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怎么变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7:51:37 372 人看过

1、公检法机关主动变更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二)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2、逮捕后的审查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3、申请变更

(一)申请主体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二)处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4、超期羁押的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一、变更强制措施要通知家属吗

公安机关对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要通知其亲属,所以变更强制措施时,也要通知其亲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7日 19: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变更强制措施法律条款
    变更强制措施相关的法律条款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三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其中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决定逮捕的被告人,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公安变更强制措施得领导签字吗1、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时,要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一般需要经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经批准后,才能变更强制措施。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六条对于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保证的,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情况发生变化,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公安机关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自发现保证人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之日起三日以内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第一百二十三条需要解除监视居住的,应当经县级以
    2023-08-04
    364人看过
  • 变更强制措施需当事人同意吗
    1.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不需要当事人同意,侦查机关在侦查案件时,可以依据案情的需要,变更强制措施,但需要通知嫌疑人的亲属等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
    2023-02-25
    479人看过
  • 强制措施变更的含义是什么
    强制措施变更,是指司法机关因案件的变化而采取改变强制措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期间,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撤销或者变更之前的强制措施。在押的被告人正在接受侦查、起诉、一审和二审的期间,无法在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程序的,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措施对社会不构成危险的,可以改变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律师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吗1、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律师是可以为嫌疑人取保候审的。2、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法律规定的其他援助行为。3、申请批准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一般是三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2023-07-01
    55人看过
  • 退回补充侦查是否应变更刑事强制措施
    虽然法律无明确规定,但应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对公民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此处法律为狭义的概念,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也就是说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前提下,才能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法律对公民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式。在刑事强制措施中,逮捕是最严厉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羁押的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予以限制的一种手段。正是因为逮捕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刑事诉讼法》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中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的期限进行了严格规定,并对可以延长的条件和批准程序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授权,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定羁押期限。目前,我国法律规定退回补充侦查制度有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检察机关在审判阶段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两种。其中补充侦查的期限明确规定为一个月,检察机关
    2023-05-01
    116人看过
  • 刑事拘留期间变更强制措施有哪些规定
    逮捕期间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是:1、犯罪嫌疑人不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2、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较轻,变更强制措施后无社会危险;3、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怀孕、哺乳的妇女;4、其他不适合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的情形,需要变更逮捕措施。刑事拘留期间律师规定的特征是什么1、这里的律师会见特指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行使会见权。律师会见权是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权利。如果律师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或者在从事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中会见当事人的,一般不称“律师会见”而称“会见当事人”。2、法律设立律师会见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实现其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特别是那些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其正处于被羁押、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他们在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时必然受到一定的限制,当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律师与其会见,了解其
    2023-08-05
    486人看过
  • 如何适用强制措施变更权
    二、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在审捕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对刑拘犯罪嫌疑人行使强制措施变更权,其理由是虽然案件报请检察院审查批捕,“案人”分离,案件虽报请检察院批捕,但人却由公安机关实际“掌控”,因检察院并未对犯罪嫌疑人办理换押手续,犯罪嫌疑人仍由公安机关实际羁押,而不同于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是“案人”合一,故当犯罪嫌疑人出现不宜关押等情形时,公安机关可自行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只要是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检察院就无权过问。而检察院只能根据公安机关提请报捕案件相关书面材料,依法作出处理意见,不受公安机关在审捕期内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这一情况的影响。第二种意见认为:在审捕期限内应由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行使强制措施变更权,公安机关却不能自行决定对刑拘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其理由是即然公安机关已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检察院就要对整个报捕案件整体负责,人随案走,那么公安机关就无权再
    2023-02-11
    231人看过
  • 强制措施如何变更批捕后
    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如下: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不当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2、申请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批捕阶段变更强制措施和监督措施有哪些批捕期间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有:1、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较轻,变更强制措施后已无社会危险性;3、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4、其他不适合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的情形,需要变更逮捕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
    2023-07-06
    423人看过
  • 变更强制措施决定书样本
    一、变更强制措施决定书样本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申请人:XXX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方式:138XXXX8208申请事项:对犯罪被告人雷某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雷某晖因涉嫌犯诈骗罪,被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采取了逮捕强制措施。申请人作为其辩护律师,认为其具有法定的不需要羁押情形,对其进行羁押已经没有必要,依法应当变更强制措施。依法据实而论,本律师认为对犯罪嫌疑人雷某晖进行羁押已经没有必要,依法应当释放犯罪嫌疑人雷某晖,最低限度应该对被告人雷某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其具体理由详见日前已经递交给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特申请对雷某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恭请依法核准并予以立即执行。此致深圳市公安局申请人:XXX广东XX律师
    2023-06-04
    368人看过
  • 强制措施逮捕后还可以再变更措施吗
    批捕后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一、逮捕的执行流程是怎样的?逮捕的执行流程有以下顺序: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4、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二、逮捕执行程序是什么意思执行逮捕的程序是: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
    2023-03-14
    327人看过
  • 变更强制措施后原措施无须另行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作出的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后,应当立即解除原来的取保候审。笔者认为该规定并无必要。一、解除程序繁琐,缺乏逻辑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传、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逮捕五种刑事强制措施应是独立适用、互不包容的。因此,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既采用取保候审,同时又适用监视居住、逮捕等其他强制措施。当司法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时,前一种强制措施从理论上说无须解除,自后一种强制措施决定之时便应当自动失效。该《规定》引入不必要的解除程序,显然是冗余的。二、个别特殊规定,缺乏统一性。综观相关司法解释,除了取保候审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需要办理解除手续以外,其余强制措施的变更均无解除原强制措施的规定。同为强制措施,缘何仅仅变更取保候审需要办理解除手续?
    2023-06-11
    80人看过
  • 强制措施变更的方式分析
    强制措施的变更: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后,被告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2、人民法院或检察机关收到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之内作出决定,同意的,可以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不同意变更的,应说明理由。什么是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一)拘传;(二)取保候审;(三)监视居住;(四)刑事拘留;(五)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023-07-01
    297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法院是否有权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案件中法院有权变更强制措施。当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或者是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一、取保候审是多少条款取保候审是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其严厉程度低于拘留。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取保候审只是意味着其无需被羁押,并不意味着其不存在犯罪嫌疑或者不会被判处刑罚。这二者之间并无必然联系。在取保候审期满后,将会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变更或者是解除强制措施。二、看守所可以申请解除强制措施吗看守所不能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
    2023-06-25
    127人看过
  • 被刑事拘留后该如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被刑事拘留后,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一、被刑事拘留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二、被刑事拘留后申请取保候审时对
    2023-06-25
    134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强制措施?我国刑事强制措施都有哪些?
    刑事强制措施有五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1.拘传,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2.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3.监视居住,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命令其不得擅自离开住所或者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方法。4.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5.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
    2023-03-09
    337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查明案情,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各种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更多>

    #刑事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被告要求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可以不变更法院强制措施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6
      法院有权在刑事案件中变更强制措施。被逮捕的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被告人被拘留的时间已经到了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的刑期;第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
    • 刑事拘留了之后怎么变更强制措施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17
      辩护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公安机关需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三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刑事拘留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依法变更成取保候审。
    • 强制措施,超期羁押要求变更强制措施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14
      情形带来的相关内容介绍。对于超期羁押变更,我们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就行决定。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当疾病痊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会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直接逮捕。
    • 缓刑的变更强制措施是怎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9
      取保候审后,检察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其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 变更强制措施有效期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6
      一般30天,最长不超过60天。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天;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天。扣押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技术鉴定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