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房屋登记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情形如下:
1、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3、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等等。
一、买房没过户没过户户主去世了怎么办
需要死者继承人先办理继承过户手续,取得继承人名字房产证,再有继承人和买家办理该住房过户手续。
如果继承人拒绝办理,买家当事人可以凭买卖合同,身份证,付款凭据,到住房所在地法院对继承人提出诉讼。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二、合肥没房产证的直系亲属过户流程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三、房屋继承如何过户公证?
房屋继承过户公证的方式,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属于登记生效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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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登记哪些情况下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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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申请房屋登记有哪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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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由当事人单独申请的房地产登记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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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在什么情况下申请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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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提交了登记申请以后,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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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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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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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申请房屋登记的情形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6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单方面申请房屋登记的情形如下: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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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登记的哪些情形会记载在房屋登记簿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30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条: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登记,并在房屋登记簿中记录申请登记事项:(1)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录的主体一致;(2)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一致,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一致;(3)申请登记的内容与相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4)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中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5)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登记申请不符合前款所列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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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经权利人(申请人)申请可以准予暂缓登记?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权利人(申请人)申请可以准予暂缓登记: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提交证明材料的;按照规定需要补办手续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准予暂缓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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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由当事人单独申请的房地产登记?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27可由当事人单独申请的房地产登记如下: (1)土地使用权或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的初始登记; (2)因继承或遗赠取得房地产的转移登记; (3)因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而取得房地产权利的有关登记; (4)变更登记; (5)因土地使用年期届满的注销登记; (6)因房地产权利证书灭失、破损而重新申领、换领房地产证书等其他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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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预告登记?什么情况下可以办预告登记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一)预购商品房;(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