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有写社保违法,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社保局劳动合同怎么签
劳动社保局劳动合同应当是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在真实意愿的情况之下签订。
1、甲方为用人单位,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必须是单位固定电话)等,单位名称与所盖章名称完全一致。
2、乙方为毕业生信息,必须完全填写清楚。
3、合同期限和试用期必须完全按照新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填写。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注意合同期限的签订。
4、将工作地点中第三条中空缺处的具体工作岗位填写清楚。
5、将工作实践和休息休假中的空白处和第一条填写清楚。
6、劳动报酬第10、11、13条处的工资额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
7、如有其他待遇或约定请在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第十八条处填写清楚。如没有用斜线划掉。
8、违法合同责任条款处,如有其他约定请在第四十五条空白处填写,如没有用斜线划掉。
9、在下方甲方签字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只能是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的公章其他章一律无效),毕业生本人签名,填写签订日期。
10、所有合同必须用黑笔填写,可上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薪资待遇未明确规定的劳动合同
437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未明确事宜合法吗
377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未注明社保缴纳是否合法
491人看过
-
社保补贴被明确写入最新的劳动合同中
416人看过
-
若其中未明确规定薪资这份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316人看过
-
劳动法规定:未签合同工资支付有明确规定
42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条款中,未约定明确劳动合同条款的合同效力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0合同可以被认定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
-
劳动合同中未明确工作地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中的劳动合同的内容?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5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本案中,虽然之前您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具体工作地点,但您目前实际工作地点在深圳,双方其实都是认可的,但是如果需要更换工作地点,应当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故需要用人单位与您协商,如果您不同意,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改变
-
劳动合同中未明确说明劳动报酬,是否影响合同效力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3莹伟:《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因此,劳动合同中未明确说明劳动报酬,并不影响合同效力。
-
劳动合同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中社保条款如何规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13《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7项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7)社会保险;第38条第3项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46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100条规定:
-
教育产品项目中的劳动合同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9一,协议个人没有拿到手,是否不符规定及建议有何建议?如果请劳动部门出面是否对自己不利? 个人应该得到一份合同。 二,工资没有达到保障线,但是因为导游行业特殊性加上公司出钱培训的特殊情况,是否不需要达到保障线? 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当然若单位有效益工资,则计算方法另论。 三,如果就此(工资没达到保障线)而提出违约对个人的不付违约金是否是利好因素?因为公司的合约本身不合法。 要看合同具体内容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