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或被注销登记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复函渝劳社函〔2008〕452号巴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你局《关于一次性支付重庆特斯拉化学原料有限公司“1.9安全事故”工伤待遇的请示》(巴南劳社发﹝2008﹞2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为确保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被注销登记后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得到落实,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82号)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或被注销登记,应将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含一至四级退休工伤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人员移交其长期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移交前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已纳入全市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移交后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移交前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未纳入全市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移交时应按有关规定一次性计提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并入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移交后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照工伤保险政策规定须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在企业破产或者被注销登记时,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工伤职工本人,以后这部分工伤人员仅享受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未达到退休年龄五至十级工伤职工应由用人单位按照渝府发﹝2003﹞82号文件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标准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签订协议,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已退休的五至十级工伤人员,在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或者注销登记时,由用人单位按照渝府发﹝2003﹞82号文件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标准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签订协议,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计发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请你局严格按照此复函的规定进行处理。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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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关于不能重复享受的工伤待遇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1一、工伤生活护理费怎么给? 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可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什么情况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停止享受待遇: 1、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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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保问题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8基本的社保应该有。用人单位出一部分20%,你们自己担一部分8% 如果单位私营、个体、员工10人以下的单位可以不交(根据当地劳动部门的规定,各地区不一。最好咨询当地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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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局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有什么相关规定?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4(一)医疗终结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到市社保局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支付手序。 (二)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应提供以下资料:《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表》复印件、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C卡复印件、考勤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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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位不交保险对员工伤害的问题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231、只要当事人需要继续参保的,用人单位停止参保后(或者其他原因)就要办理社保转关系转接手续;2、办理该项时,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有效、本、、(个体工商户)等,事先咨询接收地的部门工作人员,只有对方同意接收该关系的,才能办理转接手续。一,转移社保关系的手续及需要的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单位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凭单位介绍函、员停保手续和社会保障卡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2,提供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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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XX关于当事人对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复函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发文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号:劳社厅函[2004]123号发布日期:执行日期: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你局关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有服申请复议问题的紧急请示(渝劳社文[2004]4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