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时建筑工程优先权还有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0:46:05 351 人看过

破产时建筑工程优先权还有没有

依据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拖欠的工程款对于破产企业来说是具有优先偿还义务的,所以工程款在破产案件中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三)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

(四)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五)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

(六)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

(七)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八)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九)破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0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权相关文章
  • 建筑价款优先权是怎样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条规定确立了我国的工程价款优先权制度,所谓工程价款优先权,就是指当发包人违约不支付工程价款时,承包人可以和发包人协商以工程抵款或者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拍卖工程获得优先受偿的制度。一、工程价款优先权制度出台的经济背景在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由于社会诚信制度的缺失,导致产生了大量的工程价款结算纠纷,而在诸多纠纷当中,由于发包方往往处于强势地位,肆意拖欠承包商的工程款。而一个工程往往会涉及建设单位、承包商、分包商、劳务承包人、广大农民工等纷繁复杂的各种主体。三角债频发,农民工血泪讨薪等事件不断上演,严重损害了良好的建设工程秩序和正常的经济活动。在这样
    2023-03-02
    465人看过
  • 破产优先权要申报吗
    一、破产优先权要申报吗破产优先权当然也需要申报,申报之后人民法院才知道债权人享有债权,并且可以进行优先受偿。二、债权申报所需提交的资料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1、《债权申报表》按照《债权申报表》(后附)的要求填写申报的债权金额、有无担保、有无诉讼、裁定或裁决以及债权形成基本情况等事项。在债权形成基本情况一栏中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等的具体情况及债权的发生、变更、担保及保证、转移、履行、抵销、清偿或部分清偿、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时间和发生数额(包括债权原始数额、余额、各种利息、罚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构成事项)等全部情况。机构债权,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须由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名。2、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1)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
    2023-06-06
    395人看过
  • 建筑工程价款行使优先权的说明是什么
    建筑工程价款行使优先权的含义是承包人对建设项目的价格享有优先受偿权。建筑工程价款行使优先权的特点为:1、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认定建设项目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2、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对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3、建设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支付的员工报酬、材料款等实际费用,不包括承包人违约造成的损失;4、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第三条规定:“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造成的损失”,可以看出,具有优先权只是基于合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的一部分即工作人员报酬和材料款等实际支出费用。其他利润,税金、利息、
    2023-07-05
    400人看过
  • 享有优先权保护的建筑工程价款范围如何界定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享有优先保护的建筑工程价款的范围可以界定为如指已竣工工程,应指竣工结算价,如指未竣工工程,则应以施工预算价为基础进行评估确定工程价款;包含承包人的正常利润,但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造成的损失。律师补充:建设工程价款由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酬金)和税金构成。直接成本,又称直接费,包括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管理费和材料价差。间接成本,或称企业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劳动保护费等十多项。利润(酬金),由发包人按工程造价的差别利率计付给承包人。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三种。这四部分构成工程价款的整体,缺一不可。建设工程的
    2023-05-06
    99人看过
  • 破产购房者有优先赔偿权吗
    有优先赔偿权。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楼盘拍卖所得的款项按相应顺序分配:消费者(也就是“购房者”)建设工程施工款抵押担保款普通债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简称《批复》)第二条规定,购房者购买商品住宅且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后,购房者属于优先债权人范围,要高于施工单位,目的是为了保护相对弱势购房者的生存利益。一、买房付款方式:分期付款一般是在付清首期房款后随工程进度分若干期付款,直至交房后全部付清,有免息付款和低息分期付款两种方式。分期付款方式虽然可以减轻筹资压力及资金风险,但费时费力,也不能享受优惠。购房分期付款的注意事项:此外,根据2002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5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因此,购房
    2023-06-26
    357人看过
  • 公司破产抵押权质押权有优先偿还吗
    一、公司破产抵押权质押权有优先偿还吗公司破产时,债权人的抵押权和质押权有优先偿还的权利。二、其他债权的行顺序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是普通破产债权。法律还规定,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三、行使需具备的条件和程序行使的条件:1、债权和担保权合法成立和生效。2、债权和担保权符合破产法的规定。同时,由于别除权能使债权人获得优先足额清偿,所以其行使应受到严格的限制。故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申报。任何债权都必须经申报才能受偿,作为优先
    2023-05-06
    299人看过
  • 承包人行使建筑工程的优先受偿权怎么办
    行使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方式是:承包人在该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的才能对建筑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可以发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未支付价款的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受偿。承包人应该如何行使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法定程序催告程序。这是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优先权的首要程序,也是必要程序。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时,承包人有权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一般认为,合理期限的时间应在2个月以上。承包人没有经过催告程序的,不的直接向法院提起拍卖申请。协议折价和申请拍卖程序。承包人通过催告程序,发包人仍然不支付价款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用折价所得偿付工程价款;也可以申请法院将该工程拍卖,用拍卖所得偿付工程价款。拍卖应按拍卖法及相关规定进行。依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不能折价或拍卖
    2023-08-01
    497人看过
  • 银行抵押权在破产中有优先权吗
