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房地产公司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8 00:43:05 205 人看过

关于定金协议的问题,其自缴纳定金之日起便已经具备了法律效力。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涉及房地产交易活动时,倘若卖方在收取买方付款后未能遵守其先前承诺,此时便应适用定金罚则

根据这一原则,卖方需要向买方完全退还原先支付的定金并且进行两倍数额的赔偿。在这个过程中,定金的具体数目可由双方自由协商确认,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其金额绝不允许超过交易标的经济价值的20%,否则,超过此比例的部分便不具任何法律约束力。除此之外,作为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未能履行约定,同样需要以两倍的金额来偿还定金;而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果因为违约行为导致损失,他们所支付的定金将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回。《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明确指出,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时正式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共同商定;

然而,其数值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并不产生定金的法律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若高于或低于约定数额,均视为变更原有的定金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进一步规定,当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定金应当折算为价款或者予以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未达到约定标准,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反之,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未达到约定标准,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19: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浙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浙江住房
    一、浙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浙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如下:1.放宽贷款申请条件职工按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提高最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3.降低贷款首付比例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公积金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4.调整贷款额度确定方式按照贷款权利和缴存义务对等原则实行存贷挂钩机制,职工个人贷款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且不高于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确定。二、浙江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多少浙江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职工个人贷款额度标准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且不高于规定的最高
    2023-06-23
    414人看过
  • 浙江购房定金交了之后能退吗
    一、浙江购房定金交了之后能退吗关于购房订金之返还情况,若已缴纳订金者依约履行其应尽职责,则此部分订金可予以退回或以等额金额抵扣应付房款。另一方面,若收款方未能遵循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所立下的承诺而导致逾期违约,那么,先前由缴纳订金方支付的订金将被全数退还,且还需额外支付等同于原订金额两倍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
    2024-04-25
    99人看过
  • 浙江舟山退购房定金流程是怎样的
    关于房屋定金的退款程序,相关规定如下:首先,若买卖双方均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则定金应当被视为购房价款或者予以退还;其次,如因自然环境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或者对于协议以及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未能达成共识从而无法签订合同的情形,并不构成任何一方的责任,此时定金是可以予以退还的;最后,倘若卖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定金可双倍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
    2024-08-14
    376人看过
  • 购房用公司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处理
    住房公积金换公司,向银行提交公积金转移申请表,然后转入公积金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等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一、企业雇用外来务工人员要交公积金吗根据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因此单位有义务为在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港、澳、台人员及未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且包括与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缴纳公积金,即使是单位聘用的农村户籍劳动者也应参照本单位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成都),即企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的
    2023-06-19
    441人看过
  • 浙江省公积金异地买房手续如何办理
    浙江省公积金异地买房手续办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首先,在办理手续前要咨询清楚,其次,一定要向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的申请,再次,材料要齐全,最后,要按时还款,以免影响个人信誉。1、贷款咨询首先,你需要向申请办理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询问一下当地是否允许你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哪些条件,要准备哪些资料等等。2、贷款申请然后,你需要向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的申请,工作人员会对你的申请进行确认,看看你所述的信息是否属实,确认无误之后,工作人员将为你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提交资料你需要持身份证、购房合同、异地贷款使用证明等资料前往申请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它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与此同时,你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会对你的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2023-05-08
    428人看过
  • 购房定金合同写房地产公司合规吗
    开发商只有满足商品房销售的特定要求时,才有资格将房屋定金纳入其中,这样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然而,若开发商未能达到这些特定要求就收取房屋定金的话,那么这一行为便属违法。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条款,如开发商未满足商品房销售的特定要求,不得进行商品房出售,也不能向购房者收取任何预订性质的费用。在满足商品房销售特定要求的前提下,开发商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向购房者收取预定性质费用的,当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接收的费用应该被视为房价的组成部分;如因某种原因导致未当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须依约向购房者退还所收取的费用;若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按照约定执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
    2024-07-27
    307人看过
  • 浙江绍兴房屋限购的规定
    依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实施区域限购限贷(四)限购范围为以机场路—鄞州大道—福庆南路—甬台温高速—盛莫路—聚贤路—甬江—世纪大道—东昌路—望海南路—北环路所围区域。(五)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下同)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或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六)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经宁波市金融机构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通过,限购区域住房信贷政策调整如下:在限购区域内,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30%;对在限购区域内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
