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2)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3、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一、医疗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1、患者(原告)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患者(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如果患者(原告)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请求权是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上述问题,患者(原告)用门诊或者住院病历、检查诊疗报告单、诊断结论或者诊断证明等就足可以证明。故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医方要求复印病历、保存第一手资料尤为重要。
2、医疗机构(被告)应当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并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这种证明不能是只有言语的抗辩,必须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
3、如果医疗机构(被告)拿不出具有合理说服力、足以使人信赖并符合法定要求的证据,证明不了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人民法院就会依照法律的规定推定医疗机构(被告)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并推定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被告)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所以,一般情况下,通过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获得证明,便是对医疗机构较为有利的选择;而作为患者(原告)一方的代理律师,一般都不会主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二、医疗纠纷的鉴定如何质证
首先,医院应将全部病历的复印件提交法院和患者各一份,并将病历原件提交法院。患者将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再核实病历记载内容是否与事实一致,如不一致,则提出相应的证据证明,如其他医院的病历、与医生的通话录音,病历书写规范等,还可申请文检鉴定。如证据不足以认定病历是否真实,法官无法判断,会要求提出异议的一方申请病历鉴定,鉴定异议部分是否真实及对认定医院的过错是否有影响,如无影响,就会以该病历做为鉴定依据。如异议成立,则被异议部分不能作为鉴定依据。鉴定要以双方认定的病历作为鉴定依据,病历质证在医疗纠纷中处于重要的位置,如果在病历质证阶段提出异议被采纳,鉴定机构经过审核认为根据无异议部分的病历不能做出医院是否有过错的结论,那么医院就应承担全部责任。
-
医疗损害属于什么性质的案件
234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人身损害案件
356人看过
-
医疗损害案件患方陈述材料
380人看过
-
2024怎么确定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
173人看过
-
医疗损害案件如何证实存在侵权行为
474人看过
-
医疗损害案件可以风险代理吗
176人看过
视听资料证据包括: 1、视觉材料又称无声视频材料:包括图片、摄影胶片、幻灯片、投影仪、无声录像带、无声电影、无声机器阅读等; 2、听觉材料又称录音材料:包括录音、录音带等; 3、声像资料,又叫做音像资料或音形资料:包括电影、电视电影、视听光... 更多>
-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如何提交证据材料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9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用于证明医疗关系存在。患者一方提供不出上述证据,但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医疗行为存在的,可以认定存在医疗关系。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应提交由其保存的所有涉案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制作
-
如何举证处理医疗事故人身损害案件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7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医疗事故赔偿期内人身损害案件怎样举证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01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医疗人身损害纠纷案件是要赔偿医疗费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7当人们受到医疗损害时,可以向医院而不是医生提出侵权损害赔偿。当然,如果是医生故意伤害的,可已起诉医生。起诉医生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医疗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具体赔偿范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
-
医疗事故伤者人身损害案件该如何举证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7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