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赔偿诉讼案件的研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1:52:21 70 人看过

公路行业不是法律的真空,随着法治和公路的发展,在公路行业相应出现诉讼问题在所难免。但由于诉讼法律和公路管理法律衔接上的不协调,出现了一些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过分加重了公路管理人员责任。因此正确处理这类纠纷是促进法治和公路的发展的重要任务。

诉讼制度一般分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三大诉讼在公路行业都有表现,本次讲座主要研究出现的民事诉讼(也俗称赔偿诉讼)。

一、中国赔偿诉讼的分类概况

我们在研究公路诉讼案件的时候,首先要简要了解中国赔偿诉讼的分类概况。目前中国赔偿诉讼大体分为四类。

(一)国家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又分为三类。

1.刑事赔偿:主要解决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违法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问题。

2.行政赔偿:主要解决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违法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问题。3.司法赔偿:

主要解决司法机关在办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中,违法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问题。

(二)行政侵权赔偿

主要解决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中,违法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问题。赔偿的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由于《行政诉讼法》没有赔偿的计算标准和方法,因此具体执行时是依据《国家赔偿法》的。

这里有一个问题:从理论上分析,《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行政赔偿与《行政诉讼法》行政侵权赔偿范围有一致性的部分,但《行政诉讼法》行政侵权赔偿范围要比《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行政赔偿要大的多。因此进入不了《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是可以进入《行政诉讼法》行政侵权赔偿范围的。

(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主要是指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追究被告刑事法律责任时一并解决其犯罪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

(四)民事赔偿(广义上是民事责任)民事赔偿是赔偿诉讼中基础的、普遍的制度,包括:

1.侵权赔偿:

民事行为当事人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责任,其方式包括民事赔偿。由于民事行为当事人分公民、法人,因此又把它分为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前者是实行谁主张,谁举证,而后者是举证倒置的。举证倒置的意思是自证清白,证明不了清白就推定有过错。

近几年,随着民事法律的发展,安全保障赔偿的补充责任作为侵权赔偿的一种新形式也制定了出来。大意是: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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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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