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之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08:24:18 332 人看过

社会保险法之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6: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社会保险法》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项目做了哪些特别规定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社会保险法》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项目做了哪些特别规定?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医疗服务提供能力和医疗消费水平等差距都很大,国务院只对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作了原则规定,具体待遇给付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确定。考虑到这个实际,《社会保险法》没有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作更为具体的规定。特别指出有两点:第一,为了缓解个人垫付大量医疗费的问题,本法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直接结算制度。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照规定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2023-05-04
    142人看过
  • 医疗保险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篇一:医疗保险管理规章制度一、医疗保险办公室职责1.熟悉职责范围涉及的相关文件和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医院管理工作。2.负责与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向医院相关管理部门通报医保管理信息。3.负责参保人员就医的审核及费用报销,做好相关财务数据工作。4.配合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对医疗临床科室执行医保管理要求的情况作不定期检查。协助医疗临床科室按各医保管理要求对医保病人做好服务工作。5.积极参加医保管理工作学习,及时掌握医保管理要求与信息。6.负责医保管理办公室各项月报表工作。二、就诊管理制度1.公布医保就医程序,方便参保病员就医购药。2.设立医保挂号、结算专用窗口。3.职工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和费用结算手续时,应认真核对人、证、卡相符,杜绝冒名就诊或冒名住院现象。4.参保人员建立门诊和住院病历,就诊记录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病情诊断要与用药相符。5.落实首诊负责制,
    2023-05-31
    346人看过
  • 社会保险公司缴费基数相关规定
    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1、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2、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的注意事项有1、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
    2023-05-04
    362人看过
  • 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障和社会医疗保险介绍
    所谓基本医疗保障是指保证职工在患病时能得到目前所能提供给他的、能支付得起的、适宜的治疗技术,它包括基本药物、基本服务、基本技术和基本费用等内容。什么是社会医疗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如何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建立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有何规定?主要的规定有三条:一是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分开管理,分别核算,这就要求统筹基金要自求收支平衡,不得挤占个人帐户;二是要明确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各自支付范围,这就要求制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一般个人帐户主要用于门诊(小病)医疗费用支出
    2023-05-08
    218人看过
  • 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转诊
    为加强参保人转院诊治和异地就医的管理,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及《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转诊是指参保人在自己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就医后,因病情需要转入本市行政区域内定点医疗疗机构门诊诊疗的。转院是指参保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在诊疗等方面不具备相应的条件或因病情需要,按规定转入其他医院住院治疗的。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因病在当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分为异地急诊住院和异地定点住院两种形式。异地急诊住院是指参保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因突发疾病或外伤需在当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异地定点住院是指已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的参保人,因病在自己选定的医疗机构住院的。第二条异地就读的学生和异地居住或工作(连续一年以上)的参保人应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异地居住和工作的需提供当地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的证明。属于用人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常设机构
    2023-06-07
    281人看过
  • 基本医疗"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界限
    在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和结算管理中。\"基本医疗\"是从医学的角度为提高效率、减少浪费、合理施诊、合理用药等提出的医疗服务与管理的规范,如针对某一病种该使用何种手段做基本的检查和治疗,使用何种药物及基本的用药量和疗程等。而\"基本医疗保险\"则是从经济的角度规定在一定基金支付能力下只能购买什么样的医疗服务,相应决定基金支付的医疗服务范围和支付水平,但不能直接规定对一种疾病只能做什么检查、吃什么药、住多少天院。换句话说,从医学的角度,医生决定一个患者应该做什么检查、吃什么药、住多少天院。但从基本医疗保险的角度,为了绝大多数参保人的利益,为了保证统筹基金的收支平衡,基本医疗保险必须规定统筹基金只能支付的检查、治疗费用范围和支付水平。这是两者的界限区别。正是由于从医学上对医疗服务有基本遵循的规范,所在基本医疗保险可以运用(而不是取代)基本医疗这种规范具体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和费用结算管理的措施中,使医
    2023-04-22
    321人看过
  • 社保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参保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可以参考一下资料: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
    2023-02-23
    473人看过
  • 补充医疗保险比例相关规定
    一、补充医疗保险含义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二、补充医疗保险比例的相关规定新《企业财务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1号)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基本医疗、补充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明确,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已参加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费用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
