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人身损害侵权之债清偿顺序的优先性探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22:02:15 331 人看过

从知名破产结石病患儿零清偿谈起

一、(一)三聚氰胺事件显示企业明显缺乏社会责任

有关注者在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对比《经济日报》与《华尔街时报》对该事件的报道所着力讨论的问题:《经济日报》评论所着力讨论的问题为企业的道德与信誉、企业的道德建设、奶业市场的健康发展、奶业振兴、扶持奶农与奶企工作、知名奶粉事件的教训、奶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华尔街时报》着重探讨投资中国的风险、中国贫富悬殊与财富分配的正义性、中国企业事故的承责与产品质量监督、民事伤害赔偿的司法机制、中国新闻管制的后果、中国的食品安全恐慌、中国的新闻监督与司法赔偿机制、中国食品安全执法力度、中国食品监管部门的责任。[1]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较之于《经济日报》着重关注的宏观方面,《华尔街时报》关于社会财富分配的正义性、中国企业事故的承责与产品质量监督、民事伤害赔偿的司法机制等微观问题的探讨更为值得我们关注。

(二)知名企业破产结石病患儿零清偿

尽管三聚氰胺事件促成了《食品安全法》的迅速出台,但是关于知名奶粉的侵权行为尚未进入尾声。知名人身侵权中的患儿能否在破产清偿中得到补偿成为了大家唯一关注的焦点。

我国现行《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如此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知名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属于一百一十三条第三款,普通破产债权。可知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知名企业破产清偿中侵权责任之债是被列为普通破产债权来清偿的。

2009年11月29日,全国各大报纸均刊载了这样的文章,《知名破产已裁定终结,30万结石患儿无望获得赔偿》,细节内容如下:石家庄中院日前作出裁定,终结已无财产可支配的知名破产程序。裁定中显示,知名对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零。按照法律,企业宣告破产后,优先偿还的部分包括员工的工资和社保,此后是抵押债权,即如果有银行贷款,那么需要将抵押的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拍卖后向银行还债。最后,才涉及到偿还普通债务,包括对患儿的赔偿部分。[2]

