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债务的债权人有什么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6 20:14:20 201 人看过

一、连带债务的债权人有什么权利

连带债务的债权人的权利有:连带债务: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的义务,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完全偿付,对全体债务人生效,因而导致全部债的关系消灭的债务。或者可以简单的说,数人负同一债务,对于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义务者,为连带债务。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都有什么内容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形式包括:

一、合同承受。所谓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合同承受,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这是合同承受的根本前提;

(2)所承受的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或者仅承担义务,或者仅享有权利,单务合同的移转不是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3)原合同出让人必须与第三人达成移转协议;

(4)合同承受必须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

合同承受的效力是指原合同当事人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由第三人承担,原合同当事人脱离合同关系。

二、企业合并。所谓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合并企业承担。如果只是企业的一部分被其他企业吸收,则此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由存续的企业部分与合并了部分该企业的企业,共同协商处理。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应当符合以下要件:

1、多个债务须是基于不同原因而产生的。

2、债权人对数个债务人均享有独立的请求权。

3、数个债务人的给付内容为同一。

4、数个债务偶然联系在一起。

5、多数情况下有终局责任人。

在不真正连带债务中,由于各项债务是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分别存在的,债权人对数个债务人均享有分别独立的请求权。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

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n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09: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务人之间的连带债权约定
    本文介绍了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的概念及其相关法律规定。连带债权是指多数具有连带关系的债权人共同拥有的债权,而连带债务是指债权人超过两人的情况下,部分或全部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债权。在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中,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全部或部分履行债务,而债务人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些规定可以在法律或当事人之间进行约定。多数具有连带关系的债权人共同拥有的债权被称为连带债权。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或者当事人约定。债权人超过两人的,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超过两人的,债权人可以要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或者当事人约定。 连 带 债 务 当 事 人 如 何 约 定 ?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共同承担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追讨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在连带债务中,债务人之间的约定对于债务的履行和权利的行使具有重要
    2023-09-03
    477人看过
  • 什么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的权利有哪些
    一、债权人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二、债权人的权利(一)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论为基础,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新的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二)债权人免除
    2024-01-18
    370人看过
  • 债权人哪些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一、债权人哪些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在执行中能单独放弃对连带责任主债务人的执行吗连带判决执行中不可以单独放弃主债务人债务的执行。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赔偿权利人起诉
    2024-01-29
    216人看过
  • 民法典中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关于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的规定是,连带债务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享有对另一债务人的追偿权,且规定了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时的处理办法。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五百二十条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债
    2023-04-13
    469人看过
  • 债权债务连带保证协议
    债权人xxx简称甲方,连带保证人xxx简称乙方。兹为将来债务保证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如下:第一条乙方对主债务人xxx与甲方间已于xxxx年x月x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xx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第二条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第三条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第四条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第五条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
    2023-06-04
    265人看过
  •  连带债权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及实践
    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之间存在连带关系,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承担全部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位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而债务人之间则需要共同承担这些债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连带债权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之间存在连带关系,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承担全部债务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位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而债务人之间则需要共同承担这些债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连带债权,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连 带 债 务 的 法 律 规 定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共同承担的债务,每个债务人都有权要求其他债务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连带债务人可以协商一致,也可以通过诉讼
    2023-09-04
    102人看过
  • 连带债务人破产债权人如何申报
    如果保证人是企业的,企业在保证责任期间破产的,债权人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向破产企业申报债权,债权人也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自己的债务,从而实现自己的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注意事项:注意债权申报的时间。债权申报最短不少于30天,而最长不超过3个月,所以侵权人要注意在这个时间段内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同,要注意在申报的时候注明债权是属于担保债权,并且提交相应的证据。债权人可以出席债权人会议,以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一、连带债权人的一些问题债权人对其所享有的债权在保持内容的同意性的情况下,转移于第三人,称做债权让于,这里,债权人让于其债权的必备条件是债权人有对该债权的处分权。处分权是所有权的权能之一。当然对于单一债权人而言,债权人对于其所享有的债权有处分权,那么对于连带债权人而言,是否具有债权的处分权?每一个债权当事人是否有对债权的处分权?假如,任意一个债权当事人都有对债权的处分权,那
    2023-04-01
    300人看过
  • 债务人偿还连带债权人顺序是如何的
    一、债务人偿还连带债权人顺序是如何的债务人偿还连带债权人的顺序应当是优先偿还已经到期的债务,如果多项债务都到期,则应当先偿还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应当偿还负担较重的债务。《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二、债务人的连带债务是什么意思1、连带债务,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的义务,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完全偿付,对全体债务人生效,因而导致全部债的关系消
    2024-01-22
    152人看过
  • 共同债权与连带债权
    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债务,是两个人以上共同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一、老婆婚前欠债婚后属于共同债务吗老婆婚前欠债婚后不属于共同债务。婚后债务,而且必须用于共同生活,才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
    2023-03-09
    423人看过
  • 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有什么权利
    一、债权人和债务人区别在哪里呢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记学的术语中,债权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来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将钱借给他人的人,称为债权人;相对而言,从别人手中借钱,欠别人的钱的人称为债务人。二、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他们都有什么权利呢(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
    2023-04-13
    375人看过
  • 连带权利债务法律上怎样规定的
    1、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2、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3、具体来讲,法律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二)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一、连带责任是指什么意思?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者全体,同时或者先后要求全部或者部分支付债务。例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合伙成员同时或者先后部分或者全部清偿合伙债务。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几个债务人对债权
    2023-06-23
    138人看过
  • 连带之债,如果债务人免除其中一人的债务,对连带债务人内部有什么影响呢
    如果债权人拒绝受领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履行,导致的分险增加、费用增加等损失,其它债务人均可以拒绝对此承担责任,而且一旦标的物灭失,将对债务人的债权产生不利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五百二十条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向其他债务人追偿。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
    2024-04-21
    338人看过
  • 连带责任债务人的债权依法是怎样的
    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连带责任对每个具体债务人来说,意味着责任的加重,它使债务人间的内部关系中形成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力量,并促使债务人共同防止和消除违法行为,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以顺利实现。一、共同债务的连带债务责任是什么?连带债务责任的效力,一为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二为内部效力,即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也有权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当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在债务人民事权利能力存续时有效,即自然人和法人主体资格的存在。但是,如果当作为连带债务人之一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解散、破产时,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是否对其适用。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
    2023-02-18
    361人看过
  • 连带保证中债权人的权利如何行使
    一、连带保证中债权人的权利如何行使在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要求还款;如果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向连带保证人主张权利,要求连带保证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因为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此条规定明确了两个时间点,一是“一年”的时间点,该期间
    2024-02-03
    49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12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 连带债权与连带债务有关内容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1
      对于连带债权与连带债务的有关内容,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 什么是债权人? 连带债务人是指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09
      连带债务人是指债务人需要共同对债权人负有不可分割的全部给付义务的情形;连带债务的核心是连带债务人之间的连带关系。所谓连带关系,意思是多数债务人中一人或数人所发生的事项,效力及于全体债务人。
    • 债权人和债务人连带保证有什么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30
      《民诉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不在同一区域的,各区域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选择其中的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法院起诉就可以。 一般来说,所有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均有
    • 什么是连带债权? 连带债权的法律效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30
      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务的一次性的全部履行而消灭的债。因此,连带之债的多数人一方相互问有连带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