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纠纷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6 08:43:30 419 人看过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要提供的证据:

1、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如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等;

3、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如何确定工程量

鉴定依据的标准: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不予鉴定的情形: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当事人未签订书面合同,又无法查明双方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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