    2023-03-30
    230人看过
  • 浙江省房产契税如何计算,浙江省房产契
    一、浙江省房产契税如何计算浙江省房产契税的计算,按照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根据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二、浙江省房产契税什么时候交浙江省房产契税的交纳时间根据不同房屋类型有所不同:1.新房的契税,一般是在办理房产证或者收房的时候办理,这个根据开发商的政策不同而不同。按国家规定是购房合同备案三十天内缴纳。2.二手房的契税一般都是在过户的当天缴纳。比如上海这边,因为人比较多,中介会提前去排队拿号,你直接去窗口交税就可以。3
    2023-06-26
    396人看过
  • 浙江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以贷款吗
    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以贷款。但是要满足如下条件: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以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2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能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4、职工须持有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一、公积金贷款后,还款时利率是浮动的吗公积金贷款后,还款时利率目前是没有浮动的。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5年10月24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25%,五年及以下公积金
    2023-03-10
    447人看过
  • 交购房定金后开发公司违约怎么处理
    关于购房订金在违约情形下能否退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案例中的多种因素,因此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区分对待:首先,若在诉讼程序启动之前,开发商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此份房屋认购书即归于无效,订金应当被原封不动地退还;其次,倘若买方未能按照认购书所约定的日期与地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这属于买方自身的违约行为,其所支付的订金将无法得到退还;反之,若卖方在认购书所规定的期限内擅自将认购房屋转售给他人,从而导致未能按期完成正式签约手续,这便构成了卖方的违约行为,此时卖方需向买方双倍返还订金;再者,若买卖双方均在规定的期限内顺利完成了正式合同的签署,那么在买方履行合约义务之后,其所支付的订金可以用来冲抵部分楼款,或者直接予以收回;然而,在双方履行正式合同的过程中,若有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则适用“不予退还”或者“双倍返还”的原则;最后,若买卖双方在正式签约时对于认购书中所确认的各项条件,例如房价、房
    2024-05-17
    441人看过
  • 浙江高速违章处理地点怎么确定
    高速违章处理地点是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高速交警支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第五条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简称处理地)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2023-02-20
    464人看过
  • 浙江审"住房公积金"第一案
    因被指拒绝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本已处于舆论风口浪尖的富士康近期再受关注。而在杭州,围绕着公积金的缴存,一位外来务工女日前也与用人单位及监管部门发生了纠纷。据了解,类似事件此前在浙江并未见披露。【工作十载未缴公积金】来自于农村的郑女士,今年三十余岁。通过《市场导报》,她向记者陈述了事件的原委。郑女士1997年来到杭城,即进入杭州飞宇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在操作工的岗位上一干就是11年,直至2008年5月离职。据称,飞宇公司的前身为国营企业杭州纺织机械分厂的下属企业。在2006年7月,郑女士将其原先的农村居民户籍迁入杭州,并转为城镇居民户籍。然而身份的转变,使得其陷入了一场纷争。郑女士告诉导报记者,此前她每年都与单位签订一年期限的短期劳动合同。2008年初,在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她向公司了解自身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情况。结果发现,单位一直没有为她开设账户并缴费。2008年4月底,郑
    2023-06-07
    445人看过
  • 浙江产权纠纷要怎么处理
    一、浙江产权纠纷要怎么处理涉及房屋产权争议,可通过以下四种途径解决:协商、和解、仲裁以及诉讼。首先应以平等互利为前提,尝试达成私下和解。如若无法和解,则可请求第三方中介来协调。若未能在协商阶段解决争端,可以依据相关购房协议将其提交给规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若以上步骤仍无进展,便能采取最后手段——启动诉讼程序,诉诸人民法院。《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二、小区门口产权纠纷怎么解决房屋产权问题作为普通民事纷争,可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自行沟通,以达成满意协议;2.调解途径:委托相关机构协助调解;3.介入仲裁:若双方不愿调解,则可请求仲裁机构进行裁决;4.法律起诉:合同当事人将争议提交法院审理。《中华人民共
    2024-03-21
    149人看过
  • 浙江绍兴卖房20年纠纷怎么处理
    针对购房合同纠纷的解决策略通常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环节:即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四方面。1.协商环节:在签订合同之初,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基于相互信任和尊重的基石之上,通过平等、深入、坦诚地沟通与协商,从而消解可能存在的矛盾与分歧,这种方式无疑是最理想且科学的处理手段。2.调解环节:倘若合同当事人在争议问题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他们可以考虑邀请相关的组织或者机构进行居中调解。举例来说,如果涉及到国家或政府企业,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在此过程中,调解机构需确保各方均处在平等的位置,公正、理性地剖析争议问题,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行政干预现象。另外,当事人还可寻求合同监管机构、仲裁委员会乃至法庭等权威机构的协助进行调停。3.仲裁环节:当合同当事人经过充分的协商仍然无法解决争议,甚至对调解结果持有异议时,他们有权根据合同中所设定的仲裁条款或者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共同达成的仲裁协议,向
    2024-05-12
    42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在浙江的房地产公司购房违约金能写三倍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20
      二手房买卖中卖方违约金的赔偿如下:违约是对买卖双方都具有效力的。若卖方违约,且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2万的话,这个2万的数额应卖方补偿给买方。同时退还买房所交的费用以及办理贷款等造成的利息等。对于已签订合同的,一般视为交易成功,需支付中介相关的费用,但由于未完成过户,可以协调减少中介费用。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
    • 房地产公司的法定违约金太高,购房人怎么办?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28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的,一般认为属于过分高于损失,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
    • 房地产购房定金纠纷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02
      1、不要使用过激言论。谁对谁错自有法官评说,故所用词语尽量选择中性词,特别是针对他人的人身攻击的侮辱性词语千万不能出现在你的文字中。因为答辩状是法官对你的第一印象,写的好坏是水平问题,使用过激言论和侮辱他人,则是人品问题。 2、不能产生歧义。答辩状的内容尽量少使用修饰的句子,书写的文字要端正,语句要通顺,条理性要强。最好诉状是打印的。因为使用过多的修饰词语,容易产生歧义。 3、有争议的一些事实尽量
    • 在异地购房,异地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6
      1、连续支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是购买第一套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的存款人,购买第三套以上住房的存款人家庭不能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行率低于85%的设立区城市,应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
    • 定金认购终了房地产公司却破产了是怎么回事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02
      交定金后,房地产商破产的,当事人可按照下列顺序获得清偿: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的补偿金; 3、房地产商欠缴的社保费用和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方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