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关系可以用票据付款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0:53:36 89 人看过

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可以用票据付款,要看用的是广义上的票据还是狭义上的。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上的票据,即我国《票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如果用狭义上的票据进行支付的,如兑付日期与应付款时间相当,或者早于应付款日期的,则可以用狭义上的票据进行付款。

一、什么是内部债权债务抵消

所谓内部债权债务抵消,一般是指母子公司之间或是数个子公司相互之间,因进行投资、资金调用或其他交易事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其中该类债权债务关系在公司会计报表中通常表现为: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预付账款与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等项目。

二、什么是第一债务人

第一债务人是承担主要债务的人,主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及保付支票付款人都是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的对象。当持票人按照规定提示票据要求付款时,付款人应按票据记载支付票款,履行应尽义务。随着主债务人的付款,所有的债务人的责任均告解除,票据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归于消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债务抵消相关文章
  • 代付债务还能改变债权关系吗
    委托付款实际上是对合同约定的一种改变,有利于缩减债务履行进程,减少三方权利义务关系中的履行成本,有利于提高商事交易的效率。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实质改变。一、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到底有哪些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合同变更付款方式的问题合同付款方式发生变更一般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订立补充协议。变更后,合同变更部分取代被变更部分,原合同未变更部分仍然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发生改变。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
    2023-06-27
    292人看过
  • 债务债权关系与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
    债发生的原因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灭失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两者区别主要有:在债的关系中,债权债务是相对的法律关系,债权是指享有的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其中金钱债权,是最常见的债权。债务则与债权相对,指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一、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的“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
    2023-03-14
    70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算利害关系吗
    是利害关系。1、利害关系人一般以为是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害的直接当事人。法律上利害关系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与行政行为之间存在的一种因果关系。2、债权债务债权是得哀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需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民法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关于债务债权有如下规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
    2023-07-25
    201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债务关系,如何处理债权债务关系
    一、什么是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1)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2)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4)无
    2023-05-22
    402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与银行存款
    存钱给银行是债权债务关系。银行与存款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客户将其款项存入银行,使商业银行有债务义务形成的法律关系。存款人在银行开立账户存款,与银行形成合同关系。银行是债务人,客户是债权人。客户填写开户申请,开户存款的过程是与银行签订合同的过程。客户到银行填写开户申请书,向银行提出建立合同关系的要约;银行为客户开户是对客户要约的承诺。存钱被吞怎么证明金额一、存钱被吞怎么证明金额1、存钱被吞可以用凭条上凭证号联系银行证明金额。在ATM机上存款后,若是出现了钱被吞的情况,因为ATM机没有进行点钞,因此存款凭条上不会有金额,但是上面会有打印的时间等信息。如银行存在过错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过错责任,如对此存在纠纷的,必要时可到法院起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
    2023-07-13
    480人看过
  • 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根据
    债务的发生根据,也称债务的发生原因,是指引起债的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可以引起债的产生的法律事实有:合同。当事人通过合同的形式,设定债权、债务;单方允诺。当事人单方面向相对人作出的某种承诺,如悬赏广告等;侵权行为。基于侵权人的不法侵害而形成的侵权之债;无因管理。基于无因管理人的管理行为而形成的债务;不当得利。基于无合法根据受有利益而致他人遭受损失而形成的债务;缔约过失。因缔约人未以尽到缔约义务而形成的债务;拾得遗失物。因遗失人所有权的返还请求权而产生的债务。一、借条、欠条,哪个“效力”大先来简单的谈谈它们之间的关系:借条、欠条,两者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这点自然是相同之处,只不过一个是证明借款关系,另一个是证明欠款关系。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讲,两者是共通的,可以把两者通俗的理解作种属关系,欠条是属概念、是大概念,借条是种概念、是小概念而已。也就是说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则不一
    2023-03-09
    280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债权人或债务人可以中止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债务终止的方式包括债务已经清偿完毕、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务人与债权人合并以及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其他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债权债务终止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债务已经清偿完毕;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务人与债权人合并;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债 务 终 止 的
    2023-09-28
    291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与租赁关系能兼容吗
    可以兼容的的,融资租赁关系就是债权债务关系和租赁关系兼容的情形。融资租赁其实是借助融资的形式创造融物的本质结果。先期不发生物权转移,只是在租金上产生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到最后处理残值的时候发生了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这是一种结合融资融物的最新筹资方式。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三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023-06-15
    60人看过
  • 债务人是否为票据的付款人?
    1、付款人(或称受票人)是出票人命令支付票据款项的人,付款人只有在票据上签章,确认付款责任(如承兑)以后,他才成为票据的债务人。2、付款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3、付款人是出票人或者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委托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付款人并非因出票人的支付委托即成为当然的票据债务人,而是必须经其承兑,才能成为票据债务人。付款人一经承兑后,即成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支票有主债务人吗支票并没有主债务人。主债务人,就是无条件付款的票据关系人。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后,首先由付款人,就是出票人的付款。如果出票人账户余额不足,银行是不付款的。所以,银行虽然是付款人,但是并不是主债务人。支票的出票人,虽然最终款项是从出票人付的,但是首先应该由银行付款。所以,出票人也不是主债务人。总之,支票的付款人、出票人都不是主债务人。《票据法》第八十九条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付款
    2023-07-19
    440人看过
  • 债权债务与债务和债权有什么关系?
    债务: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公司法债权债务人是什么意思(一)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则远远超过了过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当事人可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既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
    2023-07-18
    100人看过
  •  票据债务人是否具有拒绝付款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八条,票据债务人可以拒绝付款给以下情况的持票人:一、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的持票人;二、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三、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四、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五、对取得背书不连续票据的持票人;六、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其他抗辩事由的持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八条,票据债务人可以拒绝付款给以下情况的持票人:一、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的持票人;二、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三、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四、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五、对取得背书不连续票据的持票人;六、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其他抗辩事由的持票人。 【 法 律 依 据 】 票 据 债
    2023-09-05
    494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确认:收据的权威性分析
    收据可以确认双方是债权债务关系。具有法律效力,完整的收据通常由标题、正文和签名三部分组成,具体情况如下:1、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字体略大;2、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开始写的,但以今收为标题的收据是不空的,正文一般要写下以下内容,即收到的钱物数量、类型、规格;3、签字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签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加盖公章。光有收据可以打官司吗可以起诉。在民事诉讼中,无论是合同还是收据,都是作为证据使用的。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按照自己的主张列举出相应的证据,借以达到证明自己所述为真的目的。虽然,合同与收据都是比较重要的证据,但是民事诉讼对于起诉的要求采用的是立案登记制,不要求有确凿的证据。《民事诉讼法》第191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
    2023-07-04
    319人看过
  • 债权债务和实缴有关系吗
    在分析债权债务和实缴之间的关系之前,我们首先应该先了解一下到底什么是债权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实,所谓的债权债务和我一般所说的物权是有区别的,所谓的债权主要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也就是必须有相对应的条件,也就是只有在一对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并且根据法律的规定,原则上这对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所存在的债务关系是不能够对抗第三人的。接下来我们就再来分析一下什么是实缴。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表示,所谓的实缴资本,也可以叫做实收资本,它主要是指在公司的债务关系中存在的,一般是指一个公司刚成立时,这个新公司所实际能够收到的所有股东的出资总额,而其中“实际”一词是这个概念的核心。实缴资本是一个公司在现实中所拥有的资本。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公司中的股东在认购自己所承担的股份以后,有可能是一次性全部把自己的股份资本缴清,另外一种情况也有可能在一时期之内进行分期缴
    2023-06-18
    305人看过
  • 债务债权关系是否可以转让变更所有权?
    债务债权关系可以转让。债务转移需要下列条件:1、存在有效的债务;2、该债务是可以进行转移的债务;3、债务人与第三人协商达成了转移的一致意见;4、债务人转移债务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务债权关系中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7、申请强制执行。8、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9、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2023-07-06
    17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债务抵消是指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当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的品质和种类相同时,则法定抵销,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当事人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 更多>

