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问题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21:52:58 392 人看过

产品质量问题有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一、假冒专利的情形是什么

包括下列情形:1.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2.在广告或者其他宣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的专利技术。3.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自动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4.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的专利技术。

二、经营者有哪些民事责任

经营者应当对被侵权的消费者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情形包括: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等。

三、餐厅有蟑螂怎么赔偿

吃饭吃到虫子说明消费者,食用的产品不符合标准,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但是规定归规定,一般要求店家赔偿10倍的菜价很难,但是要求免除所有就餐费用是合理的,并且可以要求保证身体出现状况让店家承当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房屋质量问题包括什么,房屋有哪些质量问题
    一、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从总体上分,房屋质量问题大致有三类: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问题。(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是指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无法通过验收导致不能交付或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二)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如何判断严重影响正常居住,法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不影响正常居住,那么就属于一般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修复赔偿损失。如果无法通过维修解决或经修复后仍然存在问题不能正常居住,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出
    2023-05-02
    216人看过
  • 赠品的质量问题是问题吗?
    生活场景林先生在电脑城看到一家电脑商家正在搞买一送一活动,于是就在这家商店购买了一台液晶显示器,得到了商家购送的价值160元的U盘一个。可是回家后林先生通过网络信息查询时,却发现所赠的U盘本身的产地和外包装不相符,于是林先生就与商家磋商,要求更换与外包装相符的U盘或进行赔偿,遭到了商店的拒绝。因多次协商无果,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商家给付正版的U盘。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公司辩解说如果是显示器有瑕疵,他们会立即更换,但U盘是林先生购买显示器获得的赠品,而且U盘出现的问题也不是商家造成的,所以他们没有义务更换。林先生则在诉讼时指出U盘是次品,并申请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表明,这个赠品U盘的确是次品。法院认为,虽然林先生购买的是显示器,U盘属于商家的赠品,但实际上这个赠品是林先生向商家购买显示器时的附加条件,也就是说属于商家负有的附属义务。林先生没有付U盘款给商家,但其实林先生的付款义务已经转移到了以商
    2023-06-08
    302人看过
  • 怎么理解产品有瑕疵和有质量问题
    所谓产品质量问题(即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健康、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国家、行业对该产品保障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标准而存在的不合理危险。比如,洗澡器的某些电器元件绝缘性能不好,容易导致漏电;啤酒瓶厚薄不匀,容易发生爆炸等,都属于产品缺陷。一般情况下,存在瑕疵的产品是可以销售的,但是必须以“处理品”、“次品”等形式注明,并告诉消费者哪方面有瑕疵。相关法律可参考:《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2023-06-12
    293人看过
  • 工厂产品质量问题工人罚款
    在工厂中如果因为工人的失误造成产品不合格,需要看员工守则中对这个怎样规定的,按照规定来执行就可以了。一、公司降职降薪员工不同意怎么办首先,应保证对员工岗位调整属于合规合法的,岗位调整属于劳动合同中重大调整,应该慎重处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员工岗位变动需本人同意的,公司不得私自调整,如果因员工怀孕原因进行调整岗位、降低薪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在合规合法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工作能力调整岗位。如果员工有异议,公司应拿出证据证明调整岗位具有充分的理由。如果因为新的岗位对身体有危害,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员工可以拒绝,公司不得以这种原因解除员工合同。如果因员工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问题调整,员工应按照规定执行,故意不执行的,公司有权根据相关规章制度与员工解除合同。二、工厂要拆迁工人有补贴吗工厂要拆迁工人有补贴。工厂搬迁,工厂和工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所在工厂应该按照工人在本工厂的工
    2023-06-29
    172人看过
  • 免费配件是产品质量问题吗
    1、免费配件是产品质量问题吗?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具有产品应有的使用性能,但对产品使用性能存在缺陷的说明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货物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货物有缺陷的;(二)商品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销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明的商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书、实物样品、检验检疫单等标明的质量条件的,(五)生产国家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六)销售数量不足的;(七)违反约定提供服务的内容和费用的;(八)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提供服务的消费者要求修理、返工、更换、退货、补货、退还货款和服务费或者赔偿损失的;(九)法律、法
    2023-05-31
    431人看过
  • 产品质量问题,不提供运费险
    在网上买了东西没有运费险,如果是质量原因退货,运费由卖家承担。提供有效凭证证实收到商品有问题或是因为卖家的某项服务、承诺未履行而导致的退货退款,运费需要由卖家承担;卖家所售商品为闲置商品的,收到的商品与卖家在发布时描述不符的,或卖家没有如实披露商品的瑕疵异常或历史维修情况的,交易做退货退款处理,运费由卖家承担。商品质量有问题如何投诉理赔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可以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产品或者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同时还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
    2023-07-08
    150人看过
  • 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1、动物疫病是影响畜产品安全的重大隐患我国因地域广大,动物品种繁多,农牧业生产较为分散,集约化程度不高,动物疫病难于预防和妥善管理。随着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大量废气对牲畜身体造成极大危害,导致体质下降、疫病增加,也给畜产品带来了污染。随着畜产品市场放开搞活,动物产品流通渠道增多且频繁,致使动物疫病流行仍很严重。2、重金属有害物质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据统计,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学物质大约有400多种,主要是铅、汞、镉、砷等。这些有毒物质,通过动物性食品的富集作用使人中毒。同时,动物性食品在生产、运输、包装过程中受到污染或用病畜、病禽制成的食品,导致大量的细菌、霉菌、寄生虫滋生,造成食物中毒。3、​畜产品中药物残留状况兽药和饲料是畜产品生产的两种主要生产资料,兽药和饲料的质量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影响至关重要,从动物食品质量安全角度看,兽药、饲料和添加剂、动物激素等的使用,为畜牧
    2023-06-06
    283人看过
  • 网购产品质量问题跟谁投诉
    1、网上购物的实际经销商多在外地,所以消费者收货时要注意查看票据公章,按属地管辖原则,已购商品的纠纷必须向票据公章所在地的有关部门进行投诉。2、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一、消费者在投诉时应注意什么1、消费者在购物时,首先要向销售方索取发票、信誉卡、包修卡、产品说明书等凭证或收据,并当面检查是否填写清楚所买物品的品牌、价格。2、其次,要了解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权利。目前法律法规主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23-02-22
    133人看过
  • 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房屋质量检测标准有哪些
