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住房屋包括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20:07:07 478 人看过

通常以房产证注明的房屋类型作为判断房屋用途的标准。

除房屋类型表明为“住宅”外的房屋通常为非居住用房,一般包括:

(1)工业、交通、仓储用房,商业、金融和信息用房;

(2)教育、医疗卫生和科研用房;

(3)文化、新闻、娱乐、园林绿化、体育用房,机关事业办公用房

(4)军事用房;

(5)其他用房。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中途存在房屋用途改变行为的房屋性质的认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于职工或者职工家属居住使用的除外;

(2)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的区别

因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价格的差异,导致动迁时双方对房屋性质争论颇多。而以下情况下为非居住用房。

(1)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2)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

(4)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未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13日 2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上非居住房屋拆迁的补偿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拆除非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娄底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条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因建设征收和征用集体土地,涉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征收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后,因建设需要使用其剩余土地,涉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按本办法执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涉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各
    2023-07-20
    476人看过
  • 房屋拆迁如何认定非居住房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中的非居住房屋,一般情况下按照下列规定予以认定:1、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2、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4、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房屋。但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在2001年11月1日以后,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未经市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区、县劳动部门核发《非正规就业许可证》,以及区、县民政部门或街道核发《社区服务证》的持证人所使用的居
    2023-04-22
    318人看过
  • 解除监视居住理由包括什么
    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况主要有三种。1、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2、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3、当事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案机关批准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一、监视居住解除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
    2023-03-16
    104人看过
  • 监视居住适用对象包括什么
    一、监视居住适用对象包括什么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其住所或指定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方法。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4、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或者认为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二、被监视居住应遵守哪些规定根据《刑诉法》第56条的规定,被采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采
    2023-04-18
    272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永久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并不存在“房屋永久居住权”一说,《民法典》在第14章只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是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物权属性。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高度的人身依附性,一般不能转让或继承。居住权的设立以无偿性为原则,有偿性为例外。但允许当事人私人自治以有偿设立居住权。《民法典》还进一步对居住权合同的一般条款,作出非穷尽式列举。具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以及争议解决方法。房屋永久居住权合同合法吗1、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房屋永久居住权,而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一般由所有权决定的,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的年限由合同规定。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
    2023-07-08
    231人看过
  • 什么是有居住权的房屋
    房屋居住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房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一、所有权可以对抗永久居住权么所有权是不可以对抗永久居住权的。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基于合同约定而对他人所有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本质是一种用益物权。在居住权存续期间,居住权人对于房屋所享有的居住权可以对抗房主的房屋所有权,即使房主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因为该居住权已经登记,居住权人对于房屋所享有的居住权亦可以对抗新的房屋买受人。二、合法居住权认定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之一,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无
    2023-04-04
    250人看过
  • 顺德居住证补办材料包括什么
    顺德居住证丢失、损坏等补办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换领的需提供原《广东省居住证。3、《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延伸阅读:居住证将带来哪些便利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一)义务教育;(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三)机动车登记;(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七)国家规定的其他
    2023-05-30
    384人看过
  • 合法产权住房包括什么房
    一、合法产权住房包括什么房房屋产权类型包括:1.商品房;2.经济适用房;3.军产房;4.公房;5.小产权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二、合法产权住房怎么过户房子过户的流程是:1.准备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2.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3.办理房产交易转绘;4.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5.析产登记手续办理并缴登记费;6.取证。三、合法产权住房怎么办理房产证房产证申领流程如下:1.申请权籍调查。这一步主要是为了确认房屋的空间位置,已经权属来源是否准确、界限是否明晰,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第一步
    2023-12-29
    237人看过
  • 非住宅房屋是指什么房子
