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未遂司法解释的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
”可以得出,司法解释认为盗窃罪的未遂也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但只是在特殊情况才给予刑事处罚,即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目标,其他情况是不予刑事处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三)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四)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卜作案的有所分别。”可以得出,盗窃罪未遂但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以盗窃罪论处。所以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罪未遂状态下只有三种情形才处罚。
1、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2、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3、犯罪既遂和未遂的状态同时存在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
1、从盗窃场所看盗窃既未遂的认定。实施盗窃的场所不同,盗窃既未遂的认定标准也不一样。首先,非法进入严禁进入的场所实施盗窃,理论上应该以被盗窃对象是否移动到防护区外作为盗窃既未遂的认定标准,但在实际生活中,这种认定标准也要酌情考虑到管理区的客观环境等因素。其次,在允许进入的场所进行的盗窃行为,这种情况就需要考虑被盗窃对象是否有监视人或监视器,还需要考虑被监视的严密程度等。
2、从盗窃对象看盗窃既未遂的认定。首先,被盗窃对象的重量、体积对盗窃既未遂的认定产生影响。一般来说,体小轻便的物品,如果行为者将其藏在了自己身上,就可以认定盗窃既遂;对于体大重量大的物品,如果行为者将其移动到控制区之外,则认定为盗窃既遂。其次,被盗窃对象的性质对盗窃既未遂认定产生影响,例如,对货币的盗窃,包括不记名、不挂失的支付凭证、有记名的有价凭证以及空白支票和未签名的汇款单等的盗窃,其认定的标准也会根据其具体情况做出不同程度的考虑。
-
抢劫罪、盗窃罪的司法解释
341人看过
-
关于盗窃未遂最新司法解释有什么?
193人看过
-
盗窃罪最新司法解释:法定刑罚如何适用?
319人看过
-
盗窃2000元罪司法解释
105人看过
-
司法解释盗窃罪条款
383人看过
-
盗窃罪数额巨大的司法解释
306人看过
犯罪既遂是指犯罪人的行为完整地实现了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的事实。具体来说,犯罪既遂是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的完成形态,也是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进行处罚的标准形态。当犯罪行为具备了刑法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时... 更多>
-
罪司法解释中的盗窃罪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3专业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
-
盗窃罪适用未遂的条件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0累犯盗窃未遂的判处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累犯会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情节从重或从轻处罚。
-
盗窃未遂司法解释有什么,有没有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27实施了盗窃行为,由于客观原因盗窃的结果没有产生的,属于盗窃未遂情况,可以参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一共有三个,是按照盗窃的金额,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来决定的。
-
进入室盗窃未遂适用法律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26入室盗窃未遂的比照既遂的量刑标准从轻处罚。入室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盗窃2000元罪司法解释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9盗窃2000元是数额较大的情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考虑社会秩序,在前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确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金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