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履行顺序不明确的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08:41:21 226 人看过

1、房屋的顺位适用于不动产多重买卖权利保护顺位的总体原则:

首先,依据是否登记,已经登记的合同顺位在先;

其次,依据是否占有,已经占有的合同顺位在先;

再次,依据是否支付,已经支付的合同顺位在先;

最后,依据生效时间,生效在先的合同顺位在先。

2、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不能够买卖,土地权的买卖主要指土地使用权的买卖,同样也适用于不动产多重买卖权利保护顺位的总体原则,其他的也是一样。

想要强调的是,不动产多重买卖权利保护顺位的总体原则包括以上一系列不动产权利的买卖,当然也包括房屋。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23: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如何确定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未明确约定,在给付货币的情况下,合同履行地应当是接收货币一方的所在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1、特征履行地规则此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是占主导地位的评判方式。在合同约定的众多义务中,必有一个能反映该合同之本质特征的义务,只要是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最能反映该合同的特征,因而一般认为以此为标准确定合同履行地是适当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是区别
    2023-02-26
    201人看过
  • 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
    很多拆迁项目都要求合同签订后马上腾退房屋,在交房后支付拆迁补偿款,有的项目甚至是要求先腾退房屋,然后才把拆迁补偿合同交给被拆迁企业和支付拆迁补偿款。后一种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有很大的隐患的。曾经有一位企业客户来咨询律师,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这家企业和政府关于所有的补偿条件都已经谈妥了,企业也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了,但是政府以补偿协议需要上级审批但项目等不及为由,要求企业先行拆迁设备和厂房,并保证待上级批准后会将拆迁补偿款和合同一起给企业。企业拆除设备后,政府却告知,项目规划有所变动,暂时用不着企业这块地了。因为没有拆迁补偿协议的保护,企业自行拆除设备的损失经过几年的交涉,不仅得不到解决,甚至至今连明确的赔偿数额也确定不下来。一、企业可获得的拆迁补偿种类(一)土地、房屋价值补偿土地房屋价值补偿主要包含两方面,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土地区位补偿价指的是被拆迁人合法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
    2023-03-06
    226人看过
  • 如何确认买卖合同确立和履行问题
    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一、如何确定购销合同的履行地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购销合同的履行地由双方约定,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履行地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二、如何确定撤销的合同执行地可撤销的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顺位确定:1、合同中约定的地点;2、当事人协议补充的地点;3、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地点;4、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地为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三、合
    2023-04-06
    435人看过
  • 不履行买卖合同如何起诉
    一、不履行买卖合同如何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5、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买卖合同纠纷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1、买卖合同纠纷的违约金标准不是法定的。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3、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
    2023-06-04
    392人看过
  • 缺乏明确履行期限的合同应如何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应该由当事人通过订立补充协议,约定履行期限来履行或者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履行期限;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是要给对方留出必要的准备时间。如何约定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的客观依据。履行期限可以是即时履行的,也可以是定时履行的;可以是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也可以是分期履行的。不同的合同,对履行期限的要求是不同的,期限可以以小时计,可以以天计,可以以月计,可以以生产周期、季节计,也可以以年计。期限可以是非常精确的,也可以是不十分确定的。不同的合同,其履行期限的具体含义是不同的。买卖合同中卖方的履行期限是指交货的日期、买方的履行期限
    2023-07-06
    265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时,合同履行地点如何确定的法律规定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一、合同履行地点的含义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二、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
    2023-06-27
    386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条件有哪些?如何确保合同继续履行?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当事人中的一方没有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履行。但是,在以下情形之一存在时,除外:在法律或事实上债务无法偿还,债务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如果当事人中的一方没有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履行。不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在法律或者事实上,债务无法偿还;(二)债务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房屋买卖合同非金钱债务履行问题:哪些情形可以除外?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交易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了金钱债务的履行,还可能涉及到非金钱债务的履行问题。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除外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非金钱债务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除外情形。这些除外情形通常包括:一方
    2023-08-24
    295人看过
  • 如何履行约定不明的合同
    一、如何履行约定不明的合同(一)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所谓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是指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通过协商的办法订立补充协议,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并与原合同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源于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约定不明合同在履行中形成纷争时,首先应当适用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其次,当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应按我国《民法典》第510条后段“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原则进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原则,是指在合同当事人就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结合合同的其他方面的内容加以确定,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因为合同是一个整体,当事人就某一具体条款明确规定,但在其他条款中涉及这一
    2023-05-06
    299人看过
  • 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与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时如何处理
