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性在农村宅基地中的权利及法律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9:23:58 296 人看过

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得单独转移且不能用于抵押、不能进行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与家庭关系密切相连,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但是即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去世了,只要家庭关系存续,其他成员都有使用权,只是不是“继承”问题。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无期限性,只要是本村的村民,宅基地使用权就不能无故遭到剥夺,这里就要看是不是还生活在这村里了。

房产继承权外嫁女有份吗

一般情况下,房产继承外嫁女儿有继承权。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之下,那么需要根据法定的继承进行遗产分割。继承开始后,先让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房产继承。第一顺序通常包含了: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权男女一般都是平等,不会因为是男性就优先继承房产。女性的继承权和男性的有同等分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4: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村宅基地相关文章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效力问题
    认定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效力的规定是:受让方、使用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为有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为无效。一、城镇人员如何买卖农村宅基地城镇人员是不能买卖农村宅基地的。按照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土地,所以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经济组织的。只有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通过行政审批后,申请人才能依法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宅基地买卖是违法的,只能依法转让使用权。二、小产权房是否能转让小产权房不能转让。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建造的房产,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虽然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认定为无效,但根据我国现行房地产管理法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在办理国家征收手续转为国有土地之前,禁止进入房地产市场。因此,集体经济组织开发小产权房的行
    2023-06-27
    119人看过
  • 农村外嫁女户口有宅基地怎么赔偿
    一、农村外嫁女户口有宅基地怎么赔偿1.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女性结婚为理由,侵害本集体农村妇女所在农村集体经济中的各项合法权益。也就是比如是你是农村的外嫁女,在进行你家宅基地征收的时候,你是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不能说嫁出去了,就不能分补偿款的情况。2.在承包期内妇女外嫁,只要未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原住处便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也就是说你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内,出嫁了,在婆家没有取得承包地,是不能收回你的承包地的。3.外嫁女将户口迁入夫家并获得承包地后,若出现离婚或者丧偶,那么居住地是不可以收回该妇女的承包地的。4.外嫁女已把户口迁入婆家的,当地是要尽快解决安置当事人所获得的承包地等问题。5.农村土地是按当地户籍人口进行分配的,只要户籍没有迁出集体经济组织,那么就享有原户籍所在地的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权益。6.在农村耕地和宅基地分配和划分上,出嫁女跟农村男子享有同样的权利,因此外嫁女也是可
    2023-05-28
    488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审批的问题
    各地审批条件根据当地具体情况都不一样。具体咨询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河北省为例,审批条件如下:(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一、宅基地上能有两个户口本吗?一个宅基地是可以有两个户口本的。宅基地与户口本的数量没有关系,只要满足申请条件即可审批下来。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二、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
    2023-03-15
    262人看过
  •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问题
    一、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问题拆迁补偿和安置第十三条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第十四条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XX制定并公布。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第十五条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以本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安
    2023-04-04
    444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买卖问题
    宅基地买卖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此,农村宅基地本身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一、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吗?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抵押。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农民对宅基地和承包地都是只有使用权的,用宅基地和承包地抵押贷款是不行的。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二、申请宅基地需要什么条件?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审查符合条件予以批准。具体条件有:一、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需要
    2023-04-03
    367人看过
  • 农村宅地基转让问题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效力问题?在那种情况下转让宅基地有效,哪种情况下转让宅基地无效呢?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本经济组织(村委会或村集体全体成员)同意;2、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村人);3、转让人户口已迁出本村或转让人系因继承等导致“一户多宅或多房”。如转让人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转让人转让宅基地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4、受让人不得违反“一户一宅”原则,即受让人在接受转让时无宅基地;5、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一般都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
    2023-05-05
    331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农村宅基地
    相关咨询
    • 外嫁女是否有规定农村宅基地上家的权利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0
      (1)农村拆迁补偿相关规定:(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一)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二)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 农村宅基地确权纠纷的法律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8
      同时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
    • 农村宅基地确权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8
      一、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咋办? 对于哪些农村宅基地面积超过规定面积的,应按照以下3种情况进行确权登记: 其一、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居民占用的宅基地及房屋,在该条例实施后未扩大用地面积,房屋产权没有变化且改建、翻建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登记; 其二、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居民占用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4-07
      (一)农村房屋买卖与宅基地使用权关系(可否分开流转)农村房屋买卖,在法律上不存在障碍,如《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来分析,也不存在争议。但在确定房屋买卖的买受人对象上存有歧义。国务院办公厅曾在1999年发文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
    • 农嫁居的宅基地问题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1
      农嫁居的宅基地问题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第二十七条,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