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人为促成他人之间的交易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谁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2-01 13:37:59 250 人看过

民法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2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为查明保险事故性质而支付的费用由谁承担
    根据《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一、理赔期限可以从保险公司计算吗?交通事故保险的理赔有时间限制。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如果被保险人违背了上述规定,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
    2023-03-03
    211人看过
  • 居间人虽未促成合委托人要不要支付必要的费用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在促成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之间,中介机构可能已经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比如替业主发布广告、带领客户看房、提供选购意见、解答买卖手续的咨询等等,这一规定是对中介机构合法权益作出的保护条款,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从目前的审判实践来看,《民法典》所规定的“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这一表述过于笼统,不够清晰,缺乏可操作性。笔者认为,为了降低法官自由裁量的风险、避免执法不统一的情况,能否考虑制定一个阶段性的收费标准,如以中介机构向双方提供信息、进行磋商谈判、促成合同签订、协助办理交易、交易完成等作为各个阶段的标志,每达到一个阶段即有一个阶段的收费标准,如全部履行居间义务的则按居间报酬收取,即便最终交易无法完成,居间人获取必要的费用仍然有法可依。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居间合
    2023-06-13
    431人看过
  • 由谁负担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居间人在促使合同成立的活动中支出的必要费用,与报酬不是一个概念。因此,有时居间人虽然为促成合同成立付出了劳务和费用,但合同未促成,仍不能请求支付报酬,只能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居间活动中支出的交通费等。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因费用已作为成本计算在报酬之内,居间人不得再另外请求给付费用。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一、居间合同居间人的权利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1)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
    2023-03-10
    149人看过
  • 经过居间人的居间行为,使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如何支付居间费?
    居间,委托人,合同,报酬,支付,行为经过居间人的居间行为,使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如何支付居间费?经过居间人的居间行为,使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有以下几点需要说明:第一,合同必须成立。合同没有成立时,居间人不能请求支付报酬。但居间合同的性质属于委托合同,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有时就会出现居间人已经进行了居间行为,而委托人为了逃避支付报酬的义务,解除了与居间人之间的合同,然后再与居间人介绍的第三人订立合同。这种“过河拆桥”的行为属于明显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如果事后居间人知道了此情况,仍有权要求委托人向其支付报酬。第二,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合同成立后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居间人无权请求支付报酬。如果已经支付了报酬,给付居间人报酬的委托人有权请求居间人返还该报酬。第三,居间人促成了合同成立,但委托人与居间人没有对报酬问题作出约
    2023-06-09
    127人看过
  • 居间合同费用谁承担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费用由委托人负担。《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一、居间服务合同费用如何负担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这时居间人所需的居间费用,通常被包括在居间报酬内,所以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但在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时,依据《民法典》第427条的规定,居间人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必要的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居间行为双方当事人对于报酬有单独的约定,依据《民法典》第427条的规定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当然该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超出法律的规定,超出的部分将无效。居间服务合同约定的情形未实现,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2023-04-06
    450人看过
  • 疫情隔离期间的费用由谁承担
    疫情隔离期间的费用由谁承担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对于罹患新冠肺炎的病人,进行隔离期间治疗病情所花费的费用目前由国家进行承担,病人一般不需要花费治疗费用。根据我国政府所发布的相应通知,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2、实施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措施中所产生的住宿费和餐费等相关费用由个人支付;3、对集中隔离人员隔离期间发生的住宿费和餐费,由实施隔离地按照不高于去年同期费用标准的原则,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对确有困难的人员,由各市确认后视情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如下:(1)对于确诊新型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2)对于确诊新型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3)确诊新型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病毒感染的肺炎
    2023-08-21
    67人看过
  • 工伤鉴定费用由谁承担,鉴定的最佳时间由谁承担
    1、工伤鉴定费用由谁支付因工伤和职业病造成的劳动能力丧失的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申请了因疾病或非因工受伤造成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鉴定费被考核人所在单位,考核费用由被考核人所在单位支付;被考核人申请鉴定的,应当在申请时预缴鉴定费。如果评估结论为被评估人部分丧失行为能力或以上,则评估费用应由被评估人所属单位承担,评估费由个人承担重新评估的评估费由申请人预付重新评估结论与原评估结论一致,评估费由申请人承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一致的,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承担,因伤情变化重新申请鉴定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a>工伤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如果员工经治疗后仍有伤残,且伤势相对稳定,影响其工作能力,则应进行伤残鉴定。一般来说,伤残等级评定在工伤医疗期满时进行,但如果医疗期满,但工伤员工的状况相对稳定,也可以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工伤造成的残疾情况和后果差别很大。由于残疾性质、健康恢复状况以及单位和个
    2023-05-07
    395人看过
  • 撞人之后误工费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应当由肇事方承担。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正常从事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一、误工费证明要求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合理吗误工费证明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但如果当事人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没有工作单位的则可以不提供。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二、赔偿清单怎么写赔偿清单具体写法如下: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3、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4、住院伙食补助费
    2023-06-20
    272人看过
  • 在撤回破产申请之前已经支出的费用由谁承担
    法律咨询:人民法院准许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的在撤回破产申请之前已经支出的费用由谁承担?律师回答:破产申请人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第六十条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
    2023-04-29
    466人看过
  • 非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谁承担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一、具体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其立法目的是什么第五百九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第五百九十二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这一条的目的在于防止损失的扩大。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另一方不能无动于衷,任凭损失的扩大,而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减少损失。当事人一方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仍然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向对方说明情况,尽量避免或者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对方在接到通知后,如果能够采取有
    2023-04-02
    118人看过
  • 租赁合同承租人为使租赁物价值增加所支出的费用由谁承担?
