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定作物风险由谁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20:26:00 353 人看过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承揽人保管义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承揽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共有四种: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协商解决就是承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后,通过相互协商,达成协议,确立纠纷解决的方法、步骤及各自承担的民事责任,最终解决合同纠纷

仲裁解决指争议双方根据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对裁决必须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诉讼解决就是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解决,人民法院在检察院的监督下,解决该争端的一切活动。诉讼包括起诉、审判和执行三个阶段。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9日 2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零首付”风险由谁承担?
    2001~2003年时广州楼市流行的零首付入住,时隔几年,零首付卷土重来。是否推出零首付措施,历来是房地产市场中,买方市场还是卖方市场的分水岭。这被视作楼市拐点标志之一的重现,对于房企和市场来说意味着什么?真正的风险仅仅在于银行吗?所谓零首付,其实是买家将房产拿到银行,银行将房产的价格进行高出本身价格的成交价,再按七八成的比例贷出款项,最终达到买家无需支付首期款就可以买到房产的目的。操作这种零首付的,据报道大多是中小中介。按照这种操作方法,一套现价80万元的房子,拿到银行估价为100万元,再按八成来做房贷,一来一回,不就成了零首付吗?也许有人会说,零首付有什么不好?如今市道低迷,让更多原先想买房而资金不足的人提前变成有房一族,对活跃市场也有好处嘛!而实际情况,会按照这样的设想发展吗?以上面那套被高估为100万元的房子为例,如果业主实现了他所期望的零首付,那么他事实上面临80万元本金的还贷压
    2023-06-10
    306人看过
  • 承揽合同怎么约定承揽物
    1、加工承揽的品名或项目。加工承揽合同内容广泛,既有加工定作物的,也有完成一定劳动项目的。例如,修理车床就应在合同中写明修理的具体内容;如定作非标准通风机,就应写明委托制造通风机。2、数量、质量、包装、加工方法。在这些条款中,质量技术条款应当引起特别重视。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具有特定性质的物,因而对承揽方履行合同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加工承揽合同的定作物品或完成工作项目的质量技术要求应在合同中规定的清楚、准确。标的物或项目执行一标准的,合同中应写明执行的标准名称、代号、编号。属于非标准的定作物,必须有明确的技术要求或图纸资料。没有统一标准而有样品的,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封存样品,妥善保管。承揽方必须按照定作方要求的质量技术性能加工生产和完成工作胡项目。承揽方在依照合同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有不合理处,庆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及时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为确保质量,定
    2023-03-29
    341人看过
  • 承揽合同有哪些风险的责任要承担
    承揽合同中风险的承担,是指在承揽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标的物意外损失这一风险,应由谁来承担这一损失。《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规定:“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条规定,承揽合同中标的物的损失主要有两个部分,即原材料和承揽人的劳动成果。一、对于原材料损失的承担(一)包工不包料。定作人尚未将材料交付承揽人时,由定作人承担;材料已交付承揽人时,在承揽人占有期间,因一切原材料、样品都在承揽人的占有和管理之下,承揽人负有保管的义务。所以,材料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揽人承担。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毁损、灭失,则遵循民法上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的一般规则,由原材料所有人即定作人承担。承揽人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果应当采取措施而未采取措施,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部分要求免责。(二)包工包料。在原材料交付之前
    2023-06-14
    77人看过
  • 承揽合同的风险承担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一、怎么提起民事诉讼?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女方婚内出轨怎么起诉离婚?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三、债
    2023-03-06
    469人看过
  • 走私人货物运输的风险由谁承担?
    为走私人提供运输需要承担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共犯的责任。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对公走账能走私人吗可以。但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四十条,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1)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2)奖励证明。(3)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4)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5)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6)借款合
    2023-07-10
    276人看过
  • 基金投资风险由谁承担
    所有的基金投资者共同承担。就是说所有的基金投资者都是公平的,当基金净值下跌的时候,所有投资者按照持有基金的份额比例承担基金的整体损失,对于某个特定投资者而言就相当于风险自担。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作资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一)利益共享:即证券投资基金是众多投资者通过购买份额的方式,将资金汇总并委托专业的基金经理进行投资,基金经理只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全部盈利均由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二)风险共担: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标的主体为权益类产品,具有高风险特性,盈利的同时存在发生亏损的风险。当出现亏损,基金经理并不承担责任,亏损全部由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进行有限责任的承担。一、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
    2023-06-25
    409人看过
  • 什么是承揽合同,关于承揽合同定作物有何规定?
