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旭东:政府采购“上采下用”的法律风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9:02:59 360 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采购人能够按照规定的采购程序组织采购,但是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简化,甚至忽略采购程序的情况,尤其在垂直管理的采购单位系统内,下级部门在进行部门集中采购时,往往省略采购程序,直接按照上级单位的采购结果执行。这种做法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何法律风险?

案例回顾

某县公路管理段依据省公路管理局有关工作制服采购文件,按照某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中标通知书所确定的单价,向中标供应商采购了一批工作服,并到县财政局申请付款。财政审核人员认为工作制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应按政府集中采购流程采购。而单位经办人员则认为,这是该省公路管理局统一公开招标采购的,没有必要再走采购流程。两种意见孰是孰非,一时难有定论。

原因分析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政府采购从程序上看,要经过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审批、招投标、合同备案、项目验收、资金支付等环节。单位按其省级部门招标结果直接签订供货合同的采购方式,规避了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审批、采购合同备案等监管环节,显然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

单位经办人员之所以认识不到采购程序上存在问题,究其原因在于对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的关系,以及部门集中采购的概念和程序认识不清。

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首先,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财政部出台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对各种采购方式进行了规范。其次,从政府采购程序看,政府采购包括采购资金预算、采购计划审批、采购方式的审批和实施、验收和付款等多个环节,招投标只是整个政府采购流程中的一个环节。同时,政府采购在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具有独特的政策功能。该经办人员其实是将政府采购简单等同于招投标,缺乏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全面认识。

采购的货物、服务属于部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是开展部门集中采购的前提条件,但同时,部门集中采购也须按程序进行,各主管部门应当对本部门(本系统)所属单位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归集,集中填制《政府采购申报表》,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再依法由部门组织采购。采购单位应当按规定事先向同级财政部门办理有关政府采购手续。工作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应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即使情況特殊需经批准实行部门集中采购,也应有相应的程序。

影响分析

程序上的缺陷必然造成管理上的缺失。

首先,采购实施前,审批管理缺失。县级采购单位按省级部门招标结果直接签订采购合同,造成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资金落实、采购方式审批等环节落空,直接导致审批管理缺失。

其次,采购实施中,合同监管缺失。由于省级部门只是按工作服的款式、质量要求、单价进行招标,未涉及采购数量,不可能将县级采购单位采购的服装纳入其本级的采购计划和预算,也难以对各县的采购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管。假若县级采购单位再不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那么就必然造成监管缺位的现象。

最后,采购实施后,信息统计遗漏。假若不在县里走采购流程,县级相关部门就无法对该采购活动进行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很容易造成信息统计遗漏,影响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的准确性。

意见建议

政府采购法既是程序法又是实体法,依法采购不但要体现在具体的采购方式上,也要体现在采购程序上。因此,规范的采购程序如下。

第一,填制政府采购申报表。根据政府采购预算和本次采购实际需求,填制政府采购申报表,报财政业务科室审核,落实资金性质(预算内或预算外)和指标性质(年初预算或追加指标),落实用款计划。然后,再报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

第二,进行采购方式审批。由于省局统一招标结果在程序上是公平、公正、合法的,价格合适,供应商也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因而省局招标结果可以共享。但相关监管部门应对县级采购单位提供的省级部门关于服装采购的文件及其招投标文件进行审核,采购方式可以批为参加省级部门统一招投标。

第三,实施和监管采购计划。采购单位根据省级部门招标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填写政府采购验收结算书,并报监管部门备案。监管部门对采购合同上的货物名称、价格、金额、质量要求等主要条款与省级部门招标结果的一致性进行审核。

