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破产申请制度探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2:00:07 56 人看过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促成企业破产案件大幅度上升。但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破产申请人却又主张撤回破产申请,对此,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尚无明确规定,笔者认为,撤回破产申请制度中的几个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浅谈一得之见,与大家探讨。一、关于撤回破产申请的时间限制问题自1988年11月企业破产法(试行)生效,至今已14年,其间民事诉讼法和公司法对企业破产制度作了补充规定,但我国企业破产制度毕竟尚处在幼年时期。综观我国破产立法,当事人撤回破产申请制度,包括了撤回制度中的两个方面,即申请撤回和按撤回申请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破产申请需要更正、补充材料的,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更正、补充。按期更正、补充材料的,自收到更正补充材料的次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逾期未予更正、补充的,视为撤回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在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破产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从以上司法解释可以看出,无论是申请撤回还是按撤回申请处理,撤回破产申请的时间均限定于破产案件受理之前。笔者认为,从破产案件申请的提出和受理、破产宣告、破产终结等程序阶段看,申请撤回破产的时间应限定于法院作出破产宣告之前为妥。将撤回申请的时间局限受案之前,一是淡化了撤回制度的实际作用。因为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破产申请人请求撤回破产申请,可以比照民事诉讼制度中当事人“不告不理”的原则,无需对其撤回破产申请的条件进行审查,而应无条件准予当事人撤回。二是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至破产裁定宣告前,破产申请人基于自己撤回破产申请的真实意思表示依法处分自己享有的诉讼权利,与现行相关法律制度并无相互冲突之处。在此期间,若限制破产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恰恰不利于充分保护当事人基于处分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诉讼权利的行使。那么,撤回破产申请的时间能否延展至破产宣告之后,回答应是否定的。破产裁定一经宣告,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非经法定再审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当事人撤回破产申请不应使生效的裁决归于无效,否则,将会使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毫无拘束力可言,有损司法权威。二、关于撤回破产申请的程序处理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该法第八条第一款还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根据上述法律条款规定,依法提出破产申请的破产申请人应当是与破产程序有利害关系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显而易见,撤回破产申请的主体自然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因破产案件法律关系复杂,企业破产不仅是涉及企业本身的问题,破产程序一经启动,撤回破产申请往往涉及债务人和多方债权人的利益,法院应依据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撤回破产申请的两种情形结合撤回时间分别情况作出处理。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提出撤回破产申请的,只要无其他破产申请替补进去,破产程序自始不能形成。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提出撤回破产申请,债权人表示异议,则可追加其提出破产申请,以使破产程序持续进行;债权人提出撤回破产申请,其他债权人有异议的,则同样可追加其提出破产申请。对于债权人撤回破产申请的,没有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若债务人主张债权人滥用破产申请权,影响债务人的商业信誉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损失的,可告知债务人另案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4: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申请相关文章
  • 申请破产后能不能撤回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我国破产法采取的是受理开始主义,即法院收到破产申请之时,程序尚未开始;只有当法院对破产申请做出受理裁定时,程序才告开始。除清算责任人外,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其撤回申请也是行使权利。但是,申请人的撤回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即请求撤回申请只能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前。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申请人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应予驳回。一、企业破产清算程序多久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
    2023-03-04
    330人看过
  •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制度的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破产受理,应同时指定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管理人履行的职责共九条,概括起来主要是接管、管理和处置债务人的财产职责。目前我国进入破产程序的破产清算业务都是由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承担。但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债务人,主要不在于管理财产,而是管理好债务人的经营业务,特别是要制定和执行重整计划,其职责比破产清算复杂得多。因此,企业破产法对进入重整程序的管理人有了不同规定。企业破产法第73条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第80条规定“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该条也提出“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这就是说根据重整与破产清算的不同,企业破产法对管理人的职责有不同的规定。对于进入重整程序
    2023-04-27
    375人看过
  • 有关撤诉制度的若干问题探讨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1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这表明,在我国,当事人行使自己的撤诉权利只具有相对的意义,必须辅之以国家干预。国家干预是必要的,然而,由于立法上的缺陷,导致实践中存在着混乱现象。为此,本文试就我国撤诉制度的缺陷与完善作一探讨。一、撤诉的时间限制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对申请撤诉的时间作出了限制性规定,通常认为,在被告就该案提出实质性的答辩前,原告可以自由撤诉,在这之后撤诉须经被告同意或法院允许。我国民诉法在当事人申请撤诉时间上只是原则性地规定为宣判前,由此带来的弊端显而易见:首先,允许原告在辩论终结后还可撤诉,就会给原告为避免败诉风险而提供了合法机会。辩论终结后案件事实已查清,谁是谁%b
    2023-06-11
    84人看过
  • 破产受理后撤回破产申请裁定书
