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挂靠人如何防范风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7:10:52 317 人看过

一、建筑工程挂靠人如何防范风险

首要,要狠把质量关,守住生命线。

由于工程验收合格是挂靠人主张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所以挂靠人必须格外重视工程质量问题。如果质量验收不合格,总包合同和挂靠合同中的价款条款虽然不因该合同无效而无效,但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挂靠人却丧失了主张支付工程款的法律依据。如果质量合格,就增加了挂靠人主张自己合法权利的底气,获得相应工程款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其次,要善于运用司法解释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挂靠人实际上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中所称的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从该规定可以看出,挂靠人既可以起诉被挂靠企业索要工程款,也可以直接起诉发包方要求其偿还,但发包人仅需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发包人拒不付款而被挂靠企业又不予配合、被挂靠企业停业、破产等情况出现后,挂靠人可直接向发包人提起诉讼。

二、具体有哪些风险呢

1、施工合同无效,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均无法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价款回收无保障;

2、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对工程质量、工期、工伤和财产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挂靠人因挂靠工程项目拖欠材料供应商货款或劳动者工资的,被挂靠企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引起的债务纠纷由被挂靠企业承担给付责任,并且,被挂靠企业应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5、政府相关部门有权没收挂靠所得收益,并有权就挂靠行为对挂靠人、被挂靠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甚至被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三、如何应对这些风险呢

1、对挂靠单位进行事前风险控制

要求挂靠单位提供基本经营资料,了解挂靠单位的资信情况,要求挂靠人提供履约担保。

2、采用内部承包方式

被挂靠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根本之策就是不采取挂靠方式承包建设工程,而是采取内部承包协议的方式,因为内部承包是法律所允许的,将挂靠项目实实在在地转变为被挂靠企业的自有项目。

3、采用材料委托采购与劳务分包相结合的方式

这种方式实际上是将挂靠施工合同分为如下两个合同:

一是建筑材料委托采购合同,被挂靠企业将建设工程的材料全部委托给挂靠人采购;

