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款是否应该算作非经常性收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9:24:20 259 人看过

首先公司的拆迁款是算企业利润的。企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段时间生产经营的一系列成果,等于销售的产品的总收益减去生产的商品的总成本,主要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和支出的差额。而公司的拆迁款是指公司依照国家的需要而进行公司的拆迁而国家给予一定补偿,而这里的补偿应当算作是企业利润里面的营业外收入,视作作企业利润。公司要把该收入计算到公司财务当中依法向国家交税。

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怎么处理

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处理方式:

1、未分配利润一般一直挂在帐上,用于生产经营的周转,根据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决议,也可以分配,但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最好是挂在账上。当年实现的税后净利润,应按国家规定的顺序进行分配。

2、如果企业发生亏损,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弥补,如属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进行弥补。

3、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或待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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