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4 10:51:08 136 人看过

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是撤销权产生的主要条件,没有此条件也就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一)放弃到期债权。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二)无偿转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他人;

(三)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如将价值30万的汽车故意以8万价格卖掉。

一、债务人跑了可以找亲戚吗

不能。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债务人失踪债务具体怎样归还

债务人失踪,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配偶偿还。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情形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借款人为失踪人,然后再由该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支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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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9日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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