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养是行政处罚吗,对象是哪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08:32:38 339 人看过

一、劳动教养的规定

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前苏联引进,是世界上中国和朝鲜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嫌疑人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二、劳动教养是行政处罚吗

我国有关劳动教养的法规比较散乱,全国各地的执行标准不统一。其主要对象是严重违法或轻微犯罪,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人,治安处罚太轻、刑事处罚太重的人。如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违反治安管理曾被治安拘留但屡教不改的;违反治安管理情节和后果较严重,予以治安处罚尚不足以达到教育惩戒目的的;违反其他的法律、法规,危害社会、情节严重,但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检察院、法院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并建议作其他处理,又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等等。具体的对象有以下这些:

(1)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行为,但情节轻微,不够刑事处罚的。如:参与邪教、反动会道门活动的一般中小头目、发表反动言论进行宣传煽动、向敌特组织写反动挂钩信等等。

(2)有危害铁路行车安全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如:非法拦截列车、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打击列车的、在线路上行走或坐卧的等等。

(3)有妨害社会经济秩序行为,不够刑事处罚的。如:非法倒卖、走私黄金不足50克,符合劳教条件的;多次倒卖车船票,屡教不改的;盗伐林木的等等。

(4)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情节轻微、不够刑事处罚的。如:有业不就i有学不上、破坏劳动纪律和教学生活秩序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煽动闹事等扰乱社会治安的;卖淫、嫖娼屡教不改的;介绍、引诱、容留他人卖淫的;制黄贩黄,屡教不改的;一般流氓行为或情节轻微的;利用封建迷信骗取钱财的;吸毒成瘾的;教唆他人犯罪;等等。

(5)有赌博行为,不够刑事处罚的。如:赌博屡教不改的;设赌骗钱的;赌资较大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等。

(6)在犯罪团伙中,情节轻微,不够刑事处罚的。

此外,还包括其他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人。但是,属于下列情况的,不予处以劳动教养:精神病人、呆傻人员、盲、聋、哑人;严重病患者;’怀孕或哺乳期未满1年的妇女;丧失劳动能力的;不满16周岁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另外,根据公安部公通字[1998]87号《关于劳动教养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将农村的地痞、流氓、村霸明确列为劳动教养的对象。

上述文章为我们解释了劳动教养是行政处罚吗,劳动教养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定罪,对于违法、犯罪情节轻微、予以治安处罚等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就符合劳动教养的条件,劳动教养的法律规定错综复杂我们要多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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