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公司公司法是否适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1:00:18 164 人看过

一、股份合作公司公司法是否适用?

股份合作制企业不适用公司法,适用《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股份合作制企业既不是股份制企业也不是合伙企业,与一般的合作制企业也不同,是在实践中产生并不断发展的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根据这条规定,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一种独立的、新的商事主体类型。既然股份合作制企业不是公司,也不是合伙企业,就不能适用《公司法》或者《合伙企业法》。

为了保护债权金融机构的利益,《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在改制过程中,必须要征得债权金融机构的同意,保全金融债权,依法落实金融债务,国有企业才能改制。金融债务未落实的企业,不得进行改制。此外,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应当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企业采取股份合作制改造形式进行改制的,必须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实施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形成的新型企业的组织形式。资本是以股份为主构成,职工股东共同劳动,实现按资按劳分配,权益共享,风险共担,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所有职工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全部资产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它既不同于股份制企业,也不同于合作制企业和合伙企业,它是以劳动合作为基础,吸收了一些股份制的作法,使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有机结合,是我国合作经济的新发展,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集体经济发展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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