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经济犯罪怎么立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08:40:46 100 人看过

一、公安机关经济犯罪怎么立案

(一)走私假币案(刑法第151条第1款)

立案标准: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

(二)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158条)

立案标准:

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3、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的;

2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

(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

立案标准: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四)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刑法第160条)

立案标准:

1、发行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2、伪造政府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3、股民、债权人要求清退,无正当理由不予清退的;

4、利用非法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5、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提供虚假财会报告案(刑法第161条)

立案标准:

1、造成股东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股票被取消上市资格或者交易被迫停牌的

(六)隐匿、销毁会计资料案(刑法第162条之一)

立案标准:

1、隐匿、销毁会计资料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

(七)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刑法第163条)

立案标准: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八)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案(刑法第164条)

立案标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经济犯罪特征

1、贪利性。大多数经济犯罪都具有非法牟取经济利益的目的,犯罪人为了一己之利,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侵吞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财产,损害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同时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秩序。

2、法定性。经济犯罪是法定犯罪,即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这一点有别于一般的自然犯罪,如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等传统犯罪,具有明显的反社会性,人们凭借社会常识和伦理道德规范就可轻易地加以判定,法律之所以将其宣布为犯罪,是因为古往今来人们都认为其是犯罪。

3、双重违法性。经济犯罪是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犯罪,它既违反国家有关经济管理的法律,又触犯刑律;既侵害国家、集体和公民的经济利益,又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传统犯罪只触犯刑律。

4、复杂性。经济犯罪由于发生在市场经济运行领域,因而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犯罪,其犯罪结构十分复杂。市场经济运行领域是一个极其庞大的动态领域,其中围绕商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形成的纷繁复杂的经济关系相互交织在一起,几乎囊括了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和部门。而近几年来随着中国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证券期货市场、房地产市场及科技市场等各种专业市场的建立,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变得更加多样化。在这样一种复杂的经济环境下,形形色色的经济犯罪大量滋生、蔓延,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特点。

5、智能性。经济犯罪的行为人一般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很多人甚至具有丰富的经济、财税、贸易、会计或者法律方面的专门知识,具有长期从事经济活动的经验,在犯罪手段上,一般不直接使用暴力、不明火执仗、不具有攻击性,犯罪人往往以其专业知识或利用其职务便利,深思熟虑、精心策划,通过钻法律空子达到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之目的,因而经济犯罪在西方被称为白领犯罪。

6、隐蔽性。经济犯罪并不像传统犯罪那样赤裸裸地违反社会公德和人们所熟知的行为规则,其行为人往往又是经济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使用的犯罪手段具有经济活动的性质,因而其犯罪不容易被公众所知晓,其社会危害性也不易被人们所认识。

三、经济犯罪涉众犯罪

涉众型经济犯罪尤其突出并呈现金额巨大,涉及面广;手法多样、不断翻新;虚假许诺、高利回报;合法掩护、编织光环等四大特点。

时下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涉及范围在不断扩大。从行业看,涉及农业、养殖业、房地产、医药、文化、旅游等领域;从人员看,涉及下岗职工、退休老人等弱势群体和学历较高的城市白领;从地域看,从东北、华东、华北地区扩展到中西部地区。

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犯罪手法越来越狡诈、越来越具有欺骗性,有些犯罪甚至还呈现出公开、半公开发展的态势。除了有关部门亟须加强监管和查处力度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群众投资渠道相对不足的情况下,不法分子采用诱惑性极强的虚假宣传攻势,使经营者和投资者处于信息严重不对称的位置,群众缺乏对企业的业务经营和资信进行印证和深入了解的渠道,很难作出判断,加之贪利和盲目从众的心理支配,投资行为往往缺乏理性。

涉众型经济犯罪16种表现形式在被查处的这些经济犯罪案件中,涉众型经济犯罪主要呈现以下表现形式:

1、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开办储蓄业务;

2、具有吸收存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违反国家利率规定,擅自变动储蓄存款利率吸收存款;

3、具有吸收存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以给付回报、实物等方式变相提高储蓄存款利率吸收存款;

4、具有吸收存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以发行股金等方式吸收资金,变相吸收存款;以兴办实业为名,承诺回报,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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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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