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一:是否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服务期不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
区别二:是否期限一致
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的期限可以不一致。若劳动合同期满,但双方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
区别三:是否支付违约金
只签订劳动合同未约定服务期的,劳动者按规定提前解除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若约定服务期且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一、劳务派遣合同违约金合法吗
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劳务派遣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如果劳动者违反专项培训中的服务期约定,或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要支付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数额可由单位与劳动者自行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违反一条属于违约吗
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情形下可以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是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在合同未到期辞职的,劳动者只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辞职就可以了。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财务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是多久?
267人看过
-
合同有效期限与服务期限区别
205人看过
-
服务期和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357人看过
-
服务器和劳动合同期是一样的么
185人看过
-
请问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否就是服务期
56人看过
-
什么是服务期?对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如何处理?
419人看过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起始至终止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劳动合同期限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等三种。... 更多>
-
劳动合同的服务期和期限未过期的区别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08劳动合同的期限先于服务期到期的,则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服务期到期为止;服务期先于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一般出现在劳动合同续签后,服务期到期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有权行使预告解除权。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此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
什么是服务期,服务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重庆在线咨询 2024-09-01劳动法与其他法律不同的地方之一是,除了法律法规政策特别规定的外,以合同当事人约定为主。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有法定从法定,没有法定从约定,没有法定也没约定的,在发生争议时根据事实来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 规定的三个条件,“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特别是
-
劳动合同中保守服务期和保守劳动期限有何区别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8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
-
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与劳动合同的服务期有什么区别,是否是无效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19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
-
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和服务期限有效吗?服务期与离职赔偿有区别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8用人单位只有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技术培训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一定期限的服务期。如果只是一般性的岗前教育且没有相应培训支付费用的相关证据,不得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如果约定服务期,服务期依法应为无效,那么只需提前30天通知离职无需赔偿。或者即使服务期有效,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违法情形,也可以通知离职无需赔偿。 另外,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