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聘任制度。相关教师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教师职务制度: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教师聘任制度:聘任制度的实施步骤,由教育部门规定,主要是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教师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教师法》的内容主要有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资格和任用、培养和培训、考核、待遇奖励及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一)权利和义务。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教师有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的义务。
(二)资格和任用。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教师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
(三)培养和培训。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
(四)考核。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五)奖励待遇。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六)法律责任。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教师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比如说教师必须要进行教育教学,享有按时领取工资的权利。同时如果教师违法犯罪的,就会撤销该教师的教师资格证,并且不能再当老师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六条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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