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羁押了一年多判缓刑可以要求赔偿吗
1、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一年多的,羁押的期限超出法律规定的羁押期限,羁押一年多是非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情形,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
2、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形:
(1)侦查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非法对公民采取强制措施的,或者采取的强制措施超出范围的;
(2)侦查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提起公诉或者判决当事人无罪的;
(3)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后,经再审后改判无罪的,但原判决已经执行的;
(4)侦查机关对侦查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的情形等。
二、逮捕后羁押期限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六十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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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羁押一年以上还能判缓刑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5拘留一年后能否缓刑,取决于情况。如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可判处缓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其中不满十八周岁、怀孕妇女、七十五周岁的,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悔罪表现; (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布缓刑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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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两年一直不判刑可以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04这取决于案件是什么。一般来说,从拘留到审判结束大约需要5个月,但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可以延长到一年,这需要根据案件的情况来确定。《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可以取保候审:(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不造成社会危险;(3)需要逮捕但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5)应当逮捕但怀孕或者哺乳的;(6)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律调查、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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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了吗判缓刑的是否被羁押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03不是的。缓刑和羁押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按照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这个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生效之日,也即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的缓刑考验期。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考察规定,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实刑。在这种情况下,先行羁押的时间一日折抵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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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已经认定犯罪了还可以判缓刑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28羁押不是认定犯罪了。羁押又称拘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羁押对象是被拘留或被逮捕的人犯。所以,被羁押并不等于有罪,是否构成犯罪最终要经过法院审判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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