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区别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9:10:25 284 人看过

一、《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区别是什么?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区别在于法律地位和作用。区别在于前者是实体法,后者是程序法。

后者保障前者的实施。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属于实体法,即规定什么是犯罪,犯罪的构成,犯罪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等的法律。刑事诉讼法是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和参加刑事诉讼的一切有关的法律规范,属于程序法。

二、《刑事诉讼法》侦查阶段是怎么规定的?

侦查阶段可以分为刑事拘留和逮捕两个阶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实践中,很多案子拘留期限都被延长至30日。因此,对于拘留期限最长为37天。

逮捕:《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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