    一、非住宅房屋是指什么房子非住宅指的是不适用于居住的房屋,也就是说除住宅以外其他的非居住用房屋。它包括用房、商业的用房以及厂房和仓库等。具体有以下几类房屋:1.主要用于商业服务的房屋:是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2.用于工业制造的房屋:也就是厂房,厂房指直接用于生产或为生产配套的各种房屋,包括主要车间、辅助用房及附属设施用房。凡工业、交通运输、商业、建筑业以及科研、等单位中的厂房都应包括在内。3.用于储藏的仓库:一般是工业、交通运输、商业、供销、外贸、物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建造的成品库、半成品库、原材料库、货物仓库、物资储备库以及冷藏库、粮油库等。二、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区别1.使用年限不同住宅和非住宅的房屋在使用年限方面的区别是非常大的,非住宅一般包括工业用地、综合用地以及商业用地,每一个非住宅用地的使用
    2023-12-24
    371人看过
  • 非居住房屋拆迁的评判依据
    拆除非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除非住宅房屋,以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价格计算。但因市人民政府确立的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工程建设而拆除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一)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二)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三)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
    2023-07-07
    392人看过
  • 保障性住房都包括什么?
    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一般来说可以分为这几类:廉租房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在房价疯涨,经济适用房走入困境,百姓居住难的背景下,廉租房便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能成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据调查,廉租房户型设定是以一居室、两居室为主,建筑面积原则上按一居室套型建筑面积35平方米,两居室套型建筑面积45平方米,三居室套型建筑面积55平方米。三个项目中的三居都不高于55平方米,名副其实的袖珍小户型。公共租赁房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
    2023-02-23
    243人看过
  • 哪些房屋可以认定为非居住用房
    通常以房产证注明的房屋类型作为判断房屋用途的标准。除房屋类型表明为“住宅”外的房屋通常为非居住用房,一般包括:工业、交通这、仓储用房,商业、金融和信息用房,教育、医疗卫生和科研用房,文化、新闻、娱乐、园林绿化、体育用房,机关事业办公用房,军事用房,其他用房七类。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中途存在房屋用途改变行为的房屋性质的认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则:(1)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于职工或者职工家属居住使用的除外;(2)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2023-06-15
    138人看过
  • 暂住证与临时居住证明的区别包括什么?
    一、暂住证与临时居住证明的区别包括什么?1、证件受理和签发机关不同暂住证的管理机关是当地的派出所,且不需要特别的审核,只要有租赁合同和工作证明就可以办理了。而居住证的管理机关是社区单位,城镇地区也会有专门的受理地点,申请人在提交相关的材料之后,再由当地的公安机关统一制作证件。2、证件式样不同暂住证的样式跟团员证差不多大小,内容包括暂住人的身份信息、户籍地址以及现在居住的地址等等。一般暂住的有效时期是一年,到时间后,暂住人还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延期。而居住证的样式是内置芯片式IC卡,跟身份证、银行卡大小差不多,实行一人一张实名制,内容跟暂住证差不多,如果重新换居住地,需要到受理点进行办理变更。3、制证周期不同暂住证办理时间大约需要10天左右,根据地区不同会有些许差异。而居住证需要集中制作证件,所以第一次申请居住证大约需要5个工作日,如果只是申请变动的话,只需要到受理点办理变更申请,当天就可以
    2024-01-29
    204人看过
  • 住宅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
    一、延期交房多久可以申请房产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产证的办理时限可适当延长至九十个自然日。具体实施细则如下: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所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时间期限内,若合同中约定的标的物为正在施工建设中的房屋,则需在该房屋正式交付使用后的第九十个自然日内完成;若合同中约定的标的物为已经竣工并验收合格的房屋,则需要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第九十个自然日内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二、延期交房多久可以解除合同开发商逾期交房3个月可以解除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
    2024-03-22
    191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房屋居住权的约定包括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5
      产权的正式称谓应为所有权。所肴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居住权只是对所有权中使用权能的称呼。永久居住权所代表的并非是完全的所有权,它只能说明居住人享有居住的权利,而不能对该房屋进行继承、抵押、转让或作价人股等处分行为,至于出租等收益行为也要经过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并与其分割收益。其在房屋的登记管理部门不会有任何的记载。所以你们不享有继续居住权。
    • 居住房屋与非居住房屋的界限如何划分?
      四川在线咨询 2024-12-14
      本文旨在阐述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的区别,并解释如何认定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 根据本市的规定,如果房屋的原始设计是用于非居住用途,但是在拆迁时仍然被用于居住,那么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如果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并建立了租赁关系,则也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如果房地产权证上权利人为单一家庭,且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或实际用作职工或职工家庭居住使用,则不能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如果原
    • 怎么看房屋属于非居住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23
      1、按照房屋性质和用途,被征收房屋分为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两大类,非居住房屋的认定比较复杂,具体认定可以参考如下标准: (1)房屋用途原为非居佳房屋的,延续至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属于非居住房屋; (2)公房承租人与公房出租人(或其委托的管理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佳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3)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
    • 什么样的房屋能认定为非居住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21
      以下房屋可认定为非居住用房: (一)工业、交通、仓储用房; (二)商业、金融、信息房; (三)教育、医疗卫生、科研用房; (四)文化、新闻、娱乐、园林绿化、体育用房; (五)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 (六)军用房; (七)其他房间。
    • 哪些房屋属于非居住房屋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21
      1、按照房屋性质和用途,被征收房屋分为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两大类,非居住房屋的认定比较复杂,具体认定可以参考如下标准: (1)房屋用途原为非居佳房屋的,延续至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属于非居住房屋; (2)公房承租人与公房出租人(或其委托的管理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佳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3)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