    有。银行抵押权能享有优先权。在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时,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此外,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2023-06-14
    343人看过
  • 破产时的费用和偿还优先级
    破产清算顺序优先权的顺序:1、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劳动债权。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破产人所欠税款。4、普通破产债权。什么是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旨在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所必需的程序上的费用。即破产程序本身耗费的需在破产程序进行支出的成本。新《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费用有: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法定支出的范畴中,其基本特点是成本性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
    2023-07-07
    104人看过
  • 合同无效能主张建筑款优先权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承包人依法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得到优先保护,也进一步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然而,实践中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时有发生,由此对承包人行使工程价款优先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故,在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承包人是否还享有优先受偿权就成为长期存在的焦点问题。笔者将结合人民法院的类似判例,对该问题进行分析。一、如何认定承包人对工程价款享有法定优先受偿权,其目的是保障承包人实现其物化于建筑物的劳务及材料等权利。由于建筑行业具有特殊性,合同履行的过程是一个将工人的劳务和建筑材料等物化于建筑物的过程,工程价款与合同履行行为直接相关,无论建筑施工合同是否有效,发包人的基本义务均是支付全部工程价款。二、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什么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
    2023-03-10
    396人看过
  • 破产企业为担保的有优先权吗
    破产企业为担保的有没有优先权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是具有优先受偿性的,担保的财产并不属于破产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一条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三)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四)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五)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六)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七)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八)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九)破产企业工会
    2023-03-12
    284人看过
  • 破产时抵押权和债权应该如何优先偿还
    企业在破产前、破产中对财产处理权有更严格的限制,对债权人、职工、国家税收都有严格的保护,为市场交易与竞争创造了公平机制。破产将优先偿还企业所欠债务,如果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职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属于破产法公布前所欠的,不足清偿部分优先于担保权人受偿。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是普通破产债权。法律还规定,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明确
    2023-03-03
    165人看过
  • 建工程在资产优先受偿权中的地位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优先权的范围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三条规定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分析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在报表上的表现形式只能是以下几种:1.不同时期在建工程的金额不变,说明纳税人的在建工程处于停工状态;或者在建工程已经完工而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纳税人可能来逃税缴纳房产税等;2.在建工程的金额逐月增
    2023-07-03
    312人看过
  • 关于破产物权优先于债权吗
    是的,这是由于:第一,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只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债权又被称为对人权。债权要成为物权必须要完成一定的公示方法。第二,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具有平等性。物权的优先性,首先表现在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一般的债权。物权的优先性还表现在,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这就是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第三,物权能够对第三人产生效力,物权都具有追及性,所谓追及的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不管辗转流通到什么人手中,所有人可以依法向物的占有人索取,请求其返还其物。任何人都负有不得妨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义务,无论何人非法取得所有人的财产,都有义务返还。第四,在权利设定上的区别。物权设定时必须公示,动产所有权以动产的占有为权利象征。动产质权、留置权亦以占有为权利象征,而不动产则以登记为权利象征,地上权、地役权
    2023-02-22
    19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权
    词条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被法律赋予优先受偿效力的特种债权虽具有物权的某些效力特点,但其与抵押权、质权等典型担保物权在立法目的、特性、成立要件、基本... 更多>

    #优先权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款如何划分优先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10
      一般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协商行使建筑工程款优先权,或者由承包人向法院起诉来行使。发包人经合理催告后逾期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者依法请求法院拍卖该工程。
    • 建筑企业破产可以优先受偿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18
      可以,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且承包人根据规定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风险提示: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关于建设工程价
    • 建筑工程未验收工程款优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0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关于竣工时间,如果开发商不配合,法律规定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也就是说,工程未验收并不能影响到你方行使优先权。
    • 2022年建筑企业破产,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可以优先受偿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9
      可以,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且承包人根据规定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风险提示: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关于建设工程价
    • 建筑工程多少年优先权是怎么算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28
      建筑工程优先权期限是六个月。承包人可以先行发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价款的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