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的转让是否发生法律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9 10:51:44 479 人看过

由于实践中情况复杂,可能出现当事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甚至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但股东出资的转让却未记载于股东名册,未办理或未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使受让方的权利受到影响,进而引发争议的情况。下面对此作一分析。在实践中,一些公司根本未设置股东名册,股东转让出资的情况自然也就不可能记载于股东名册之上。有的公司虽然设置有公司股东名册,但是未依照股东的要求,将股东出资的转让记载于股东名册。也有的股东在转让出资后,未要求或提示公司对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这时,股权的转让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的权益又有何影响呢?如前所述,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无论公司是否设置有股东名册,股东转让出资未到股东名册上进行登记的,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公司法》第32条也明确规定,将出资转让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是在“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即股权转让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不过,虽然这时出资的转让在股东之间有效,但其股权转让是否具有对抗公司及第三人之效力,便须具体分析了。在因股东之过错,使公司误以为出资转让未进行或尚未完成,而未对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时,公司依照原有股东名册进行的会议通知、利润分配等活动是有效的,由此给受让股东造成的损失,由转让双方根据过错情况协商解决,此间风险自行承担。在因公司之过错,而未在股东转让出资后对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的情况下,无论股东名册是否进行了变更登记,公司均应依照出资已经转让后的新情况,进行会议通知、利润分配等活动。同时,公司应依法对股东名册进行相应变更。否则,公司应承担因此给受让股东造成的损失。因为股东名册虽为证明股东身份之法定文件,公司应依据股东名册进行相关活动,但这仅是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适用的原则,现公司已经明知股东情况依法发生变化,仍不改正,自然应承担侵权行为之后果。至于对公司不依法设置股东名册的行为,更应由责任者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无论何种原因造成股东转让出资后,未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在依法对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之前,股权的转让均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之效力。如善意第三人因此受到经济损失,有权向过错方追索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利润分配相关文章
  • 如何判断是否发生股权转让
    一、如何判断是否发生股权转让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签发出资证明书后,就可以判断股权已经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
    2023-05-18
    420人看过
  • 瑕疵股权转让与股权转让是否有法律关系?
    瑕疵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1)受让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出资缺陷并接受转让的。转让人如实告知受让人股权存在瑕疵的真实情况,受让人同意受让股权的,双方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认定有效。(2)受让人未告知或者受让人不知道股权有缺陷。转让有缺陷的股权时,出让人未告知受让人股权有缺陷的真实情况,受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股权有缺陷时,受让人可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转让合同。股权转让是否承担瑕疵责任?瑕疵担保责任成立的要件1、标的物须有瑕疵。此为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成立之关键。在此如何理解“瑕疵”呢本文认为,在物之瑕疵担保责任形成发展的历史过程中,衡量买卖标的物是否有瑕疵,有两种标准——客观标准和主观标准。按客观标准,所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该种物所应具备的通常性质及客观上应有之特征时,即具有瑕疵。按主观标准,所交付之标的物不符合当事人约定的品质,致灭失减少其价值或效用时,即具有瑕疵。2、物的瑕疵必须在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转
    2023-08-08
    305人看过
  • 生效了的房屋转让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但是房屋转让协议书生效并不意味着房屋产权的转移,要实现房屋产权的转移还需要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一、未销售商品房的产权归谁产权归属于开发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可以订立合同进行买卖,但是不能办理过户转让。因房屋买卖合同发生争议的,买主可以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督促卖主积极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并办理过户手续。卖主在客观上不能取得房屋产权的,买主可以要求卖主承担损失并请求赔偿。二、关于无房家庭认定国家没有统一的政策规定,各地认定的标准也不同。无房产证即无房屋产权登记记录,无已核发房屋产权所有权证和已进行房屋产权预告登记房屋;无事实拥有房屋,即实际拥有房屋产权但暂未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和未及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2023-03-19
    174人看过
  • 生效的法律文书能否转让债权
    从理论界以及司法实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两种观点及相应的操作方法:1、认为转让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属于买卖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不得转让,因此,相应的债权转让无效,不受法律保护。目前相当数量的学者及法官持此观点,并且有相应的判例,可在网上查询。2、认为生效判决确定的债权是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债权人通过合法的方式进行转让应受法律保护。该观点认为,债权转让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是合法债权,只要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范以及社会道德,法律不应当进行过多干涉。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对此种性质的债权转让作出明确规定,法无禁止即可行,因此,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进行债权转让。3、从本律师亲自办理的案件来看,某中级法院支持了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进行的债权转让。总之,在法律界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如此操作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建议债权转让前与当地法院进行沟通,取得法院的认同,如果将来债务人对此提出异议,
    2023-02-18
    354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否等于股权转让已经实现
    不等于。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指股权转让合同对合同双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即出让人有转让股权,受让人有支付对价的义务,但此时股权仍未发生转移,只有完成上述手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股权。一、公司股权转让的步骤股权转让的步骤:出让和受让双方协商和谈判;出让方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评估、验资;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二、公司股权转让后原公司债务由谁承担?1、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原来的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承担,股东仅以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转让股权,可以约定由原股东对转让前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但该
    2023-03-10
    69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土地使用权是否也发生了转让
    股权转让后不代表土地使用权也发生了转让,尽管股权转让中涵盖了包括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在内的支配权的转移,但不能说股权转让就是土地使用权转让。”股权转让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区别1、构成要件不同转让主体、转让标的和转让条件均不同。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转让的标的是实体资产,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体是土地使用权人,即公司法人或自然人,而不是股东。因此构成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土地使用权发生了转移,即在原来合法使用基础上的再次转移;二是土地使用权转移行为存在于两个民事主体——土地使用权人之间,即转让方、受让方必须在同一时点同时存在。在这种方式下,转让双方直接以合同方式约定土地使用权买断性转移的权利和义务,转移后转让方不再享有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的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在股权转让中,转让标的是虚拟资本,即股东登记依法所享有的公司股份、股东权利和股东责任,而不仅仅是公司出资人
    2023-05-04
    16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税后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进行合理分配的过程。一般而言,企业应该按照税后利润的顺序进行如下分配: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的目的是为了保持企业的财务状况的稳定和保护各方... 更多>

    #利润分配
    相关咨询
    • 国有股权转让是否有法律效力,国有股权转让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4
      国有股权转让即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的特别规定,又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有股权向管理层转让等规定和相应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规则之 国有股权转让即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的特别规定,又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
    • 债权转让的效力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债权转让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3-11
      1、《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2、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
    • 如何发生转让股权的合同效力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30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自变更股东名单以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记载在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可以按照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十三条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并相应修改公司章
    • 什么时候转让股权发生效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4
      股权作为一种资格权利,反映了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一定意义上既包含股东对公司的权利,又包含股东对公司和社会应承担的义务。股权转让合同的这一特点,使得这类合同比一般的商品买卖合同在订立、效力、履行等方面表现的更为复杂,特别是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股权转让行为产生的民事后果难度较大。
    • 发生债权转让有何法律效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14
      外部效力: 1、让与人将债权全面让与时已脱离原合同关系,让与人不得再向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亦不得再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否则,前者构成不当得利,后者不构成合同的履行;部分让与债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约定按份享有债权时,他们只能依其份额请求债务人给付,债务人也只能依其份额履行债务。构成连带债权时,应按连带之债处理。 2、债权转让的受让人成为新债权人或共同债权人,得请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 3、债务人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