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相较于别人的补偿款较少,问题出现在这几个方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2 19:30:09 192 人看过

常言道“不患寡而患不均”,征收拆迁中一些被征收人之所以拼死拼活都要维权,有时并不完全是因为自身的补偿数额过低,而是由于自己的补偿数额怎么算都比不过别人家的。

对于国人而言,这种比较有时简直就是生命的主要意义,令人既同情、理解又唏嘘不已。

那么,你的征收补偿为何总是不如别人家的多呢?这样的对比、较真儿又是否真的适当、有意义呢?本文,在明律师结合10年的专业办案经验为大家带来解读……

在明律师认为,所谓“比较”,首先一定要有合理、恰当的比较对象。

有时个别被征收人所适用的比较对象是严重不合理、不恰当的,这个就没法说了。

比如北京、上海的补偿标准和甘肃、陕西一定不一样,同等面积、性质的房屋在这几地之间是不具有可比性的。

事实的情形是,征地补偿的具体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的,全国范围内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对于这一地域间的客观存在的差异,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而不必为此过分纠结、郁闷。

即使在同一个省份、城市之中,也不是所有比较都是合理、恰当的。

譬如通常而言,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数额要显著高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数额,这是由于不同的土地性质、不同的法规规定所决定的。

再比如同一个行政区域中,不同区位之间的房屋补偿数额也会有较大差距,这点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的房屋都会有所体现。

城市范围内叫“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农村集体土地上则叫“区位补偿价”。

换言之,这些差异,都是正常的范畴。

然而倘若在一个项目、一个乡(镇)甚至一个村的征收中,你的征收补偿仍然比不了街坊、邻居的,那这里就可能存在其他的问题了。

需要首先明确的是,有的被征收人强调是街坊、邻居“有关系有熟人”,所以补偿拿得多,这是不符合事实的。

法治社会中,过去关系、熟人这套思维是越来越不灵了,这是事实,而绝非什么理想状态。

如果真有凭关系多拿补偿的,一旦被监察部门查出,相关行政官员是要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的,这绝不是闹着玩儿的事情。

抛开这类顾虑,具体而言,以下几点问题不容忽视:

其一,签约过于草率,未充分把握法律赋予的协商、沟通机会。

实践中有些被征收人出于各种考虑“响应征收方号召”在项目启动后的第一时间即完成了签约,待腾房搬走之后发现后签约的街坊、邻居拿得比自己多。

根据经验可知,第一批走的其补偿权益往往很难得到充分反映,这其实是稍加思考就不难认清的“人情世故”。

因此,过快、过早签约被征收人一定要慎之又慎,想清楚补偿标准、数额自己究竟能否满意、接受,是否能够达到“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补偿安置原则。

拿到的补偿款,够不够买安置房?拿到的安置房指标,何时能够实现居住使用?如果对这些直接关乎切身利益的问题尚存疑虑,那么就不宜草率签约,而完全可以选择把这些疑问了解清楚后再做定夺。

作为专业的征收维权律师,我们乐见一些群众主动响应政府的号召,积极签约、选房,为项目建设做贡献,但这么做的前提,一定是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尊重、满足,风格和权益,并行不悖。

不要等到签了约拆了房再来找律师,这个就比较不利了。

其二,心思过分放在了搬迁激励上。

所谓“激励”,如今已不仅仅是指早搬奖励金这一种表现形式,而是被征收方演变出了各种各样的丰富多彩的形式。

需要指出的是,这些激励政策本身是有法可依的,广大被征收人要做的就是权衡利弊得失,即究竟是激励政策更有助于自己未来的生活,还是实实在在的补偿款、安置房更重要。

事实上,激励政策本身已经成为构成被征收人征收补偿的一个组成部分,很多补偿数额在实践中就是靠着各种人性化、灵活变通的激励政策得以最终实现的。

因此,专业律师并不反对被征收人去适当关心、了解激励政策,而是要建议大家冷静客观地把这笔账算算清楚,知道自己究竟需要什么。

如果实在算不清,不妨考虑咨询一下专业征收维权律师,让她们帮着大家算算看。

如果真合适,为什么不领它呢?

其三,未穷尽法律救济手段,虎头蛇尾。

实践中,很多被征收人在察觉补偿数额偏低时,都已经有了依法维权的意识,会积极采取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起土地违法查处、申请公安机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等方式来进行维权。

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常规方法只是一整套完整、科学的征收维权战略的起步手段,很多时候并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而对于诸如腾退、旧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名义开展的新型拆迁项目,这些方法有时是需要加以调整、变通运用的。

然而被征收人特别是农民朋友的维权能力毕竟有限,很多人在第一波行动落幕后就“没招”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譬如经过公开发现项目没有征地批文,但却有先行用地批文。