    一、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从总体上分,房屋质量问题大致有三类: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问题。(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是指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无法通过验收导致不能交付或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二)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如何判断严重影响正常居住,法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不影响正常居住,那么就属于一般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修复赔偿损失。如果无法通过维修解决或经修复后仍然存在问题不能正常居住,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
    2023-05-17
    472人看过
  • 产品质量问题厂家负责赔偿
    报道花费了数千元购买电动车,可詹女士没有想到新买的电驴子竟将自己摔成伤残。事后詹女士将厂家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费、精神损失费等4.3万余元。昨天上午,宝山法院判令厂家赔偿詹某各种费用3.8万余元。詹某于2002年6月花了2400元购买了一辆上海生产的电动车。去年9月9日傍晚,詹某下班回家途中,电动车的前叉突然断裂,詹某摔倒在车前,致使左手臂骨折、两颗门牙损伤,事后经司法部门鉴定为十级伤残。在长海医院治疗后,詹某选择了金陵地段医院进行中医保守治疗,并选择了离家最近的淞南地段医院输液。3家医院的治疗共花费了3201.56元。待伤势稳定后,詹某与厂家多次交涉,终因赔偿费用谈不拢,最终走上了法院。在法庭上,厂家对电动车前叉突然断裂导致骑车人受伤一事没有异议,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的赔偿也没有异议。但认为长海医院有能力治疗,因此对另二家医院的费用不愿意赔偿,且不同意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律师费。
    2023-06-06
    207人看过
  • 食品质量问题起诉状
    食品质量问题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顺序写成:1、原告的身份信息。2、被告的身份信息。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涉及给付义务的,应当具有可执行性。4、简要陈述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一、退加盟费的起诉书退加盟费的起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顺序写成:1、原告的身份信息。原告是个人的,应当写明原告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方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另还需写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联系方式。2、被告的身份信息。内容要求与原告的身份信息一致。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涉及给付义务的,应当具有可执行性。4、简要陈述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二、起诉状事实和理由样本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顺序写成:1、原告的身份信息。原告是个人的,应当写明原告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
    2023-02-18
    377人看过
  • 商品房质量问题包括哪几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效果不达标等等。(三)其他一般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对上述三种不同的质量问题,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分别赋予购房人和开发商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
    2023-04-21
    238人看过
  • 房屋质量的范畴有哪些问题?
    1、楼体不稳定,楼体不稳定属于比较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不均匀沉降导致楼体倾斜等;2、渗漏,渗漏的问题可不只是影响自己的使用,对邻居和楼下的住户也有影响。渗漏的问题主要是源于防水工程不完善;3、门窗质量问题,门窗如果是本身就有的,不是自己选购的,建议买房的时候将房屋门窗分别开关检验;4、裂缝,裂缝的问题比较容易发现,一般包括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购房者要注意墙体是否存在修补的痕迹,避免人为的掩盖裂缝问题;5、水、电、暖、气的设计位置不合理,水、电、暖、气的设计不合理会严重影响日后的生活,这些设计包括水池、浴盆、蹲(坐)便器、水表、地漏、电源开关、电源插座、电表、暖气片、煤气灶、煤气表等。房屋质量问题如何投诉1、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
    2023-07-01
    272人看过
  • 产品质量是否有问题应该由谁举证
    质疑产品质量有问题的,应该由原告承担举证的责任,如果是产品质量产生纠纷要求赔偿的,由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一、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到底该由谁承担由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负举证责任。但下列事项原告承担举证责任: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事实。4.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二、交通事故成一次破坏怎么办谁破坏谁承担全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现场遭到破坏的情况下,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责任认定:第一、如果是交通事故当事人一方故意破坏现场的,破坏现场的当事人要承担全部责任。第二、如果事故现场不是被当事人故意破坏的,而是由于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比如由于
    2023-02-21
    231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谁来负责?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5
      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你这边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能证明产品质量问题是由生产者造成的,你可以在承担责任以后向生产者追偿。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
    • 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哪些?如何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4
      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 国务院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方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明确分工如下: 1、在生产、流通领域中,凡属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所属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负责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配合。 2、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生产、经销
    • 产品质量问题如何申诉,产品质量问题如何申诉,产品质量申诉程序是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争议的用户、消费者请求第三方进行判断、公正裁决的一种制度,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职能。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对于质量不好的物品,可以提出申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产品质量申诉程序如下: 1、申诉人填写《产品质量争议申诉书》 2、在接到产品质量申诉后七日内作出处理、移送处理或者不予处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诉人。 3、对无需追究刑事、行政责任的产品质量申诉
    • 姐严重怀疑产品质量有问题,产品质量纠纷鉴定机构是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7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指定质量鉴定组织单位承担产品质量鉴定工作。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可以是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也可以是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或者社会团体。 向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产品质量鉴定申请的申请人,是指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处理产品质量纠纷有关社会团体,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 2.不予受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下列产品质量鉴定申请不予受理:一是申请人
    • 公司出现有质量问题产品,产品质量问题纠纷起诉书是怎样?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8
      1、当事人约定优先。2、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