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出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出售房屋是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出售给第三人的情况,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购房款、利息和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如果经营者被发现有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增加其损失赔偿金额。根据法律规定,赔偿金额应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两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出现以下五种情况,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购房款、利息和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出卖人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故意隐瞒出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出售房屋已出售给第三人或出售房屋是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4)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5)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法怎么维权?
根据我国《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者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购房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 向房地产管理部门举报:购房人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提供相关证据,要求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 请求法院撤销许可决定:如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商品房预售许可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许可决定。
3. 请求赔偿损失:如果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购房人损失,购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4. 请求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如果商品房预售许可的行政行为导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法履行,购房人可以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解除合同,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
5. 寻求法律支持:购房人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维权途径和合法维权方式,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支持。
总之,如果您认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违法行为,购房人应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购房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信息不对称或法律知识不足而导致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总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认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违法行为,购房人应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购房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信息不对称或法律知识不足而导致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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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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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买假货商家如何维权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4网上商家卖假货怎么维权?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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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虚假销售开发商如何维权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你们可据此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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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判断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如何判断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0第一,“欺诈”本身是一个主观的概念,难以形成客观的标准。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买受人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四)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五)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