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效力认定原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09:21:49 94 人看过

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有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房屋租赁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

2、房屋是否被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3、房屋租赁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4、确定房屋租赁是否已登记备案。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非法查封;

3、权属有争议的;

4、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

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三)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四)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审判实践中许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3%计,因其滞纳金过高,导致滞纳金的约定无效。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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