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中,根据以下情况确定地域管辖:(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二)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几起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的行政案件;(三)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或者原告住所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限制人身自由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四)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指因行政行为导致不动产产权变动)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立案后,如果当事人地发生变化,或者追加被告,被告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九条。
行政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
-
如何确定刑事案件地域管辖
368人看过
-
如何确定刑事案件地域管辖
50人看过
-
如何确定刑事案件地域管辖
138人看过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如何确定地域管辖
153人看过
-
如何正确执行案件的地域管辖
292人看过
-
行政处罚如何确定地域管辖权
210人看过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
如何确定行政案件地域管辖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9在行政诉讼中,根据以下情况确定地域管辖:(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二)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几起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的行政案件;(三)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或者原告住所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限制人身自由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四)
-
刑事案件地域管辖如何确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1-09-30刑事诉讼法中的地域管辖也称为地区管辖,属于审判管辖的一种,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上的划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区管辖的原则是: 1、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以最初受理法院管辖为主,以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
-
如何确定刑事案件地域管辖?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20(一)如果根据案件和被告人的情况,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最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中“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住所地。司法实践中,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刑事案件一般包括:被告人流窜作案,犯罪地界限不清,其居住地群众更加了解案情,对被告人的押送又有比较安全方便的案件;被告人在居住地民愤很大,当地群众强烈要求在其居住地审判的;被告人可能判处、缓刑或者,
-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地域管辖?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13在行政诉讼中,根据如下情形确定地域管辖: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到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起诉。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到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 (2)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的行政案件; (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或者原告住所地(包括原告的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
行政处罚地域管辖如何确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041、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