第四,采购资金支付。财政支付中心对采购单位提交的发票、验收结算书、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等进行认真审核,并通过国库支付系统将应支付的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23: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中标相关文章
  •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
    条件:邀请招标适用于专业性较强且潜在供应商较少或项目标的较小而公开招标的经济效益不高的政府采购项目。程序: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人应当在政府及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按照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人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5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布投标邀请书。
    2023-03-27
    104人看过
  • 对政府采购应采尽采的思考
    【导读】湖北省荆门市自1999年6月开始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来,截至2013年底,其采购范围扩大到三大类160余小项,政府采购规模超过13亿元,是改革初期的20倍以上。但是笔者认为,荆门市的政府采购范围、规模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在此,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对政府采购应采尽采的思考。拓宽政府采购范围细化政府采购品目。在实际工作中,不少采购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范围的理解很狭窄,以致于该实施政府采购的没有实施。事实上,政府采购法中的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类型的物品,包括有形和无形物品(如专利),固体、液体或气体物体,动产和不动产;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撤出、修缮以及环境改造等;服务是指货物和工程之外的采购项目,包括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等。明确资金范围。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非税收入资金,财政预算资金指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和预算执行中财政追加的资金,非税收入资金指政府批准的各
    2023-06-06
    333人看过
  • 中山:政府采购法律服务列入采购目录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上了解到,政府采购法律服务已列入市政府2011年采购目录,200多个政府单位将向律师购买法律服务。此外,昨日换届选举出赵琼、黄东伟、程禹斌为下一届会长,每人轮值一年。据介绍,三年来我市律师事务所增多了13所,目前共有49家,执业律师504人,增加了125人,中山律师成为不可忽视的法制建设力量。我市还有不少律师事务取得了开拓性的成绩,如保信律所在服务中山企业创业板上市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广中律师事务所首开先河,承办了我市第一宗由破产管理人承办的破产案件;中元(中山)律所突破原有法律顾问收费模式,在适当收取基础费用基础上采用计时收费的模式,增加了律所收益。此外,三年来,全市律师各种慈善捐款近150万元。
    2023-06-07
    255人看过
  • 政府采购下浮率要求
    工程招标投标
    政府采购下浮率没有要求。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文件中,均没有对采购项目能否设定最低限价作出规定,由此也引发了实践中的一系列矛盾和冲突。但是可以设置下浮率的一般要在中标合同写明的。有些情况,比如原材料大幅上涨,某些特殊自然灾害等,都可以再协商的。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的制度政府采购的概念政府采购GovernmentProc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购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果起到很大的作用,因而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
    2023-08-09
    257人看过
  • 政府采购适用询价方式采购的情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采购适用询价方式采购的情形是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二条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第四十条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
    2023-06-01
    201人看过
  • 政府购买服务是否适用政府采购法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并且将政府购买服务看作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重要推力之一。那么,如何有效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笔者认为,就当前我国政府购买服务的现状而言,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保障尤为关键。国内很多学者认为,政府购买服务尤其是公共服务没有正式纳入我国政府采购法,因此,需要对政府采购法加以修订,确立其作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基本法的地位。这一看法在政府购买服务的实际工作部门也很普遍。也有学者在政府采购与政府购买概念辨析的基础上,得出政府采购服务不同于政府购买服务的结论。更有学者指出,要明确社会组织在我国政府采购法中的供应商地位。笔者认为,政府购买服务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所称服务包括公共服务,就该条款而言,不存在修订政府采购
    2023-04-24
    419人看过
  • “新法治主义”下的政府采购走向
    为了个人升迁的一己私利,既侵害国家财产利益,也违反诚实信用的行政伦理和纪律,属于应当予以制裁的功能性腐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在新的一年里需要继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决定》提出构建我国的法治体系,以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法治将成为中国社会主义的特色之一、中国社会主义的基本标志之一,国家治理体系由法治来引导和主导。我们可以将此概括为法治主义的新型现代化和新法治主义的国家治理体系。最值得关注的有充分发挥宪法作用、引入实质法治和依法执政三个重大问题,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三要素。宪法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如果国家在根本问题上引入了法治,这个国家必将发生根本性变化。《决定》提出完善宪法监督和宪法解释的制度和机制,这必将使宪法能够对国家根本问题更充分地发挥调节作用。关于我国法治的
    2023-06-06
    430人看过
  • 我国政府采购的流程再造——兼谈企业采购对政府采购的影响
    我国自1996年试点政府采购到现在,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法律体系、流程制度、团队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我国目前政府采购的现状是:在预算编制环节中,政府采购发展快但规模小;在组织实施环节中,政府采购流程日益规范化;在结果验收环节,采购验收流程简单化,重组织实施、轻履约验收;电子化相关的采购基础流程不完善等。流程再造的内生力量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它既与各项财税改革关系密切,也与我国社会发展状况密切相关。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在各个环节都存在许多问题:首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采购法》是我国政府采购的基本法律,其法律地位高,但可操作性不强。其次,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有待完善。第三,政府采购方式规定不科学。第四,政府采购验收管理薄弱,存在责任不清、缺乏验收程序和标准以及监督不力。造成我国政府采购流程以上问题的原因有:依法采购意识薄弱,包括相关采购制度空白,政出多门,违规
    2023-04-24
    350人看过
  • 政府采购职责
    招标代理
    一、负责政府采购目录内及限额标准以上采购人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工程、货物、服务类进场交易项目的受理等服务工作;二、接受虽不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及限额标准以上但采购人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一定标准和范围的工程、货物、服务类进场交易项目的受理等服务工作;三、负责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或以财政性资金为主的项目规划编制、工程咨询、评估、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招标选定交易活动的受理等服务工作;四、负责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相关制度的起草工作;五、协助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质疑和投诉工作;六、协助相关部门对评标专家进行管理和培训等工作。我国政府采购人员素质现状政府采购是一项技术性很强、意义和责任重大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要有支精通采购技术、熟悉商品性能、道德水平高、责任感强的高素质队伍。目前,我国政府采购管理队伍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及专业管理能力,整体
