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权行为致人损害如何样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2-19 18:07:37 307 人看过

一、共同侵权行为致人损害如何样承担赔偿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致人损害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能确定责任比例的,但比例大小承担责任,不能确定责任比例的,对被害人平均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侵权责任诉讼期限是多久

侵权责任诉讼期限是三年。侵权责任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如何提起共同侵权诉讼

提起共同侵权诉讼可以向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结果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递交起诉状,要求共同侵权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二人以上共同侵权的,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5: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承揽人致人损害如何担责
    与雇佣关系不同,承揽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控制、支配与从属关系,承揽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定作人只按工作量给付承担人劳动报酬。揽人在进行承揽工作的过程中对他人或自己造成损伤后的责任划分,取决于定作人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定作人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若定作人对承揽人的行为有过错误指示等,那么对于承揽人的行为后果,定作人也需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雇员受到伤害由谁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现实中,若出现雇员受到伤害的情况,此时需要具体分析究竟伤害情况是怎样的。若是因为雇员自己的原因,导致人身受到损害的话,则此时就应当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二、如何判断承揽关系
    2023-02-17
    321人看过
  • 旅行社投保后,损害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马某参加北京市某旅社组织的海南风情游活动。期间,在海南少三亚市乘车观光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马某脸部受轻伤。当时,导游将包括马某在内的受伤游客送到三亚医院作了初步医疗诊治,花去医疗费用等3000余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旅行社却以旅游已投保为由,通知马某前往旅游投保单位某保险公司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费保险赔偿金2000元.那么马某的其他医疗费是否应当受到赔偿?旅行社的理由成立吗?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金能否免除旅行社的损失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的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第41条又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等费用,而《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5条规定,旅行社应当对旅行社依法承担的下列责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1)
    2023-04-24
    256人看过
  • 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管辖权如何规定?
    产生财产侵权损害的,是属于侵权行为,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院管辖,所以财产损害发生地法院有管辖权。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赔偿提起的诉讼,法律另有规定,不适用对侵权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侵权纠纷管辖做了很多规定,重点有:1、侵权行为地的确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2、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3、名誉权案件管辖的确定。名誉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4、侵犯著作权案件管辖的确定。(1)因侵犯著作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6-15
    444人看过
  • 委托合同受托人的损害赔偿如何承担责任
    一、委托合同受托人的损害赔偿如何承担责任委托合同受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是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而造成损害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因转委托而受到损害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民法典》第九百三十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第九百三十一条规定,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二、委托合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委托合同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书文本;(即授权事项,此项内容最好跟工作人员沟通,尽量细化授权事项,避免只写全权代理)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
    2023-06-24
    166人看过
  • 人身损害的共同侵权行为
    (一)共同侵权行为(狭义的共同侵权行为)主观有共同过错: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或故意过失混合——主观联系型的共同侵权【侵权法第8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教唆、帮助的共同侵权行为(教唆帮助型的共同侵权)【侵权法第9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敎育网(1)教唆、帮助者与行为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连带责任。(2)教唆、帮助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教唆帮助人承担责任。(3)被教唆帮助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按份责任。(三)共同危险行为(准共同侵权行为)【侵权法第10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
    2023-04-26
    356人看过
  • 堆放物品致人损害人身损害赔偿由谁承担责任
    堆放物品致人损害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赔偿义务主体,是堆放物品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所有人。堆放物品的所有人,是堆放物品致人损害的最直接的赔偿义务主体。当堆放物品的所有人直接占有、管理该物时,该堆放物品致人损害,该所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管理人。堆放物品由非所有人管理、使用时,其赔偿义务主体不再是所有人,而是由管理人作为赔偿义务主体。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致害责任】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3-06-13
    355人看过
  • 侵权但无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形
    侵权但无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不意味着不承担任何责任,构成该种情形,要停止侵害。1.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谓合法来源是指,使用者或者销售者通过合法的进货渠道、正常的买卖合同和合理的价格从他人处购买的。2.仍然要承担停止侵害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善意销售专利侵权产品的人在获知其销售的产品属于侵权产品之时起不得再行销售否则即构成侵权行为。
    2023-06-08
    446人看过
  • 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的责任如下:1、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如果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则由行为承担连带责任;3、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伤害的,如果每个人的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则由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4、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的,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按各自责任比例承担,不能确定责任大小的,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
    2023-08-12
    308人看过
  • 人身损害侵权责任需要承担吗?