    一、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与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时如何处理1、合同履行的费用不明确如何处理合同签订后,在合同约定中,当事人就履行费用的负担等未明确表明的,可对合同进行补充协议;若对补充协议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的,则按照合同其他有关条款或者一般交易习惯确定。如此仍不能确定的,履行费用由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2、履行期限不明确时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511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也是合同履行原则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3、合同履行方式不明确时如何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11条规定:当事人对于合同的某些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履行方式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合同目的的特殊方式履行。因此,当双方对于合
    2023-06-15
    284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如何理解怎么认定买卖合同中的合同履行地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买卖合同,标的物实际交付地即可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对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应当采取以下原则:第一、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第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付货物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第三、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第四、依上述方法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则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所谓合同的履行其实就是一个过程,这其中就包括了执行合同义务的准备以及具体合同义务的执行、义务执行的善后等等。履行合同,就其本质而言,是指合同的全部履行。只有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才能使合同债权得以实现,也
    2023-03-02
    312人看过
  • 土地买卖合同怎么写,土地买卖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土地买卖合同要写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土地信息、土地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方式和交付的时间、特别约定、资金的支付和支付的时间、双方的违约责任等。土地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是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一、土地买卖合同怎么写土地买卖合同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然后是土地的信息,即转让标的和转让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等,资金的给付义务、和方式时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条款也需要进行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双方因违约不明产生争议。最后在结尾处双方签章,写上日期即可。二、土地买卖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土地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为,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023-06-04
    477人看过
  • 遇到合同约定房屋买卖不明确,应该如何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按下列方式处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等等。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约定不明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约定不明的可以要求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损失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
    2023-07-12
    347人看过
  • 动迁房买卖合同对定金性质约定不明确的,如何处理?
    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定金性质约定不明的,不应视为解约定金。所谓解约定金是指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若房屋买卖合同中同时约定了解约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一方已构成违约的,在约定条件成就时解约定金处罚与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也就是买卖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定金为解约定金的,就不能视为解约定金,任何一方不得以放弃或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解除买卖合同。原则上定金与违约金是不能并用的,但解约定金可以和违约金同时并用。在《北京高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的指导意见中》即规定:当事人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并约定了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依据约定的定金性质一并主张违约定金和违约金的,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依据约定的定金性质一并主张解约定金和违约金的,法院应予支持。以上就是动迁房买卖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对于动迁房买卖纠
    2023-06-28
    215人看过
  • 条款待明确合同如何履行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明确,依照合同继续履行即可。一、约定不明确的合同条款如何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二、合同没有实际履行
    2023-03-02
    46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合同买卖顺序?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9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可以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
    • 个人买卖房屋房屋的买卖合同的履行顺序如何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7
      履行合同是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因此,任何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不履行合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义务完成后,合同也完成。根据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份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有效的,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分别处理:(一)人民法院应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
    • 一房二卖合同,如何确定两个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顺序?房屋出卖人?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4
      在两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两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基于先后买卖合同而生的此二重债权,系处于平等地位,并无位序关系,故前买受人及后买受人均得随时向出卖人请求履行债务。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的权利之一,也是履行的重要内容,就是行使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请求权。在两个债权的实现构成竞争关系的前提下,谁先取得登
    • 实际发生的买卖合同的履行顺序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17
      履行合同是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因此,任何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不履行合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义务完成后,合同也完成。根据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份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有效的,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分别处理:(一)人民法院应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
    • 交易中如何判定买卖合同履行顺序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1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可以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