    2023-03-19
    458人看过
  • 广州社会医疗保险相关知识分享
    住院医疗费报销每次住院的医疗费用,不超过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的,由个人帐户支付或个人自付。(1)支付比例。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内所对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分别支付:在职职工:一级医院由统筹基金支付90%;二级医院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三级医院由统筹基金支付80%。其余比例部分由个人帐户或个人承担。退休人员:一级医院由统筹基金支付93%;二级医院由统筹基金支付89.5%;三级医院由统筹基金支付86%。其余比例部分由个人帐户或个人承担。(2)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所对应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商业医疗保险、职工互助医疗保险以及社会医疗救助等途径解决。门诊特定项目报销(1)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的支付按年度累计,个人负担不超过起付标准的,由个人帐户支付或个人自付。①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按年度累计,以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在职职工为10%,退
    2023-05-31
    50人看过
  • 对医疗保险的基本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
    2023-06-28
    155人看过
  • 南昌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业务相关政策
    1、《南昌市城镇职工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洪府发[2001]11号)2、《南昌市城镇职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3、《南昌市城镇人员一次性缴约基本医疗保险风险储备合暂行办法4、《南昌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救助保险暂行办法5、《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6、《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和IC卡管理暂行办法7、《关于深化我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识洪发【2001】8号8、《南昌市困难企业职工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9、《关于调整完善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洪医改{2001}01号)10、《南昌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救助保险实施细则(洪医改字[2002]5号)
    2023-05-10
    416人看过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有哪些相关手续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需办理手续为:(1)就诊。到定点医院医生处就诊,应出示基本医疗保险IC卡(未能领取IC卡的,可凭身份证办理),经医生诊断后需住院治疗的,由参保人提示医生开具住院费用记帐通知单。(2)记帐资格(及身份)确认。办理住院及特殊门诊手续时,参保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基本医疗保险IC卡、住院费用记帐通知单,交驻院专管员(社保局派驻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如驻院专管员不在场,则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工作人员代办)确认身份及记帐资格。①专管员查对身份证与基本医疗保险IC卡及住院参保人是否相符。②由专管员将参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险IC卡、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费用记帐通知单收下,送社保局医保科办理记帐资格确认手续后,于次日回复定点医疗机构及参保人。③如遇节假日(或急危重症)可先入院,2个工作日内补办有关手续。参保人住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可按规定收取一定数量的押金(用于支付个人自付部份医疗费用)。
    2023-05-05
    318人看过
  • 关于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的通知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黑龙江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黑政发〔2009〕97号)要求,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起调整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上调至1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由4万元上调至6万元。二、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标准(一)肝癌、中心肺癌、淋巴癌、慢性肾衰竭(尿毒症)、脑、心脏、肝、脾、血管、肾、骨股头坏死等大的手术,以及急性肝坏死支付救助金,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二)骨癌、胰腺癌、颌下腺癌、肺癌、食道癌、喉癌、口腔癌等支付救助金,由原来的9万元提高到18万元。(三)胃癌、膀胱癌、直肠癌、十二指肠癌
    2023-05-29
    373人看过
  •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2005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
    2023-04-23
    11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基本医疗保险是不是社保
      江西在线咨询 2024-05-12
      基本医疗保险不是社保。原因如下:1、医保是包含在社保里的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也就是常说的“五险”;2、其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就是医保,只要单位帮忙交了社保,就不用再自己单独买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以下: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制度。
    • 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什么规定缴交基本医疗保险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下列规定缴交:1.在职人员以本人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8%按月缴交,其中用人单位缴交6%,个人缴交2%,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2.具有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未达到
    • 社会保险基金的基本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3-2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规定:各地人民法院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险基金,这个弱势群体的救命钱、养老钱。
    • 补充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关系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6
      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基本
    • 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9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