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有签定征地协议的权利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20:23:46 439 人看过

1、村民小组做为土地的所有权人,有权对外签署协议。

2、但从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看,以征地协议方式征地是不合法的。关于土地如何区分属村委会还是村民小组所有,要根据土地的渊源确定。我国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在农村管理体制必革之前,实行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形式。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归生产队所有。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后,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分别由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替代。其中生产队直接改为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与原生产队之间保持了完整的承继关系,依法拥有其对应的原生产队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如果在土地家庭联产承包中打破原生产队土地所有权界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属村委会。

一、土地征收步骤有哪些

1、发布征地公告(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2、征询村民意见(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乡镇政府)。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4、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5、征用土地公告(市县人民政府)。

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报省国土资源厅)。

9、土地补偿登记。

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5: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安置相关文章
  • 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吗
    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2023-05-04
    198人看过
  • 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被征收钱归谁
    一、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被征收钱归谁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集体(并非村委会)有的是村民小组集体。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而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征地补偿款作出的处理,应承认其合法性。若村集体将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则该部分征地补偿费权属依法发生转移,集体与成员间因分配决议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3、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
    2023-06-10
    494人看过
  • 迁入村组的村民能否享有征地补偿分配权
    2011年,经祁东县永昌街道办事处某村1组村民签字同意,原告唐佳、唐毅(均为化名)的户籍迁入该组。后来,被告被征用土地66.7238亩,共补偿2996169元,但被告一直无法形成分配方案。为此,被告村民同意将征地补偿分配权交给启东县双桥镇政府,由政府制定分配方案。此后,被告召开分配会,与会村民代表同意镇政府提供的分配方案,按人均4万元分配。但两原告均未获得赔偿,遂向法院提起上诉。庭审中,被告辩称,两原告确实没有得到补偿,但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经全村村民同意后,交给启东县双桥镇政府,分配权由法院制定他们。而且,分配方案是被告组村民代表批准的,被告不是本案的合格被告。庭审中,法院认为,虽然被告将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交给启东县双桥镇政府,并制定了分配方案,但分配方案最终还是得到了被告组村民代表的批准。被告给予分配权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委托行为,责任主体仍然是被告。两原告已依法办理了和解手续。他们是被
    2023-05-02
    434人看过
  • 村民小组是否享有林木林地所有权
    一、村民小组是否享有林木林地所有权村民小组不享有林木林地所有权,村民承包权属于使用权,不是所有权。林木林地所有权指的是所有者对林木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能。林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和集体。在我国,任何人都是没有土地(包括林地)的所有权的。拥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有二个,这两个主体是国家和集体。二、林权证有效期多久林权证的有效期限和你对林地的承包期限是挂钩的。也就是说你承包林地多久,林权证的有效期限就是多久。一般的林地承包期为30到70年,那么,你的林权证的有效期就是为30到70年。如果林地是他人转包给你的,你不是第一承包人,那么林权证的有效期限就要扣除已经承包的期限。需要注意的是,耕地的承包期是30年;草地的承包期是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是30年至70年;而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过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准可以延长期限。三、林地可以买卖吗在我国林权权利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
    2023-05-06
    457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属于村民小组吗
    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对于农村的宅基地如何立遗嘱对农村的宅基地不能立遗嘱,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户建房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处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二、小产权房有多少年使用期房屋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只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才会有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小产权土地使用年限没有确定的时间,小产权
    2023-06-23
    186人看过
  • 征地村委会和项目组的协议怎么写
    征地村委会与项目组的协议书怎么写征地补偿协议甲方:XXX区XX镇XXX村村委会乙方:上海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支持甲方村镇的重建和建设,甲方同意乙方负责XXX村镇的重建工作。为此,甲乙双方就本协议项下甲方集体土地征用补偿、甲方村镇改造、甲方地块村民搬迁安置等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地块位置及面积。甲方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XXX区XX镇XXX村,东至XXX,西至XXX,南至XXX,北至XXX,具体位置见附件一,上述区域可开发总面积68.5万余平方米,其中耕地XXX平方米,园地XXX平方米,林地XXX平方米,农田水利XXX平方米,养殖水面XXX平方米,建设用地XXX平方米,未利用地XXX平方米。甲乙双方同意按68万平方米的土地面积核定补偿,超出部分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补偿费,直接办理征地手续。2。该地块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现归甲方所有,包括地块内原有道路、河流区及周边道路控制
    2023-05-08
    373人看过
  • 以全村民主决定侵害村民小组土地权益纠纷案
    1999年某村第4村民小组,将1500亩盐碱地以招标方式承包给组外15个承包人,承包期限为15年,每亩承包费为150元,承包费全部在本组内按人口平均分配。2005年村内其他村民小组纷纷反映,第4村民小组无权发包土地,承包费应由村委会收取在全村分配,要求村委会通知承包户解除合同,另行承包。村委会认为:第4村民小组未经村委会同意擅自发包土地,以合同无效为由通知承包方解除与第4村民小组签订的合同,承包人无奈与村委会重新签订了承包合同,并到本县公证处做了公正,随后村委会将1500亩新增加的承包费据为己有。作为发包方第4村民小组认为村委会侵害了村民小组的合法权益,对村委会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村委会停止侵害。本案村委会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应确认其行为违法,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村委会以第4村民小组未经村委会同意擅自发包土地,认为合同无效的理由不能成立,村民小组依据土地所有权属,行使土地所有权是一种排它