二是将建筑劳务合法地分包给有劳务资质的挂靠企业完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0: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程挂靠相关文章
  • 如何防范建设工程预算审计风险
    (1)要设置多个岗位,对整个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工程监理是一个专业性行业,其职责是运用其专业技术对工程从立项到竣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由于监理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为建设部门更好地完成建设工程提供了保障。在工程投资大、技术复杂的情况下,我们都提倡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应从立项开始,包括图纸会审、材料选择、合同修改与执行、施工过程监理、结算审核等。监理施工单位现场代表。为协调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施工单位需指定一名熟悉施工专业知识和预(结)算技术的人员(甲方代表)进行现场监督管理。甲方代表监督施工合同的实施,及时协助监理人员处理日常事务,向施工单位领导汇报工作,对监理人员签证进行现场监督,现场收集资料,为今后的结算打下基础。甲方代表对本单位基建主管部门领导负责,定期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签证由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批准。三。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在项目批准前,审核员应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可
    2023-05-02
    357人看过
  • 如何预防挂靠的法律风险?
    1、不得出借资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用以对外承接工程。2、分清挂靠与内部承包。如果采用内部承包方式的,施工单位应与项目经理等内部承包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交纳社保,并在资金、技术、设备、人力等方面给予内部承包人支持,避免出现名为内部承包实为挂靠的情形。如果实在无法避免将工程交由实际施工人施工的,笔者建议:1、建议施工单位对实际施工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尽量选择信誉好、实力强、有良好合作经历的实际施工人。2、加强对实际施工人的管理,对实际施工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及质量进行监管,避免出现工期延误或质量不合格等情形;要求实际施工人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施工,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对实际施工人的材料、设备款项支付进行跟踪,避免出现逾期付款的行为;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进行监督,避免发生欠薪、农民工上访事件。3、要求实际施工人提供人保或物保,为实际施工人在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以增强实际施工人的履约担保,避免实际
    2023-06-28
    301人看过
  • 发包人如何防范工程转包风险
    工程转包的最大受害者是发包人。通过层层转包,实际施工人极有可能是没有资质、没有管理能力和实际施工能力的单位或个体老板。发包人付出了超出工程实际成本的工程价款,获得的却可能是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工期严重延误的工程,最后还有可能被实际施工人告上法庭,被判向实际施工人承担支付工程款责任。可以说,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加重了发包人的民事责任,发包人不仅可能因未及时支付工程款被承包人告上法庭,还可能因承包人未及时支付转包工程款而被实际施工人告上法庭。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发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强防范。首先,发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对承包人转包工程的后果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并推广使用的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38条第2款有关于禁止承包人转包工程的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但该条未对承包人
    2023-05-01
    223人看过
  • 如何防范建筑工程劳务纠纷
    建筑工程劳务纠纷1、劳务分包的概念在法律层面,“劳务分包”一词最先由建设部87号令提出,2001年颁布的建设部87号令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设置了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企业三个层次,从行业法规角度提出建筑劳务分包的概念。为劳务分包的合法性提供了法律依据,确认了劳务分包的法律地位,2004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工程案件司法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进一步明确了劳务分包合同不属违法转包的法律性质。自2005年7月开始,建设部将完善劳务分包制度作为建筑业市场管理的重点之一,制定了从2005年7月1日起,用3年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目标,强化劳务分
    2023-04-27
    462人看过
  • 挂靠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1、建筑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等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所谓工程勘察,是指为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及综合治理等,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探、测试以及综合评定,并提供可行性评价与建设所需的勘察成果资料,以及进行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处理、监测的活动。2、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工作,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所谓工程设计,是指运用工程技术理论及技术经济方法,按照现行技术标准,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工艺、土建、公用工程、环境工程等进行综合性设计,包括必须的非标准设备设计及经济技术分析,并提供作为建设依据的文件和图纸的活动。根据不同的阶段,建设工程设计一般分为两种:一是初步设计,即在建设项目立项阶段,设计人为项目决策提供可行性资料的设计;
    2023-03-11
    295人看过
  • 基建工程审计的风险防范
    (一)加强基建审计的规章制度建设对相关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为招投标监管的工作给予制度保障;同时,招投标监管部门之间应该紧密配合,加大联合执法检查的力度和范围,将监管链条尽量延伸到工程建设投标之后的监管,保证基建审计工作能够按照合理化、规范化的道路发展。在规避假借资质等法律风险方面,监管部门应该形成监管合力,健全必要的基建审计制度,使基建审计工作有法可依。要将重点放在基建审计制度的落实方面,只有严格按照基建审计的法规制度展开工作,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公正客观性,才能保证审计质量、规避审计风险,使基建审计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二)更新基建审计方法,保证审计质量基建审计部门要不断更新审计方法和手段以适应形势需要,提高基建审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使审计工作在基建工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首先,基建审计工作要结合工程的特点,打破传统的手抄笔录的审计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审计思路和手段,采用较为先进的
    2023-04-19
    387人看过
  • 如何认定建筑工程中的挂靠关系
    审判实践中,可以结合下列情形综合认定是否属于挂靠:(1)挂靠人通常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参与招投标、与发包人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没有产权联系,没有劳动关系,没有财务管理关系的;(2)挂靠人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被挂靠人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3)挂靠人承揽工程经营方式表现为自筹资金,自行组织施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被挂靠人只收取管理费(包括为确保管理费收取为目的的出借账户),不参与工程施工、管理,不承担工程技术、质量和经济责任的;(4)被挂靠人与发包人之间没有实质上工程款收付关系,均是以委托支付、代付等其他名义进行工程款支付,或者仅是过账转付关系的;(5)施工合同约定由被挂靠人负责采购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施工机械设备,实际并非由被挂靠人进行采购、租赁,或者被挂靠人不
    2023-03-25
    395人看过
  • 建筑过程中侵占工程款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1、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挂靠经营和内部承包经营?挂靠经营一般是指挂靠者通过借用被挂靠者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银行帐户等招牌,以被挂靠企业名义对外开展业务。被挂靠者收取固定的管理费或挂靠费,工程项目由挂靠人自负盈亏。被挂靠企业不对实际施工活动实施管理,或者所谓管理也仅仅停留在形式上。二者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内部承包经营一般是指发包方除提供了资质证书等外,还提供了工程所需的必要的技术管理、技术服务,进行了必要的安全、质量管理。二者存在管理被管理的关系。2、挂靠建筑企业的包工头侵占工程款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吗?挂靠人在施工过程中将工程款据为己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被挂靠建筑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后以职务侵占罪名义报案,控告挂靠的包工头,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挂靠的包工头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身份。从法律性质上来说,挂靠双方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关系,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那就不能将挂靠的包工头
