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如何处理?有哪些适用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07:40:33 79 人看过

一、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的处理

犯罪分子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即使减刑,也无法享有政治权利。

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的适用

尽管我国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适用方法没有具体规定,但根据立法及司法精神,对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是从实体与程序相统一的角度予以出发,其目的是使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更加完整与系统。

1、附加适用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是实体方面的要求

(1)《刑法》关于附加适用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在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给出了原则性规定:“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2)最高人民法院在2012年1月17日作出《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有期徒刑罪犯减刑时,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可以酌减。酌减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刑法和司法解释的这两条规定解决了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以及有期徒刑减刑时附加适用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问题。这样,在立法的基础上,又从司法解释上对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剥夺政治权利减刑的有关问题作了周全的规定。

2、程序适用

对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应由执行机关在呈报对罪犯主刑予以减刑的同时,根据罪犯的原判刑期,服刑悔改或立功表现,及决定呈报的减刑幅度,决定对剥夺政治权利减刑的幅度。并且在对死缓或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必须同时提起对其提起剥夺政治权利减刑的呈报,人民法院受案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应当认真审查罪犯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和证据,做出对附加适用的剥夺政治权利是否予以减刑的裁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呈报剥夺政治权利减刑过程依法实行同步监督。由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由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应当把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减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予酌减或者不减。但上述几种情况的减刑,经过一次或数次减刑后,减刑后的剥夺政治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一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减刑相关文章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否能减为有期
    一、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否能减为有期1、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能减为有期。2、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减为有期徒刑的,或者是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为有期徒刑的,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3、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
    2023-04-21
    52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有什么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怎么算
    1、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作用: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就是终身剥夺犯罪人相应的政治权利,可能就不能再参政了。2、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多久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若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二、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怎么计算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计算方式如下: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限解除,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三、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从什么时间算起(1)被判处
    2023-04-01
    200人看过
  • 终身限制减刑和政治权利剥夺的死刑执行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指的是,在两年死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的,不再执行死刑,改为无期徒刑的。对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规定: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二十二年的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啥意思?死缓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是指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
    2023-07-03
    130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涉及哪些方面的权利?"
    政治权利包括四项内容: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也不能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此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政治权利包括以下四项内容: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
    2023-10-25
    168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无期徒刑是否终身"
    可能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般都判多少年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就是终身服刑直至死亡,终身不享有政治权利。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
    2023-07-16
    321人看过
  • 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名词解释是如何的?
    是指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须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其法律后果是终身没有以下四项权利: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会死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一定会死。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刑法》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2023-08-14
    22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减刑
    词条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减刑
    相关咨询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又犯罪的,应当如何适用刑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6
      1、死刑 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及我国对于犯罪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罪犯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给未成年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使未成年人意识到社会的温暖,重新对待生活,激发对生活的希望,以在以后更好的发展,对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2、无期徒刑 《刑法》第17条第3款,是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无期徒刑没有幅度,无法从轻处罚,只能适用减轻处罚。 3、剥夺政治权利 未
    •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有哪些,剥夺政治权利如何独立适用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5
      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根据《刑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为什么对死刑犯使用死刑犯剥夺政治权利终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29
      1、剥夺一些严重犯罪分子的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人代表他人行使一些政治权利。比如出版权,如果罪犯以前有所作为,虽然他的生命被剥夺了,但他们的亲属可能会代表他行使出版权。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终身可以避免他们的亲属代表这种权利。2、对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主要是因为这些犯罪都是故意犯罪,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大。对于这些敌视和鄙视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国家当然要依法剥夺他们从事政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有什么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怎么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28
      一、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有什么用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是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的规定,剥夺犯罪人作为国家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管理和从事政治活动的权利。 政治权利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选举与被选举权;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 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宪法所赋予的,非经人民法院司法判决不能以任
    • 哪些犯罪分子被剥夺政治权利, 什么情况下会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5
      以下三种犯罪分子被剥夺政治权利:(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根据1997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