    不可以。新破产法对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申请人不能撤回破产申请不是没有规定,而是有明确规定的。新破产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据此,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申请人不能再请求撤回破产申请,法院当然也不能允许撤回破产申请。法律的文义表述非常明确,不能理解为没有规定,所以在立法修改之前,立论基点是不成立的。此外,虽然新破产法(不需引用旧破产法)第四条规定:“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但由于对这一问题破产法有明确规定,所以也用不着去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一、中国破产债权申报的申报期限是多久?据我国破产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应当自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的时候开始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破产申请期限的规定有利于保护破产债权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23-03-06
    113人看过
  • 公司破产申请可以撤回吗
    申请公司破产的诉讼请求是可以在法院决定受理前撤回的。债务人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一、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债务人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公司官司输了没钱还如何处理公司官司输了没钱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根
    2023-04-11
    79人看过
  • 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破产申请人能否请求撤回破产申请
    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破产申请人能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第六十条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
    2023-04-28
    446人看过
  • 准予撤回破产申请之我见
    当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破产申请人有无权利撤回申请?法院是否允许?理由是什么?这是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尚属法律空白。本文试就这一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关于法律适用在破产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破产申请人提出撤回破产申请,在法律适用问题上,涉及如何理解破产申请行为,即破产申请行为是不是诉讼行为,或准确地讲,是不是诉讼中的起诉行为。如果是,那么撤回破产申请行为相当于民事诉讼中的撤诉行为。破产申请本质上是申请法院裁定债务人破产还债,消灭债务人的法人资格,以解决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既存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虽然破产申请与典型意义上的起诉行为存在差异,但本质上并无二致。所以,实务界普遍认为,申请人提出破产申请,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普通民事诉讼中的起诉。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是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利,其撤回申请也是处分自己的权利表现,因此撤回破产申请作为申请人的一项权利应当允许。有学者甚至认为,破产程序是一种特殊
    2023-04-21
    447人看过
  • 撤回破产申请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均会产生对应的法律后果。破产申请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破产程序的终结。对于因撤回破产申请而导致的破产程序的终结,还是有别于我国《破产法》上规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的。从民事诉讼法学原理分析,当事人撤诉对于受诉法院来说,是审结民事案件的方式之一。这是因为,无论当事人撤诉的具体表现形态如何,撤诉的目的就是要求受诉法院不再对案件进行审理,所以撤诉经人民法院许可后,就产生了相应的撤诉效果,本案诉讼程序即告完结。撤诉的权利在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宣判前的诉讼程序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均可行使,都能产生诉讼程序终结的法律后果。因而,破产申请的撤回当然引起破产程序的终结,但该终结与我国《破产法》第39条规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是区别的,两者的区别就是债务人企业的法律人格是否继续存在。破产宣告前终结破产程序的,债务人企业的法律人格继续存在,此种破产程序的终结具有阻却破产宣告的效力;破产宣告后终结破产程序的,债务
    2023-04-24
    410人看过
  • 探讨破产撤销权在破产案件中的运用
    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破产撤销权的适用情形有:无偿转让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等情形。破产撤销权的被告怎么规定的?一、破产撤销权的被告我国新破产法规定破产撤销权原则上由管理人(包括旧破产法的清算组)行使,故撤销权诉讼的原告一般是管理人二、破产撤销权行使的条件1、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2、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3、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存在有基于被撤销行为而实际获益的人。4、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就无偿行为而言,破产债务人主观上要有恶意。三、破产撤销权的行使范围1、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我国破产法中规定的隐匿、私分、毁损、抛弃财产的行为即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由于该行为属于
    2023-07-05
    130人看过
  • 申请破产可以撤回吗,撤回有时间规定吗
    一、能否撤回破产申请企业破产案件是人民法院受理的一种非诉民事案件,破产企业本身和符合条件的债权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对相关企业的破产申请,也就是说破产企业和其债权人都有可能成为破产案件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前,破产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对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的裁定,当事人对该裁定不得上诉。人民法院准予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的,在人民法院裁定准予之前,因破产申请所引起的损失,由破产申请人承担。撤回申请是申请人的处分权利,但是这一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意见》第161条的解释是:“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受诉人民法院也可以裁定不准撤诉。”我国《民法典》也规定了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其中,“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等行为”,均为无效行为。从这些原则性规定来分析,只要破产申请的撤回行为符合上述
    2023-04-05
    374人看过
  • 如何写破产申请的撤回文书