    2023-04-22
    134人看过
  • 村民委员会私自签订房屋征地协议有没有效
    村委会经村民会议授权有权利签订征地协议。农村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的签订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的政府部门,前者以村民委员会为典型代表,后者以政府征地办公室为典型代表。一、土地承包纠纷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农村征地补偿的分配基本原则是什么农村征地补偿的分配基本原则是: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大多数村民的真正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少数人的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
    2023-04-10
    243人看过
  • 农村征地村民有权看合同吗
    村民当然有权知悉合同内容。该合同一般由村民委员会代村民与政府一方签署,村民委员会只是村民的委托人,真正的权利人为被征地的村民,当然有权利看。一、农民土地征用补偿纠纷怎么处理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一)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二)征地纠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三)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
    2023-02-08
    188人看过
  • 村委会征用土地协议书签了后有效吗
    未经村民大会通过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无效。土地征收需要经过建设项目立项到土地征收批文等一系列程序,应当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取得过半数到会人员的同意。一、村民组长的责任村民小组的行政负责人称为“村民小组组长”,由当地村民兼职,不脱离生产,通过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会议应由本组全体村民参加。负责组织本小组村民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科学技术知识。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及本小组村民会议的决定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二、选举3人只选1人有效吗1.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委会的选举应由村民选举委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组成人员一般是三至七人,一经产生就应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其主要工
    2023-06-28
    372人看过
  • 村小组的山征地补偿法规定是怎样的
    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对该征地补偿费的具体处分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而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征地补偿款作出的处理,应承认其合法性。若村集体将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则该部分征地补偿费权属依法发生转移,集体与成员间因分配决议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用地者在征地中,因其征地致使他人可预得收入的减少,从而造成权益损失,理应对该全部可预得收入予以补偿,此补偿性质同
    2023-04-13
    53人看过
  • 村民小组组长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的法律分析
    村民小组组长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不构成挪用资金罪,构成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股东是否可以构成挪用资金罪股东可以构成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资金罪。股东属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所以可以构成挪用资金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
    2023-07-05
    188人看过
  • 征地中,村委会有批准征地,启动征地的权利吗?
    在征收活动中,农村和城市的情况是很不一样的。在城市里,居民委员会基本平时就没什么权力,到了征收时更是不怎么发挥。然而在广大农村地区,村民委员会可就是“权力”巨大了。足可见,村民委员会在实践中是有着巨大能量和影响力的。那么,对于集体土地的征收与补偿,村委会究竟能有什么权力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告诉我们两点,其一,村委会不是行政机关、一级政府,而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我国最低一级政府是乡、镇人民政府。据此,村委会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权力”(power)。其二,看字儿就看出来了——民主。也可以解读为公开、透明、商量着办等等老百姓易于理解的说辞。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据此来看,它确
    2023-05-22
    233人看过
  • 征地是否一定要签定征地协议
    征地协议不是必须要件。关于征地协议问题。征地协议是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前,征地单位与被征地单位就征用土地面积和补偿、安置等问题签订的协议,是征地项目申报的必备要件。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对征地程序进行了重大改革,其中第四十六和第四十八条分别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推行征地公告制度和进行征地补偿登记,增加了征地的透明度,有利于加强民主监督。通过征地公告,可以使农民了解征用土地的范围、目的、征用土地的批准机关及征地补偿的标准等,取得农民对国家征用土地的支持和谅解,并反映农民的合理意见,
    2023-03-21
    295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安置是政府应当依法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具体的补偿范围包括: 1、被征收的土地及青苗费; 2、搬迁费用和安置补助费; 3、... 更多>

    #征地补偿安置
    相关咨询
    • 村村主任能签村小组征地协议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7
      经村民会议授权,村委会有权签订征地协议。签订农村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政府部门。前者以村民委员会为典型代表,后者以政府征地办公室为典型代表。
    • 村民小组的协议百之八十的组民签字在法律上有效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8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因此,该协议合法有效。
    • 有关村民小组和村民小组之间的民事纠纷案件中,村民小组有什么权利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4
      属于公民与公民之间的民事纠纷,村民小组不是独立的法人,没有法人资格。一,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2,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3,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 4,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
    • 村民委员会有权利和村民签订村民房屋协议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5
      村委会是没有这个权力的,跟村民签订房屋拆迁协议的只有拆迁人。村委会只有协调的权利。
    • 村委会有没有对征地协议权利的约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4
      1.经村民会议授权,村委会有权利签订征地协议。农村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的签订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的政府部门,前者以村民委员会为典型代表,后者以政府征地办公室为典型代表。 2.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