    《民法典》合同编典型合同分编第17章承揽合同章对承揽合同作出了专门的规定。《民法典》第770条规定了承揽合同的概念,即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为承揽人和定作人。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对定作物的质量的规定应当明确具体,不能简单或者模棱两可。当事人对质量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加工承揽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质量是以样品为准,除了双方封存样品外,还应有样品质量描述的书面材料。以免样品灭失或自然毁损或对样品内部质量有异议而发生纠纷。承揽合同的定作物材料,可以由定作人或者承揽人提供,具体由谁提供,由当事人约定。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
    2023-05-07
    436人看过
  • 如何约定承揽合同定作物
    1、原材料的消耗定额问题:若是定作人提供原材料的,为了防止承揽人在工作中浪费定作人的原材料,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规定承揽人使用原材料的消耗定额。要求承揽人本着经济节约原则使用原材料,如果超过原材料消耗定额的应承担相应责任。2、定作物样品的封存保管问题:若存在定作物样品的,样品应进行封存并当场由承揽人和定作人确认后签字。此外,样品的保管问题一般是定作人提供的样品一般由承揽人保管,承揽人提供的样品一般由定作人保管。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规定保管人保管义务,并要求若保管不当造成损失或丢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3、定作物的后期保证问题:因有些定作物无法在检验当时就发现问题,所以定作人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在一段期限内承揽人要保证定作物的质量合格问题,除了是因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造成定作物存在问题以外,承揽人应负责定作物的无偿修复或更换。此外,质量缺陷造成定作人损失的,承揽人还应负赔偿责任。如何约定承揽合同定金条款
    2023-06-18
    234人看过
  • 无偿道路运输合同的风险由谁承担?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公路无偿道路运输合同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实行责任运输。安排装货的车辆,货箱要完整清洁,货物要捆扎牢固,苫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装运鲜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承担专门约定的义务。无偿转让股权需要纳税吗在股权转让时,以下4种情形不用交个税:(一)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二)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三)直系亲属之间转让:即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四)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民法典》
    2023-08-13
    252人看过
  •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免责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标的物毁损的风险承担有哪些规则(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
    2023-08-18
    267人看过
  • 承揽合同风险负担规则的内容
    合同中的风险负担规则的适用为:1、标的物交付之前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买受人违约的,风险负担由买受人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3、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风险负担由出卖人承担。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运输导致货物破损谁承担责任运输途中货物的损失应该由商业公司承担。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二、民法典买卖合同的内容有什么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
    2023-03-05
    324人看过
  • 由谁承担技术咨询合同的决策风险
    一、由谁承担技术咨询合同的决策风险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合乎实用的一般要求组织鉴定。咨询报告和意见经验收合格后,合同即告终止。委托人是否采纳以及如何采纳受托人的咨询报告或者意见,由委托人自行决策。受托人对委托人实施咨询报告或意见所受到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这就是技术咨询合同涉及的决策风险责任。这是因为:1、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为委托人完成的咨询建议、设计方案、分析调查结论以信可行性报告等,是受托人根据自己掌握的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对技术项目进行的分析、论证和预测,只供委托人决策时选择参考,不是直接可以付诸实践的技术研究成果。2、技术咨询合同的履行具有滞后性,委托人是在受托人提交咨询报告或意见后,经过鉴别和取舍后才实施的,而社会客观情况是复杂多变的,此时的咨询报告或意见是否还能适应实际情况,起到指导实践的作用,尚有待于实践的检验。3、正确的咨询报告或意见付诸实施后,也还要根据
    2023-04-12
    260人看过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由谁承担风险?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单位风险:1。如果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想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只能通过法定或协议解除,企业或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面临给予员工补偿。2、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员工的流动性。员工风险:没有压力,个人会越来越没有进取心。还失去了不断跳槽加薪的机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根据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
    2023-08-18
    144人看过
  • 谁应该承担承运标的物的风险?
    承运标的物的风险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承担者具体如下:1、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到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担标的物损坏由买受人承担;2、当事人未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标的物需要按照规定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买受人应当承担标的物损坏、损失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买卖合同货物交付前损坏风险谁承担买卖合同货物交付之前损坏风险由卖方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零五
    2023-07-02
    33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租赁合同的风险负担是什么,租赁合同的风险由谁承担,风险由谁承担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
      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租赁物的毁损、灭失或者部分毁损灭失的客观情况以及因为发生这些客观事件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因此,租赁合同的风险包括租赁物灭失风险和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所谓租赁合同的风险负担,就是指对于上述的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 1、租赁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的过错造成的,出租人自己负责;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
    • 风险的转移,承揽合同风险的承担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买卖合同风险的转移买卖合同风险转移的主要问题是风险在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1)如果买卖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约定转移风险。 (2)合同没有约定情况下,风险转移以货物交付为标准。货物交付,通常情况下是卖方将货物的占有和实际控制权移交给买方。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在货交承运人这种情况下,卖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就履行了交付货物的义务。
    • 什么是标的物风险承担,标的物的风险由谁承担?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什么是标的物风险承担风险承担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后标的物因不可归因于任何一方的事由发生毁损、灭失的损失由何方负担。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依标的物的交付而转移,即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买方承担。二、标的物的风险由谁承担《合同法》还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几种特殊情况作了如下的规定:(一)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
    • 合同提存的风险由谁承担,合同提存的费用由谁承担?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合同提存的风险由谁承担标的物提存后,不论债权人是否提取,都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提存视为标的物的交付,因此,自提存之日起,提存物的所有权转移,债权人作为提存标的物的所有者,该标的物上的权利由其享有,义务和风险由其承担,标的物提存后,因不可抗力、标的物的自然变化。第三人的原因或者提存人保管不当,都可能引起标的物的毁坏、损失、甚至标的物不复存在,标
    • 合同中合同支付货物后的风险由谁承担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般情况下是由出卖人承担的,但是同时法律规定了几种标的物交付之前买受人承担风险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