    2023-03-04
    127人看过
  • 建筑工程挂靠的概念
    建筑工程挂靠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由于一些企业没有相关资质,又想承接工程,所以会选择挂靠的形式,但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这样的行为,如果被查处是挂靠,会被没收非法多得,并处罚款,被责令停业整改,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会被吊销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挂靠具体包括哪些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规定的建筑工程挂靠行为:(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有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
    2023-06-30
    342人看过
  • 什么叫建筑工程挂靠
    挂靠就是指代那些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被挂靠单位通常不参与实际施工和管理,仅为挂靠人提供承包合同时所必要的资料与文件,这种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一、公司可以委托个人承包工程吗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个人明显不得成为承包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二、注册公司地址挂靠有什么后果后果为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
    2023-03-18
    98人看过
  • 建筑企业挂靠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挂靠的法律特征1、挂靠人没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筑活动的资格,但没有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2、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但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实际能力;3、挂靠人向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而该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也只是以企业的名义代为签订合同及办理各项手续,被挂靠的企业收取管理费而不实施管理,或者所谓管理仅仅停留在形式上,不承担技术、质量、经济责任等。4、以合法的劳务分包形式来掩盖挂靠行为。二、挂靠的法律风险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超越本公司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及本公司的名义
    2023-06-26
    86人看过
  • 建筑工程项目主要风险和危害有哪些,建筑工程风险费如何计算
    一、建筑工程项目主要风险和危害有哪些?主要危害有:1、挖掘工序从事挖掘工程的工人可能面对以下的危害:挖掘时有土石落下或崩塌;挖掘或搬运机械侧翻;误踏地洞或人体坠落受伤;车辆或机械坠入沟坑,使工人夹压受伤;误触地下设施而造成意外事故;被搬运的物料或土石击伤、撞伤或压伤;挖掘机或其它机械碰撞架空电缆或附近建筑物,造成风险;工人与机械碰撞而受伤等。2、扎钢筋工序从事扎钢筋工作的工人可能面对以下的职业危害:在运送扎钢筋、设备及材料时发生意外;剪铁机械因操作不当,导致意外;扎钢筋工人在高空工作时,不小心从高处坠下;错误使用手工具导致意外;使用鼓风机或电焊切割或接驳钢筋时没有留意焊接安全措施,导致意外等。3、吊重工序从事吊重工作的工人可能面对以下的危害:物料在吊运中从高空坠下,击伤工人;起重机械欠缺稳固的承托和支撑,导致机械翻侧或倒塌;起重机操作员在缺乏适当操作和安全训练情况下,操作机械会产生风险和伤
    2023-04-23
    104人看过
  • 如何防范建筑工程中的高空坠物
    防范高空坠物的措施如下:1.在各楼梯口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居民避免高空抛撒垃圾。2.在每栋楼下合适位置安装专门用于监控高空坠物的摄像头,起到震慑高空坠物行为和事后追责取证等作用。3.严禁在阳台栏杆边缘摆放花盆,禁止在窗户外悬挂杂物。4.注意建筑施工工地的坠落物,远离施工现场,防止砖石物料掉落。一、在工地受到高空坠物影响应该找谁赔偿工地高空坠物的危害责任,相应的建筑物的管理者和所有者应对这类事件进行积极的预防和管理。如造成相应的高空坠物伤害到他人时,这部份责任也应由其进行承担负责,赔偿这类人的损失。根据规定,规则原则是责任倒置,若不能提供明确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实施高空坠物的行为,就需要承担支付经济赔偿金的责任,若造成他人失去生命,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二、高空抛物有哪些规定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如下:1.高空坠物致人受伤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他们赔
    2023-06-27
    230人看过
  • 建筑工地如何防止台风影响?
    开展防台防汛的检查,早部署、早准备,确保落实防台防汛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在台风来临之前彻底消除隐患。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及厦门气象台发布的台风预警信号,密切注视台风动态。根据台风发展动态,提前做好预案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使防台防汛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加强重点工作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高徒边坡、挡土墙、深基坑、脚手架、塔吊、工地围墙和工人宿舍的安全检查。抗击台风受伤是工伤吗台风天因工作或抢险救灾所受的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在工作时(非上下班途中),因树木倾倒、花盆坠落、高空坠物等原因导致受伤,受伤员工既可以主张工伤待遇,还可以向侵权人主张民事赔偿责任。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伤害并构成工伤的,受害人可以获得工伤待遇和侵权赔偿双重赔偿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2023-07-19
    113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挂靠
    相关咨询
    • 怎样防范建筑工程招标挂靠风险?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20
      挂靠是指为进行工程建设而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人员,借用有资质的施工公司的资质、公章、财务凭证,向挂靠人支付管理费、承包和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那么挂靠人在挂靠中应该如何防范相应的法律风险呢?首先要严格控制质量,保持生命线。因为工程验收合格是挂靠人主张工程价款的前提,所以挂靠人必须特别注意工程质量问题。如果质量验收不合格,总承包合同和挂靠合同中的价款条款不会因合同无效而无效,但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
    • 建筑工程挂靠行为具有哪些法律风险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6
      不承担技术、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本条可以理解为针对挂靠行为而作出的规定。挂靠是一种违反国家法律、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也是一种违反诚实信用何谓挂靠,双方应分别承担过错责任。依据以上认定挂靠的几个要件,挂靠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除挂靠当事人应受国家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外。根据《建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至今并无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予以明确,被挂靠人在收取费用后并不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 全国建筑装饰工程师证挂靠人有法律风险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13
      建筑工程挂靠人的法律风险: 1、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未能按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发包方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 2、与下游第三方发生纠纷,主要涉及挂靠人在工程施工中未能按约定向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施工队支付货款、工资款,应当由挂靠人承担责任。
    • 建筑工程挂靠的认定标准被挂靠企业有什么法律风险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6
      何谓挂靠,至今并无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予以明确。现实的建筑活动中的挂靠,是指没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赢利为目的,以某一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施工任务的行为。认定建筑活动中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认定:一是实际施工人(即挂靠人)没有从事相应建筑活动的资格等级;二是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具有与建筑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格等级;三是挂靠人在承揽施工任务后向被挂靠人交纳一定的管理费,被挂靠人在收取费用后并不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 建筑工程中挂靠和转包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8
      因挂靠产生的法律后果,挂靠当事人依法应当对法律后果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1、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承包合同,一般应以挂靠经营者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最高法院《民诉法意见》第43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