    撤回破产请求申请书申请人:申请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的一审民事判决(或裁定),于月日向你院提起上诉。现因特此申请撤回上诉,请予准许。此致xxx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填写说明“现因”之后的空白处写明申请撤回上诉的理由。撤回破产申请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破产法》第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我国破产法采取的是受理开始主义,即法院收到破产申请之时,程序尚未开始;只有当法院对破产申请作出受理裁定时,程序才告开始。除清算责任人外,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其撤回申请也是行使权利。但是,申请人的撤回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即请求撤回申请只能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前。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申请人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应予驳回。如同在普通民事诉讼中原告撤诉一样,由于破产事件已经进入司法权的控制范围,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利要受制于司法机关的决
    2023-04-29
    69人看过
  • 一人公司制度探讨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对一人公司制度的确立,打破了传统公司的社团性限制是我国公司法制度改革中的一大突破,必将会对我国市场经济产生重要影响。本文从一人公司对公司社团性的突破,其在各国的立法发展,一人公司的特点,并围绕一人公司的外部监督,内部治理,探讨了一人公司法人治理的概况,概括性的阐述了对一人公司的认识。关键词:公司法;一人公司;个人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引言一人公司简单的说就是一个投资人依法设立的公司。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作为公司法中的一种特殊公司形态,其股东只有一人,因而其治理形式与一般的公司形态有所区别,通过对一人公司的特点,治理等方面探讨了一人公司法人治理的概况。我们应当看到一人公司登上我国经济舞台,不仅有利于吸引民间资本,鼓励公民,企
    2023-04-23
    253人看过
  • 企业破产制度演进探析
    [摘要]对破产制度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应然层面(理想化的规则)、法律层面(各阶段法律确定的认可的规则)、实然层面(实际运行的规则)。常说的破产制度指的是第二、第三层面,我们也常常用第一层面的规则来分析和完善第二三层面的规则,因此破产立法将是一个重要的研究对象。[关键词]制度破产破产清算破产和解破产和解考察破产法的感受》,载《中外法学家》,1996年第2期。4.琼·罗宾逊:《经济理论的第二次危机》,《现代国外经济学论文选》第1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5.宫川知法:《日本倒产法制的现状与课题》,《外国法译评》,1995年第2期。
    2023-06-06
    179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破产可以撤回吗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在人民法院没有受理前或与申请书同时送达的,可以撤回。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凭申请书可能进行给付,形成给付的法律关系。如债权人再进行撤回,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会形成新的法律纠纷。所以债权人的撤销应在人民法院受理前或同时才能撤回。债权人申请破产申请材料(一)有效的债权凭证,如经诉讼或仲裁的,应附有关法律文书;(二)债权发生的事实和相应的证据;(三)债权种类、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的情况;(四)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详细情况和证据;(五)债权人企业法人证明或债权人其他身份证明;(六)债务人资产情况;(七)人民法院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
    2023-08-13
    164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申请是指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 法院在接到破产申请后,在法定期间内往往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混在一起一并审查,然后再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更多>

    #破产申请
    相关咨询
    • 破产受理后撤回破产申请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3
      不可以。新破产法对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申请人不能撤回破产申请不是没有规定,而是有明确规定的。新破产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据此,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申请人不能再请求撤回破产申请,法院当然也不能允许撤回破产申请。法律的文义表述非常明确,不能理解为没有规定,所以在立法修改之前,立论基点是不成立的。此外,虽然新破产法(不需引用旧破产法)第四条规定:“破产案件审理
    • 受理破产申请后撤回申请书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1
      参考理论分析我国已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章也对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亦作了专门规定。 本案所涉及的将接受和妥善安置破产企业全部在册职工与离退休人员作为购买条件,整体招标出售破产企业资产的做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并未有合法与否的专门规定。 如何既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有不同的做法,国家亦允许进行摸索。 依
    • 破产申请制度对管理人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4
      破产申请中管理人的作用是: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
    • 破产申请可以撤回吗,破产申请会被驳回的情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破产申请可以撤回吗破产申请的撤回是指在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的撤回。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及受理破产申请后至宣告破产前,无论是在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情况下,还是在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情况下都应允许申请人任意撤回破产申请。因为如果债务人对其提出的破产申请撤回,债权人认为债务人该行为损害其利益,债权人也可以作为申请人提出破产申请。如果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撤回,则可以视为债权人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分。
    • 撤回修改的破产申请书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9
      当时都是被告单位的员工,其行使的是其职务行为,故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与该案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撤销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请贵院予以准许!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