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事项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1 10:32:19 462 人看过

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可以约定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的只是“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并没有限制用人单位违约应承担的违约金,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违约金。不过从就业的形势和长期以来形成的用人单位的主导地位而言,很难说约定上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为了充分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中明确了,只有在两种情形下,劳动者才需要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属于无效约定。不过,目前的法律并未限制当事人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因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具体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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