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如何进行审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22:03:54 303 人看过

笔者认为对发票的审查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第一,要审查应取得发票的事项是否都取得了发票。《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未按规定取得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应取得发票的对象是指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应取得发票的事项是指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一般情况下,只要是涉及货物与劳务税的业务都应当取得发票,也就是说,一笔业务如果对方要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就应当从对方取得发票(自己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凭证的除外)。比如,企业支付给本企业员工的工资、薪金,对方不用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也就不用取得发票,只以工资表和相应的付款单据等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而企业发生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薪金时,对方要缴纳营业税,就应以劳务公司开具的发票、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的用工合同等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二,要注重实质性审查。企业并非取得了发票就能税前扣除,发票所记载的经济业务必须是真实发生的才能扣除。因此,纳税人要对发票作实质性审查,审查发票是否与实际经济业务相符,销售方使用的是否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发票,开票方是否与收款方一致,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名称、数量、金额及税额等是否与实际相符等等,如果不相符,那就是虚开的发票或非法代开的发票。纳税人取得虚开、非法代开的发票既不能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也不能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特别提示,按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纳税人“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是虚开发票的行为,比如说要求商家将烟酒开成办公用品等,将受到重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如果是善意取得虚开的发票,按规定可不受处罚,但所取得的发票也不能作为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

第三,要审查发票的真伪和有效性。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要重点审查是否是虚开的发票,发票的真伪可提请税务机关进行鉴定。对普通发票首先要审查是不是新版发票,自2011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发票,各地废止的旧版普通发票停止使用。从名称上看,普通发票简并票种换版后,分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发票名称为“××省××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省××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省××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从2011年1月1日起,已没有“货物销售发票”、“修理修配发票”了,这些都是作废的发票或假发票。从发票代码上区别,根据普通发票代码的编制规则,第六至第七位,代表的是年份标志,凡这两位数是小于“10”的都是旧版发票,也就是作废发票。当前只有这两位数是“10”、“11”或“12”的才是新版发票,才可作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在税前扣除(注意:各省对部分企业的旧版冠名发票可能有延长使用期限的规定,请按文件规定执行)。从发票的票面限额来看,现在手工发票只有千元版和百元版两种,万元版及以上的发票都要由机具开具。其次要审查发票是不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的发票,比如说从票贩子手中购买的发票就是假发票或者非法取得的发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可通过发票本身含有的物理防伪措施鉴别,也可上网查询、电话查询或者向税务部门申请鉴定发票的真伪。

第四,要进行票面审查。一要审查发票的抬头是否空白,是否为个人或者其他单位,是否填写了企业名称全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二要审查发票的日期是否属于以前年度,是否有报销时间限制;三要审查发票的业务内容是否与本单位相关;四要审查票据是否有白条或者收据;五要审查发票上加盖的是不是“发票专用章”,从2011年2月1日起,如果发票上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行政公章都是无效票,而且旧的发票专用章只能用到2011年底,从2012年1月1日起,全部启用新的发票专用章,发票上只有加盖新发票专用章的才是有效票。