那么接下来怎么继续呢?不会了。

这就难免落入虎头蛇尾的尴尬局面中,已经耗费的维权人力、成本恐陷入难以“回本”的窘境。

在明律师想在此提示的是,法律维权是一个“开弓没有回头箭”的事情,通常而言一定要将能施展的手段、方式全部用上,才能收获最好的效果。

光有个开头,那还是远远不够的。

因此,及时咨询、聘请专业征收维权律师进行指导,是当下对于广大被征收人而言最为现实有效的选择。

律师不是卖大力丸的,从不会忽悠老百姓一定要聘请律师,但在征收维权确实遇到困难、阻力时,律师也非常愿意提供专业的服务。

最后,在明律师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比较”有时是很主观,很没必要的事情,这就类似于拿自己家孩子的学习成绩和邻居家的孩子比较一样。

著名征收维权律师马丽芬曾多次指出,别人家和你家有关系么?要多去分析自己的实际情况,譬如房屋、土地面积,人口数,权属状况,性质,未来生活的需要,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自己的脚知道。

实践中,有的被征收人得知某类似项目中的被征收人分得了4-5套安置房,一下子热血沸腾起来,进而也要求自己要获得4-6套房。

对于这样的想法能否落实,是需要认真、审慎的情况分析后才能加以判定的,而不宜简单粗暴地进行先入为主的推定,最后陷于某种偏执之中。

总之,在明律师的心愿是,你的征收补偿能够和别人家的一起,实现面向未来生活的公平、合理、满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05: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关于征地补偿款征收不满意的问题
    被征收人不满意征地补偿款、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要注意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村委会动用被征收人的征地补偿款,被征收人可以不这样做近日,隆回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结一起村主任私自挪用村民征地款的案件,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责令被告人肖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所得赃款1037879.06元人民币,发还给被害单位。实践中这样的案件并不是第一次发生,我们经常会见到村委会活跃在征地拆迁的第一线。那么村委会是怎样的一个组织,法律在拆迁中对它作了怎样的规定,我们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在明拆迁律师就给您一些分析和建议:关键问题一:村委会是否有权征地?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
    2023-07-12
    73人看过
  • 征地补偿费的计算方式及相关问题
    (一)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其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交付给被征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使用,用于再生产投资,形成新的生产能力,不能分给农民个人消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地上附着物中产权确实属个人家庭所有的,其补偿费付给本人(家庭);被征用土地上由集体种植的青苗,其补偿费纳入当年集体收益分配;青苗属于农民或其他人承包土地种植的,其补偿费交给承包者。为了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确、节约、有效地使用征地补偿费,防止征地费用被截留
    2023-07-05
    483人看过
  • 关于征地国家补偿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被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各省规定,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郊菜地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资金。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能维持被安置农民原有生活水平
    2023-05-02
    383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离婚赔偿问题
    在处理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明确土地征收补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定标准在于取得财产的时间和性质。首先,土地征收补偿只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土地征收款中包含的三种费用性质不同:(1)土地补偿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丧失土地所有权后的补偿。补偿费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分配给被征地农民,具体分配方案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土地补偿费属于集体组织成员,具有专属性。如果夫妻一方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没有资格参与土地补偿费的分配。(2)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而给予的补助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安置补助费属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夫妻一方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没有资格参与土地补偿费的分配。(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
    2023-03-01
    210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和宅基地补偿款哪个比较多?
    一、房屋拆迁补偿和宅基地补偿款哪个比较多?1、房屋拆迁补偿和宅基地补偿款,可能前者多,也有可能后者多。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2、拆迁宅基地的补偿标准(1)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一般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特定时间和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实际情况来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2)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乘以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房屋拆迁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二、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别补偿吗?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别补偿农民的宅基地在土地属性上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应当归村集体所有,之后由村集体分配给本村村民使用,而村民在所分配得来的宅基
    2023-04-19
    372人看过
  • 征地补偿法定流程的相关问题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征地补偿的程序不合法而导致的民众与政府的纠纷十分常见,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对关于征地补偿法定流程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本文整理了相关法律条文与知识,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1、公告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2、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3、补偿标准补偿费用包括:①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的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耕地的标准规定。②安置补
    2024-01-26
    460人看过
