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04:40:19 452 人看过

房屋租赁合同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主体双方是房屋出租人和房屋承租人,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体双方都需按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执行。

房屋承租人的权利:在承租期内占有、使用房屋。租期届满后,原承租人优先继租。承租人的义务:正当使用承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租金,在租期届满时将原房完好返还出租人。

房屋出租人的权利是监督合理使用房屋,按合同收取租金,在租期届满后收回出租的房屋。其义务是将出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定期对房屋及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承租人使用。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五十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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