    一、人身损害侵权责任需要承担吗?人身损害侵权责任需要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法律以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救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的法律救济制度。侵害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造成被侵权人死亡、伤残等多种损害后果,同时也可能导致被侵权人、被侵权人近亲属的精神损害,造成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的财产损失。二、侵权责任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侵权责任的法律特征表现在:1、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义务有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范设定的义务。这种义务对于每个自然人、法人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违反此种义务,即构成侵权行为责任。而约定义务则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设定的某种义务,违反约定义务,构成违约责任。2、侵权责任以侵权行为为前提要件侵权责任产生的基础是侵权行为,没有侵权行为则不存在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侵权责任正
    2024-02-08
    102人看过
  • 共同喝酒行为承担侵权责任的范围
    共同喝酒行为中的注意义务责任基础确定以后,在实践中如何分配这项责任,笔者认为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共同喝酒行为人仅对他人因共同喝酒而引发的损害后果承担次要责任。喝酒是一项人为产生危险性的行为,任何人在喝酒之前应当预见到这一行为会给自己带来危险,每个人都有责任控制喝酒行为,防止自身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这是基本的自我保护安全义务,而其他人的注意义务仅是补充性质的。如果本人对自己的安全义务都不加以注意,就没有理由要求别人负担更高的注意义务。所以任何人对自己喝酒行为不加以控制,就会给社会和自身增加风险,应对因喝酒引发的自身损害后果负主要责任。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有多大权利就应当承担多大义务,这是一项亘古不移的法理。尽管共同喝酒行为人负有注意义务,其不履行注意义务与他人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相当因果关系,但这种注意义务和相当因果关系都是有限的。在共同喝酒行为中,行为人对他人没有强迫其不饮酒的权利,最多只
    2023-02-04
    239人看过
  • 民法典动物致人损害由谁承担侵权责任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一、狗在笼子里咬了人赔吗一般情况饲养人要赔偿,但如果能够证明被侵害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以减轻责任或免责。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二、如何确定动物饲养人和管理人的法律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三、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2、用人单位工作人
    2023-06-24
    159人看过
  • 被侵害人可以只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吗
    企业人格权受到侵害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因为精神损害赔偿是自然人人身权利受到损害时可以获得的赔偿,而公司只是被法律赋予了人格,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因此,它不具备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资格。即使公司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成立条件(一)侵权行为。这在前面已经论述过,在此需要总结的是我国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中侵权行为侵犯的权利范围。通过梳理我国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脉络,可以总结出,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保护的权利客体范围是人身权和特殊条件下的财产权。(二)主观过错。过错作为民事侵权责任构成的基石,在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中也具有同样的地位,所谓无过错无责任,即一般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主观条件要求侵权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过错。(三)损害结果。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条件之一就是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后果一定要是严重的。如果轻微的、非现实存在,或一时存在
    2023-08-16
    135人看过
  • 共同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诉讼是哪些
    一、共同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诉讼是哪些(1)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共同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诉讼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同侵权行为人为连带共同被告:a.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b.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其他共同侵权人免责。《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二、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哪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害公民的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一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
    2024-01-16
    172人看过
  • 旅行社致人损伤责任如何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第(七)项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国务院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第23条也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1)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2)旅行社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3)旅行社破产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第2条也规定:“因旅行社的故意或过失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
    2023-05-01
    10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如何分担?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
      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侵权行为造成人格权损害,对方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如何赔偿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3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是指公民因其人身权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生理上、心理上的损害。也就是说因公民的人格权遭受侵害而使其产生愤怒、绝望、恐惧、焦虑、不安等不良情绪②。它具有非财
    • 何为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01
      1、共同责任,共同责任是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数量的不同而对民事责任分类的一种,即两个或更多的民事主体共同承担一项民事责任。 2、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并且都有过错,从而共同对损害的发生承担的责任,如加害人为两个以上的人对受害人承担的责任。 3、共同责任,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数量的不同而对民事责任分类的一种,即两个或更多的民事主体共同承担一项民事责任连带责任是任一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 共同侵权人对于损害赔偿中损害的侵权责任,应如何认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侵权责任认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说多个小孩扔东西砸坏车窗找谁负责?多个小孩扔东西砸坏车窗,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话,每个孩子的监护人要承担连带责任。此时的共同侵权人想要免责的话,必须指出具体的侵权人才可以免责,行为人要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具体侵权人的,共同行为人都要承担侵权责任。第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
    • 林木致人损害谁应承担侵权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8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