第五,要审查其他凭据是否充分。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是税前扣除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发票只是凭证之一,为证明经济业务往来的真实性,往往还应当具有合同、协议、章程等,因此纳税人在平时就要注意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存备查,防范风险。比如,企业大额采购支出,就要提供相关的合同、付款凭证等资料,与发票相比较、分析,确保支出的真实性;会议费的支出,除了发票,还要有会务安排计划,与会务主办方签订的合同,会务费明细、付款凭证等;差旅费支出,交通费和住宿费以发票为税前扣除凭证,差旅补助支出要提供出差人员姓名、出差地点、时间和任务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取得境外发票的,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最后提醒纳税人,发票的取得时限有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以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是在汇算清缴时,应当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2: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纳税人相关文章
  • 发票审查主要审什么,发票真伪如何鉴别
    1、发票审查主要审什么发票的基本构成要素主要有:开票时间、经济内容、单价、规格、数量、金额,小写金额、大写金额,开具发票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收款人签字、发票使用有效期限等。发票的各种要素之间有其内在联系或规律,比如说,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购销双方的名称与税务登记号有着直接的联系,普通发票中发票专用章上的名称与其纳税号也存在着对应关系;根据发票上记载的经济内容,审查发生业务的真实性;根据发票上的单价、数量,可以验证总金额的正确性。另外,还要着重注意一下发票上的审核手续是否齐全?主要是看发票上是否有经办人、证明人及审查人签名,发票到财务处报账时,应至少同时有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需验收的物品)、审核人四人签字才可以进行做账。2、发票真伪如何鉴别在假发票很是猖獗的今天,面对形形色色的发票,企业财务人员如何去识别它的真假,从而避免损失呢?在这里,有全国统一的防伪措施可以借鉴:(1)手写版普通发票
    2023-05-05
    108人看过
  •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进行保管和检查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后必须经税务机关查验方可销毁。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记账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如果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应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公告声明作废。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税务机关有权检查发票的印刷、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情况,有权调出发票查验,有权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资料、凭证,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发票有关的情况,并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复制等。对从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有疑义时,可以要求企业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注册会计
    2023-05-05
    385人看过
  • 如何进行实质性审查
    实质审查是发明专利申请审批过程的第二阶段,主要从技术角度决定发明的专利性,即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一般来说,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审查费后,实质审查开始。但是,对国计民生具有重要作用的发明,专利局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审查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请求应当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提出。请求可以与发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或者以后提出,以便申请人有更多的时间对发明作出适当的评价。申请人在上述三年内有正当理由不申请实质审查的,视为撤回。在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过程中,文献检索是专利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规定,其成员国在审批专利前,必须查阅7个指定国家和2个国际组织自1920年以来发表的专利文件和152份五年期非专利文件。审查员搜索与申请专利的发明直接相关的文件。审查员应当将实质审查意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对申请
    2023-05-07
    197人看过
  • 合同审查应如何进行
    合同审查意见书的制作依据是本文书供律师对合同进审查后出具意见书时使用。由于企(事)业性质、经营范围的区别,律师在代理审查合同内容时,首行应审查合同的类别,然后审查合同内容,出具修改意见书。合同审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1.对合同类别的审查确定我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了各种类别的合同。合同的类别不同,法律对不同主体的要求也不同,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也有区别,合同条款及内容也有很大差异。比如:仓储合同的主体一方必须是经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2.对合同当事人资信的审查审查合同当事人的资信,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2)审查合同当事人的经营范围;(3)审查合同当事人的履约能力。3.对合同手续是否完备的审查这方面主要审查:(1)签订合同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加盖单位公章是否真实可靠;(2)某些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特定的条
    2023-05-04
    320人看过
  • 该如何进行合同审查
    第一,是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就是看合同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前后矛盾的地方。第二,是实质审查。主要是对合同正文的审查,这是合同最关键的内容,包括: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法;合同内容是否公平,是否严重损害集团公司利益;条款内容是否清楚。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可以冻结房产吗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财产。在审查合同主体时,应当审查合同当事人是否是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审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委托人代签合同的,应当审查委托人是否有授权证书,合同是否在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签订;有担保人的,应当审查担保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担保能力和资格。在审查合同内容时,应重点考察合同内容是否导致合同无效,如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是否损害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另外,要特别注意违约条款的内容和合同纠纷的解决。二、门面转让要注意什么(
    2023-04-12
    129人看过
  • 银行本票存款如何审查
    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存款的审查内容:1、审查企业银行本票存款的设置是否确属企业的业务所需,数额是否适当。2、审查企业在办理银行本票存款时是否向银行提交了委托书和申请书,是否取得相应金额的银行汇票,并及时入账。3、审查银行本票存款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4、审查多余的或过期的银行本票存款是否及时转账,有无长期挂账的现象。
    2023-05-01
    376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纳税人
    词条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纳税人
    相关咨询
    • 发票如何进行审查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发票票面真伪识别。 首先是发票印章是否为椭圆形,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制“**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国税、地税机关所在地的省、市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紫外线灯下,呈桔黄色,荧光反映,套印在发票联的票头正中央等; 其次是防伪标志是否采用底纹纸、萤光印刷,并印有“SW”水印,用验钞机验证是否出现警示; 三是看发票印制的逻辑关系有无矛盾,要素是否齐备。 二、发
    • 如何进行发明专利审查?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4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进行的方式: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或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决定,对其发明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内容予以核实。若符合法定审查标准的,应当予以授权,并发给专利证书。
    • 审查起诉阶段,如何进行审查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3-19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
    • 专利实质审查审查如何进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07
      1、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审查员认为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审查员发出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提交资料通知书等) 和申请人的答复可能反复多次,直到申请被授予专利权、被驳回、被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 2、对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修改后消除了原有缺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应当
    • 如何进行合同审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1
      进行合同审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确定是否有签署合同的资格。第二,合同标的的具体内容,履行方式,履行时间。第三,合同中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第四,合同的解除情形,以及合同违约条款的约定。在审查合同时可以从先做合同的形式审查,然后在审查合同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