    2023-07-21
    362人看过
  • 政府采购特点
    消费者
    相对于私人采购而言,政府采购具有如下特点:相对于私人采购而言,政府采购具有如下特点:一、资金来源的公共性二、非盈利性三、采购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四、规范性五、政策性六、公开性七、极大的影响力政府采购的主体是政府,是一个国家内最大的单一消费者,购买力非常大。据统计,欧共体各国政府采购的金额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14%左右(不包括公用事业部门的采购);美国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初每年用于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就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26%-27%,每年有2000多亿美元的政府预算用于政府采购。正因为如此,政府采购对社会经济有着非常大的影响,采购规模的扩大或缩小,采购结构的变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以及公众生活环境都有着十分明显的影响。正是由于政府采购对社会经济有着其他采购主体不可替代的影响,它已成为各国政府经常使用的一种宏观经济调控手段。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国外政府采购一般有三种模式:集中采购模式,即由
    2023-04-24
    161人看过
  • 如何防范和化解政府采购的四大风险
    政府采购运作规范、监督力度强、资金支付方面有保障,对于供需双方而言均是较好的制度,但政府采购是否能杜绝所有风险?当然不可能,事物没有绝对。因此,如何解决和防范政府采购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对政府采购相关各方来说需要研究的问题还很多。质量风险的防范和化解货物质量是政府采购成败的关键。采购代理机构要做到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使采购人满意,首先体现在货物采购时货物的质量上,如果仅仅价廉物不美,当次政府采购活动也是不成功的。要确保货物的质量,必须把握好以下三个环节:供应商资质关要选择信誉好、专业经营的供应商进行采购。货源渠道正常,货物质量有保证,售后服务好的供应商才是政府采购所需要的。货物的技术参数采购人须详细填写采购需求,如货物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主要性能等指标,以避免采购到采购人不需要的货物或服务。这不但耽误了采购人的正常工作,更是财政资金的严重浪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参考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人
    2023-06-08
    383人看过
  • 政府采购起源
    律师事务所
    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世界各国政府利用公共资金获取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行为,我们称之为政府采购(GovernmentProcrement),也称公共采购(PblicProcrement)。政府采购不仅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还包括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监督机制、救济途径等采购规范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这一制度最早形成于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的西方国家。英国是最早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之一。1782年,英国政府设立了国家文具公用局,负责政府部门办公用品的采购,该局后来发展为物资供应部,专门负责政府各职能部门所需物资的采购。其目的是为了满足政府日常管理职能的需要,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采购商品和服务都必须做到“物有所值”,也就是采购的物品总成本和质量都必须满足使用者的要求。为实现这一要求,就要通过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以最合理的价
    2023-06-06
    461人看过
  • 政府采购一般会采用什么方式?
    政府采购的主体是政府,是一个国家内最大的单一消费者,购买力非常大。相对于私人采购而言,政府采购具有如下特点:1、资金来源的公共性;2、非盈利性;3、采购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4、规范性;5、政策性;6、公开性;7、极大的影响力。政府采购一般采用以下六种方式: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其具体数额标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2、邀请招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下面两种情况之一:一是具有特殊性,换句话说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只能向有限范围的供应商采购的;二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
    2023-04-24
    52人看过
  • 沈阳市政府采购办采购人办理政府采购项目工作流程
    1、进行市场调研,明确采购需求。2、编制采购预算。3、到财政局支出处室落实采购资金。4、到财政局支出处室进行立项,并填报立项审批表和采购需求表。5、由市财政局有关业务处室将核定的采购项目发送至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信息处;6、综合信息处组织采购人,会同项目论证专家,就采购需求进行技术论证,确定准确的采购项目技术指标要求。7、配合采购处确认招标文件。经采购人确认并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将成为中心开展采购业务活动的有效依据。8、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配合中心招标处准时参与采购项目的开标评标活动,与评审专家一起组成评审小组(公开招标项目除外),做出公正评审结果。9、根据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配合中心合同监察处对项目的情况进行履约验收。11、根据合同的要求按时签署《沈阳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单》和《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作为合同价款支付的凭证。12、到市财政
    2023-04-24
    160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标
    词条

    中标是指招标人向经评选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之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 更多>

    #中标
    相关咨询
    • 政府采购采用什么的方式,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02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1、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2、邀请招标,是以投标邀请书邀请特定主体投标的方式; 3、竞争性谈判; 4、单一来源采购; 5、询价; 6、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 政府采购询价采购的流程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03
      (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庆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
    • 政府采购可以采用哪些方式?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单一来源采购;(5)询价;(6)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 医院采购属于政府采购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4-04-28
      医院采购属于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的主体是,依靠国家财政资金运作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不包括所有个人、私人企业和公司。医院采购类别分为药品采购、医疗设备采购、一般医用耗材采购、高值耗材采购、后勤物资采购、基建服务项目采购、信息服务项目采购等。
    • 政府采购六种采购方式,法律有哪些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22
      政府采购六种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方式、询价方式、竞争性谈判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