(三)对于破产企业零清偿的社会思考与法律思考

破产知名零清偿意味着30万名结石病患儿的得到补偿的希望已经落空,痛心之余也留给我们更多的思考恐。首先是关于企业的社会责任、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等等问题,也有包括破产企业财产清偿顺序问题,如何更好的进行破产企业财产清偿顺序的设计,为人身损害侵权事件中的被侵权人提供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9: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企业破产清算时,股民的债务清偿顺序是在股权人优先于债权人的吗?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由此可见,在企业破产清算中,优先股应该在普通债权之后。企业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企业破产清算清偿顺序(一)清算程序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
    2023-07-04
    218人看过
  • 浅议我国侵权损害赔偿之债的清偿顺序
    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吸取了各国破产法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然而,任何法律的确立都要依存于历史传统和客观现实,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起到促进人类文明的作用。我国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尚有缺陷,体现在第一顺序的清偿范围过于狭窄,一些迫切需要清偿的债务未能列入第一顺序。考察第一顺序债务确立的立法原因和依据,就需要对现阶段规定的相关债务类型成因及特点进行分析;(1)从产生的依据上讲,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的形成基于职工劳动和劳动法律法规,其他债权的产生一般是基于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法律法规;(2)从权利义务的对比关系上讲,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一般是职工履行劳动义务后取得的权益,但一定条件下仅有劳动关系存在而无劳动义务的实际付出仍能取得该权利,且该权利从经济价值上并不是劳动义务的镜面反映,职工付出的劳动与获取的报酬和其他费用不是等值或等价的,企业自身发展和社会生产发
    2023-06-08
    463人看过
  • 论职工债权在破产清偿中的优先顺序问题
    在我国的新破产立法中,职工债权的优先清偿顺序应如何确定,一直是一个重大的争议问题。企业破产时对职工的正当权益必须予以妥善保护,对职工债权更是应当予以充分清偿,这不仅是职工在破产法上的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公民在宪法上享有的社会保障权利。但是,将范围如此之广的职工债权全部放在物权担保债权之前清偿的立法模式是不妥的,违背了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在法理依据、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以及产生的实际后果等方面都存在严重的问题。关键词:破产清偿优先顺序职工债权保护一、在我国的新破产立法中,职工债权(指职工工资、应由企业缴付的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社会保险费用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债权)的优先清偿顺序应如何确定,其因企业无担保财产不足清偿而与物权担保债权发生矛盾时何者更为优先,一直是一个重大的争议问题。在现行破产法中,职工债权虽然被列为第一清偿顺序,但其基本性质仍属于普通债权,必须在物权担保债权及破产费用
    2023-04-21
    139人看过
  • 破产清算中优先股股东清偿顺序
    (一)普通股与优先股异同:(1)股息: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可优先获得股息。如果企业在年度内没有足够现金派发优先股股息,普通股相对于是不能分发股息的。股息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决定,但当企业获得优厚利润时,优先股不会获得超额利润。(2)剩余财产优先分配权:当企业宣布破产时,在企业资产变卖后,在全面偿还优先股股东后,剩下的才由普通股股东分享。(3)投票权:普通股股东享有公司的经营参与权,而优先股股东没有参与企业企业决策的投票权,但在企业长期无法派发优先股股息时,优先股股东有权派代表加入董事会,以协助企业改善企业财务状况。(4)优先购股权:普通股股东在企业发行新股时,可获优先购买与持股量相称的新股,以防止持股比例被稀释,但优先股股东无权获得优先发售。(二)优先股与债券的区别:1.优先股具有永久性,公司只需付息分红,无须还本;债券必须还本付息;2.优先股股利高于债券的利息;3、债券的分配优先于优先股;4、
    2023-04-16
    87人看过
  • 探讨人身损害赔偿的合理性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当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遭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甚至死亡时,要求行为人或者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一种侵权法律制度。我国法律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费用。人身损害赔偿伤残评定标准多样存在的问题1、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人体损伤致残等级鉴定时,无相应的鉴定标准进行伤残程度鉴定,各鉴定机构不同的鉴定人员常根据自己的喜好、关系的远近来随意适用各行业、地方等的鉴定标准,甚至有的鉴定机构得到当事人好处就按伤残级别高的标准评定。由于这些鉴定标准的适用范围不一致,且有的条款不明确,内容上存在相互冲突,形成的鉴定结论偏差较大,如青年脾切除,如果按《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伤残鉴定,其结果可达伤残五级。而如果按《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进行鉴定,其结果却是八
    2023-07-22
    476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顺序税收先交还是债务先偿还?
    公司申请破产,是优先清偿税款。第一百一十三条在优先清偿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破产清算流程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
    2023-02-21
    119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偿顺序银行要先还吗
    如果银行的债破产企业有提供担保的,银行的担保债权优于其他债权,是可以优先受到清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一条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三)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四)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五)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六)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七)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八)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九)破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
    2023-04-21
    365人看过
  • 破产法中的优先债权支付顺序
    破产法规定的破产财产优先受偿顺序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抵押权优先受偿顺序的规定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优于后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受偿后抵押物处理有剩余的,由次等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受偿。如果几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的先后顺序相同,也按照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以登记的,按照上述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几个抵押合同的
