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那么,房屋产权通过哪些方式可以取得呢?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一、购买取得
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二、建设取得
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通过建设而取得产权的,在产权取得前或前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
(一)应注意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应注意有关手续的合法性,即是否有立项、规划、开工等手续;
(三)应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即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单。如果上述应注意的方面有问题,则建设者不一定能取得产权。
三、受赠取得
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予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予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四、抵押取得
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由于抵押是一种担保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则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在享有优先受偿权时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归来已有。
通过这种方式而取得产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二),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三),应当注意抵押房地产的合法性;
(四),如果抵押到期,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应根据抵押合同的有关约下,办理有关手续。
五、继承取得
我国的《民法典》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
怎样才能在购买新房屋后尽快取得房产证?
50人看过
-
怎样才能获得小产权房拆迁补偿
172人看过
-
房屋产权有哪些类型,怎么取得房屋的产权
277人看过
-
农村房屋登记原则及怎样取得房屋产权证书
489人看过
-
房屋遗产怎样才能分割
266人看过
-
怎样才能安全地购买小产权房屋
253人看过
遗嘱继承又被称为指定继承,是与法定继承完全不同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主要针对被继承人在生前订有有效遗嘱的情形。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分割程序都必须满足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这就是遗嘱继承的执行效力。... 更多>
-
房屋产权可以怎样取得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101、购买取得。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 2、建设取得。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 3、受赠取得。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 4、抵押取得。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
房屋确权后怎样才能获得继承权利?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1继承权确权是一种行政行为,即人民政府依法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认定,明确土地权属的行政行为。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土地权利的确认,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权利的确认权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只是从人民政府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上,裁决人民政府决定的效力。
-
离婚后公租房怎么样才能取得房产的使用权?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31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公房使用权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5、参考公房产权人(单位)的意见,决定判给男方或女方。
-
未取得房屋产权证能否出租,法律怎样规定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10房子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出租的,但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 房屋出租时,双方只要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就可以签订租房合同。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违法建筑是不能出租的,这就说明无房产证的房屋如果不是违法建筑也就可以出租。
-
能否仅凭房产证取得房屋所有权?青海在线咨询 2025-01-08仅有房产证而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则无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房产证是房产部门发给权利人的一种享有权利的凭证,仅具有证据作用。只有进行登记,才能使该房屋产生物权效力,买受人方可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如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该证书应载明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