    承租人为使租赁物价值增加所支出的费用又称有益费用。有益费用的构成具备以下条件:1、须该费用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在租赁物上增设他物而支出的费用。2、须因该费用的支出而使租赁物价值增加。3、须承租人所谓的改善或增设行为已经出租人同意。如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能享有要求出租人返还费用的权利,只能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这里的同意,不仅限于承租人实施行为时出租人的明示同意,出租人知道承租人的行为而不作反对表示的,也应视为出租人同意。出租人返还有益费用可参照不当得利的规定适用,因为在租赁终止后,租赁物返还出租人,出租人就享有了由承租人的改善行为而增加的租赁物价值的利益,承租人则因该费用的支出而受有损失,出租人取得该利益又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所以,出租人应将其所得的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承租人。也正由于出租人返还的利益权以其所得为限,因此,有益费用的范围仅限于租赁合同终止时租赁物增加的价值额
    2023-06-09
    108人看过
  • 居间合同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一、居间合同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1、居间合同的侵权责任可能有居间人承担,也要可能是合同的当事人自己承担。在居间合同纠纷中,因居间人提供虚假情况,致使委托人在订立合同时蒙受损失,居间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应是一种违约责任,同时,该损害赔偿责任划分可以参照《民法典》(2021.01.01生效)中对于无意思联络但承担连带责任的分别侵权行为的责任划分,依照居间人过错的大小、以及该过错对于损害发生的影响来确定,居间人承担了连带责任后,有权就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部分,向第三人追偿。2、《民法典》(2021.01.01生效)将居间合同变更为中介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居间人的主要义务居间合同中居
    2024-01-12
    432人看过
  •  出卖人提存货物,费用由谁承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没有事先达成协议,则应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责任。如果没有事先达成协议,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应由债权人承担责任。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不能向债权人履行合同,而且提存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的行为;因此提存的费用应该由债权人承担。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来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没有事先达成协议,则应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责任。如果没有事先达成协议,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应由债权人承担责任。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不能向债权人履行合同,而且提存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的行为;因此提存的费用应该由债权人承担。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来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民 法 典 规 定 : 出 卖 人 提 存 货 物 , 谁 承 担 提 存 费 用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出卖人提存货物时,应由出卖人承担提存
    2023-09-03
    428人看过
  • 车辆交易未过户期间的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车辆交易未过户期间的事故责任由车辆买受人承担。车辆属于动产范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在机动车交易中,只要车辆交付给买方,车辆的所有权就会立即转让。未转让登记不影响所有权转让和风险承担。车辆交付后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期间发生事故,责任由车辆买受人承担。一、私售已达标报废车无效私售已达标报废车无效:一般来说,机动车买卖,只要车辆交付给了买主,车辆的所有权就立即发生转移,未过户登记不影响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承担。但是转让的标的物需依法进行。私自出售,显然是违法的。双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分别予以返还。二、一房二卖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对于一房二卖的情形先登记的一方是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属于不动产,对于不动产必须要进行不动产登记才可以取得其所有权。对于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单纯的一份真实有效的买卖合同并不足以引起物权变
    2023-06-22
    49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费用要由谁负担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4
      居间行为一般作为有偿行为而存在,尤其是中介公司,以居间行为作为其生存的手段。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这时居间人所需的居间费用,通常被包括在居间报酬内,所以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但在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人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必要的费用。《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将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
    •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有报酬吗?居间的费用谁承担?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02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促成合同成立的,有报酬,费用居间人自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促成合同成立的,有报酬,费用居间人自担《民
    • 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由谁承担证人出庭支出证人出庭的费用由谁承担?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4
      法律没有强制证人出庭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刑事案件的证人补助,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
    • 居间服务合同未实现,居间费用由谁承担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0
      1、居间服务合同约定的情形未实现,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投保人为减少保险事故损失而支付的费用由谁承担?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