    2023-07-06
    263人看过
  • 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企业破产的基本流程
    一、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如下: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二、企业破产的基本流程企业破产的基本流程有:1.破产的申请;2.立案审查;3.案件受理;4.案件受理后债权申报与登记;5.债权人会议;
    2023-04-24
    253人看过
  • 破产清算顺序优先股如何获得清偿
    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并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分取剩余资产,但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其具体的优先条件必须由公司章程加以明确。1、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2、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3、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即优先股股票不包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在涉及到优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4、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由于股份有限公司需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固定的股息,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举债集资的形式,但优先股股票又不同于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这是因为优先股股东分取收益和公司资产的权利只能在公司满足了债权人的要求之后才能行使。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却可以依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由股份有限
    2023-03-23
    275人看过
  • 2023破产企业债权收回的程序,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破产企业债权收回的程序破产企业债权收回的程序:(1)立案前,积极追讨审判实践证明,破产还债程序的引起,绝大多数是由债务人即破产企业自己申请引起的。每一个破产企业在向法院申请立案前,都经过了充分的协商、酝酿阶段。破产企业申请破产,不是一时心血来潮,而是往往数月、甚至几年前就有了破产意念。所以,有破产计划的企业,应紧紧抓住破产申请准备阶段,加大债权清收力度,这时企业没有破产负担,债务人也没有借破产逃废债务的念头,应该是追讨债权的大好时机。(2)立案后,依法追讨立案后,按照破产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想方设法调动业务人员的积极性,由业务经办人员提供线索,对于数额较大的债权,必要时由业务人员、清算人员、审判人员联合去债务人所在地。应不断更新观念,催收债权不以回收现金为唯一途径,大胆尝试以物抵债,只要有变现价值的物品,不论动产还是不动产,或是无形资产(如商标使用权
    2023-05-08
    499人看过
  • 企业破产普通债权人的清偿顺序是在最后吗
    企业破产普通债权人的清偿顺序是在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企业破产债权申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债权申报表》2、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1)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2)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
    2023-03-30
    238人看过
  • 破产法优先受偿的顺序及其重要性
    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企业破产法对清偿顺序规定(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在优先清偿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医疗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进一步加大保护普通职工的利益,控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支付;《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两者相比,《企业破产法》由于颁布时间晚,更适应中国经济情况的发展
    2023-07-11
    91人看过
  • 优先破产清偿的债务有哪些,按顺序还是按比例清偿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优先清偿的项目,当优先清偿结束后,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照比例分配。破产法规定分配顺序的意义在于,依据一定的法律政策确定不同类别的请求权人的受偿顺序,使顺序在先的请求权人能够优先于顺序在后的请求权人获得清偿。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按顺序清偿必须遵守如下规则:①首先清偿在先顺序的债权。②在先顺序清偿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进行下一顺序的清偿。③对每一顺序的债权,破产财产足够清偿的,予以足额清偿;不足清偿的,按比例清偿。例如,清偿第二顺序债权后剩余的破产财产为10万元,第三顺序债权总额为100万元,则按每10元债权偿付1元的比例进行清偿。④按比例分配后,无论是否有未获分配的下一顺序债权,破产分配均告结束。例如,在清偿第一顺序债权后,剩余财产不足清偿第二顺序债权,则第二顺序债权按比例清偿后,结束破产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
    2023-06-14
    22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人身损害赔偿之债的优先性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3
      我个人认为,人身损害赔偿的优先性问题目前法律并无明文依据,基于此问题多是从精神、价值等抽象层面上进行考量的。 1人身权损害赔偿之债和其他债权的区别决定了其应当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 2人身损害赔偿之债的保护人权功能决定了其应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3从被侵害人抵御风险的能力的不同决定了其应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 企业破产清算优先清偿债务的顺序是什么?破产企业的权益是怎样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
      《企业破产法》草案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是普通破产债权。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草案在第一
    • 企业破产破产优先股在债权之后能清偿债权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8
      公司破产清偿顺序:职工工资--各种税费--债权--股东可以看出,债权。首先应该是债权人先得到赔付。
    • 破产企业的普债务清偿顺序中,依法判决的债权有优先清偿权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5
      法院判决的债权和普通债权一样按比例分配,并没有优先清偿的权利。
    • 2022年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的顺序如何规定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0
      企业破产清算的顺序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