    #债权债务抵消
    相关咨询
    • 票据付款可以和债权债务关系同时涉及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19
      关于是否可以按手印支付,要区分是广义手印还是狭义手印。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包括股票、企业债券、收据、提单等各种有价证券和证明书。狭义上的票据,也就是我国《票法》规定的票据,包括票据、银行票据和支票,是指发票人发行的,约定自己或委托支付人在看票时或指定的日期无条件地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因此,通过广义票据支付,债权人的负担明显加重,其价值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债权人
    • 票据法第十条债权债务关系到底啥意思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7
      《票据法》第十条的规定,沿袭了1988年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结算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即“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签发无商品交易的汇票”。其中,本条中的“债权债务关系”是指“交易关系”之外的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因为通常情况下,“交易”指“互易“”买卖“,而票据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中,除了买卖关系中票据行为外,还包括了赠与、转让、保证、拍卖等其他法律关系中的票据行为。故这里的”债权债务
    • 代付款是否能够改变债权债务关系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24
      1、代付款是不可以改变债权债务关系的。 2、因为代付款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代付行为,但是该行为没有实质改变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
    • 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可以转为借贷法律关系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0
      1-借贷关系是基于借贷行为而形成的民事关系。2-债权债务关系是基于民事的相关事由如合同,侵权等民事行为而产生的民事关系。3-债权债务关系的范围要远远大于借贷关系的范围。
    • 债务人可以拒绝票据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19
      根据《支付结算方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拒绝支付以下情况的票据所有者:(1)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所有者(2)以欺诈、盗窃、恐吓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所有者(3)知道有欺诈、盗窃、恐吓等情况,恶意取得票据的所有者(4)知道债务人和票据所有者或票据所有者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取得票据的所有者(5)由于重大过失而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所有者(6)取得票据所有者不连续的票据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