  • 征地补偿低?来看看是不是你的征地补偿方案出了问题……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征地拆迁,已经在全国各地普遍展开,大大的影响着民众的生活,成为了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社会现象。从征地拆迁的制定初衷来说,本意是利国利民,利一方发展的民生工程。然而落在实际的操作中,很多地方都出现了征地补偿款偏低的情况,大大侵害了被征收的利益,也由此而引发了很多纠纷矛盾。那为什么会出现征地补偿低的情况呢?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来告诉你原因。征地补偿的高低,起决定作用的是补偿协议。而诸如怎么补偿,补偿多少等协议内容规定,其依据来源于征地补偿方案。所以,如果你的征地补偿费用过低,在客观方面,你该去看看在征地补偿方案是不是合法合规。下面在明拆迁律师给你说说合法、合规的征地补偿的形式内容。土地征收,分为国有土地的征收和集体土地征收,相应的补偿方案自然也不同。在明拆迁律师分别介绍两种不同补偿方案。集体土地上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一、方案的公告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征
    2023-04-19
    74人看过
  • 公务员征地补偿款的问题
    可以。对于能否获得征地补偿款项的问题,关键不在于是否是公务员,而在于该公务员是否具有农村户口,只有拥有农村户口的才可以获得征地补偿。一、户口迁出之后能否得到征地补偿已迁出户口是不能获得征地补偿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可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如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将户口迁出的,不能主张征地补偿款。二、退伍能当警察吗警察属于公务员,《公务员法》明确规定:“逢进必考”,所以,只有符合招录警察的公务员考试的条件,参加并通过考试被录用,才可以成为一名警察。单纯当兵退伍是不能转警察的,想成为正式警察,必须参加招警考试,通过招录警察的公务员考试并被录用,才可以成为一名警察。三、公务员嫖娼被抓怎么处理公务员嫖娼被抓的处理: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于
    2023-03-30
    194人看过
  • 关于征用宅基地的补偿问题?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上述规定是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规定。国家征用宅基地补偿标准国家征用宅基地补偿标准有:1.征收宅基地的安置费和土地补偿按照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来进行计算。2.附属物按照当地政府下发的补偿方法给予等价补偿;3.农村房屋拆除补偿标准:农村草房一平米补偿1900元;农村砖瓦房一平米补偿2400元;农村砖砼结构房屋一平米补偿2
    2023-07-03
    172人看过
  • 征地补偿和安置问题方面而言,有什么问题
    就征地补偿和安置问题方面而言,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征地补偿原则。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主张牺牲小我成全大我,土地征收为促进公共利益,但若一味追求公共利益而忽视个人利益,敢问,公共利益中的“公共”是指谁,包括谁?何谓农民,中国传统观念就是在家种地的人,当农民无地可种,又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农民何以为生?我国现有征地补偿和安置原则简言之两句话:间接补偿原则和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原则。即按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确定补偿标准和补偿数额,不因征收土地后用途的改变而改变;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收土地而降低。通过采取各种安置措施,使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征地前的生活水平。但是当前的评估办法并不合理。1.我们不能仅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而是也应当适当合理考虑被征收土地的未来可期待用途,如一些城郊土地,随着城市发展,很有可能变成商业性质用地;2.考量土地的平均产值时也要考虑到不同土地
    2023-04-27
    164人看过
  • 征地补偿的支付方式有哪些比较常见?
    计算方法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
    2023-07-07
    322人看过
  •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归属比较
    归个人所有。《土地管理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
    2023-07-02
    215人看过
  • 这几个行为将会导致你的征收补偿低于别人
    常言道“不患寡而患不均”,征收拆迁中一些被征收人之所以拼死拼活都要维权,有时并不完全是因为自身的补偿数额过低,而是由于自己的补偿数额怎么算都比不过别人家的。对于国人而言,这种比较有时简直就是生命的主要意义,令人既同情、理解又唏嘘不已。那么,你的征收补偿为何总是不如别人家的多呢?这样的对比、较真儿又是否真的适当、有意义呢?本文,在明律师结合10年的专业办案经验为大家带来解读……在明律师认为,所谓“比较”,首先一定要有合理、恰当的比较对象。有时个别被征收人所适用的比较对象是严重不合理、不恰当的,这个就没法说了。比如北京、上海的补偿标准和甘肃、陕西一定不一样,同等面积、性质的房屋在这几地之间是不具有可比性的。事实的情形是,征地补偿的具体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的,全国范围内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对于这一地域间的客观存在的差异,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而不必为此过分纠结、郁
    2023-05-22
    127人看过
  • 园地补偿与林地补偿的优缺点比较
    这段内容讲述了园地林地的补偿区别。园地应根据土地原本的用途及时足额进行补偿,并支付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等费用。林地应当按照不同年限进行阶梯性分段补偿,并按照每亩价格进行支付。园地林地的补偿区别在于,园地应根据土地原本的用途及时足额进行补偿,并支付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等费用。林地应当按照1—3年、4—13年、14—20年、21年以上等年份进行阶梯性分段补偿,按照每亩价格进行支付。1. 园地补偿和林地补偿的区别是什么?园地补偿和林地补偿是两种常见的土地补偿方式。园地补偿是指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中的园地进行的补偿,主要用于农民种植果树、蔬菜等农作物。而林地补偿则是指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中的林地进行的补偿,主要用于农民种植林木。园地补偿和林地补偿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补偿对象不同:园地补偿的对象是农民种植的果树、蔬菜等农作物,而林地补偿的对象是农民
    2023-08-19
    13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据别人讲关于医疗补助费问题胜诉率较少,是这样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0
      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判断,建议您详述案情
    • 离婚经济补偿这方面的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02
      如果一方在婚姻中不存在过错的,就没有向另一方支付赔偿或补偿的义务。
    • 这个问题比较头疼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大哥啊,先学习一下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你说你是单位法律顾问,应该是学法律的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知道吧。另外你们
    • 修路征地时养殖方面补偿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4
      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全国并没有全国的统一标准,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保障居民的生活会平不降低,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批文等信息。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
    • 关于征地补偿的问题2019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6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