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由什么部门负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22:22:05 438 人看过

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由什么部门负责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由以下部门负责:

1.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3.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干嘛的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职责是: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三、劳动保障监察的概念和特征

劳动保障监察,是指法定的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的检查、处理、处罚等一系列监督活动。

劳动保障监察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专门性

劳动保障监察不同于一般的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监察是由专门的机关为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所进行的专门监督;

2.法定性

从国际上看,劳动保障监察依法进行是各国的通行做法。劳动保障监察履行的是政府的一项公共职能,其监察活动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必须依法进行。为保证监察执法的公正,其监察的主体、监察的范围、监察的措施以及监察程序均应依法进行

3.行政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障相关文章
  • 强制医疗检察监督由哪个部门负责?
    强制医疗检察监督由检察院负责,根据《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监督工作规定》第二条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的监督,由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涉及未成年人的,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案件,应当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意见书,以及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并注意发现和纠正以下违法情形:(一)对涉案精神病人的鉴定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二)对涉案精神病人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不当的;(三)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一、刑事案件没被批捕会判刑吗?没有批捕也是可以判刑的。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话还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后判刑。批捕之后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
    2023-06-29
    414人看过
  • 劳动保障部门纪检监察如何履行监督职能
    江苏省镇江市劳动保障局陈继忠张国华江总书记在河北考察工作时,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为民之事”的要求,劳动保障部门纪检监察在改进作风的监督中,主要应从江总书记谈到的四个方面去加强监督。1、用“深怀爱民之心”检验党员干部的服务态度。服务态度直接反映干部的作风,劳动保障部门整天和企业职工打交道,群众来访、咨询,有没有落实“首问负责制”,是不是在劳动执法、争议处理中维护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是我们工作中应经常反省自问的。部门纪检监察在加强和改进作风中就要兴利除弊,对那些做管当老爷,凌驾于群众之上,对群众漠不关心者,适时地提出诫勉意见。2、用“恪守为民之责”考核干部业绩。要坚决治理那些在权力岗位上该作为不作为,该负责不负责,影响劳动保障部门形象的“隐性腐败”。对掌握着劳动行政、劳动许可、劳动处罚权力的干部,要完善有效的监督机构,针对容易产生滥用权力的薄弱
    2023-06-09
    87人看过
  • 个人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劳动保障投诉后多久才通知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对不符合上述第1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023-04-27
    189人看过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由什么部门负责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的管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十二条国家建立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制度。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的管理。一、耕地的保护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将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订开垦
    2023-02-18
    485人看过
  • 劳动保障部门指什么
    劳动保障部门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内设15个职能司(部门):一、办公厅,办公厅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协调和综合处理部政务、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二、法制司,法制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制工作的职能部门三、规划财务司,规划财务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综合管理统计、科技、经费、国资产和世界银行援款、贷款项目的职能部门四、培训就业司,培训就业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城乡就业与职业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五、劳动工资司,劳动工资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劳动关系调整和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六、养老保险司,养老保险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城镇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工作的职能部门七、失业保险司,失业保险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失业保险工作的职能部门八、医疗保险司,医疗保险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城镇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
    2023-08-17
    356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由哪个部门负责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部门归劳动局管,劳动局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主要职责是: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处理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故意;指导街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一、员工被无故辞退如何维权员工被无故辞退如何维权维权途径之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维权途径之二: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维权途径之三:仲裁。仲
    2023-03-13
    322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员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滥用职权怎么处理
    1、劳动保障监察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一、劳动保障监察的程序(一)劳动保障监察员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2、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受法律保护。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劳动保障监察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检举、控告。3、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二)调查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
    2023-02-08
    63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能当场纠正吗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能否当场纠正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纠正事实清楚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有确凿证据并能当场处理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一)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检查;(二)询问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检查(3)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说明和说明,必要时发出询问意见;(4)采取录音、录像、录像等方式收集有关资料,(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支付情况进行审计;(六)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劳动保障部门有权当场纠正p>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举报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与违法行为没有直接联系或者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的行为。举报方式多
    2023-05-07
    71人看过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进行监察的事项
    (1)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情况;(2)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等人员公平就业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实施就业援助,执行就业、再就业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和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遵守国家有关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规定的情况;(7)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8)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办理招用备案手续和就业登记的情况;(9)用人单位遵守职业培训和招用技术工种规定的情况;(10)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给予经济补偿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11)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12)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2023-02-27
    500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不保密怎么办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监察人员泄露信息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如实举报并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第三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非法行使职权,侵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一,注意区分举报和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如果您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个
    2023-05-07
    476人看过
  • 在劳动监察中包工头负什么责任
    一、在劳动监察中包工头负什么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雇主是赔偿责任主体,而你们是连带责任人。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流程1、在投诉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到,劳动监察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部门。劳动监察的职能,目前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它的下属机构中有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其中只有劳动监察大队是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所以,无论是来人、来电、来信,最终处理单位都是劳动监察大队。2、口头报案。自己的工资或者劳动报酬没有支付,涉及切实利益必然要维权。什么仲裁、起诉,先不用着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是的,本人直接亲自去口头报案,对方一般都会受理。但是如何处置,那么就
    2023-05-29
    377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监察,劳动保障监察的意义何在
    什么是劳动监察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劳动法代表国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的行政执法行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它既是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有效保障,也是劳动保障行政职能的集中体现。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有哪些问题(二)监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三)监督用人单位遵守《禁止童工条例》的情况(四)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的情况。(5)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的情况,休息和休假条例(6)监督雇主支付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监督雇主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8)监督职业介绍所的遵守情况,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
    2023-05-07
    56人看过
  • 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属于什么部门
    (1)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人社局下属的行政执法部门,是受理举报和投诉的,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2)劳动仲裁是准司法部门,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劳动监察大队不能解决,申请劳动仲裁是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进行的一种行为。如果用人单位有侵权行为,可以先拨打电话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一、接受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来信或者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交办、转送的来信统一由投诉处理人员拆封、登记;对于上访的投诉人或咨询人员,先填写《投诉举报登记表》或《咨询登记表》。如果因同一事由引起的5人以上集体投诉的,应当推选代表1至5名,并填写《委托书》,所有人员均在委托书中签名。接待人员对于投诉人提劳动监察是人力社保局下属行政执法,劳动仲裁是准司法部门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投诉人补正;对于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告知投诉人向有关部门反映;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劳动监察机
    2023-02-24
    408人看过
  • 哪个部门负责劳动仲裁的调解工作?
    劳动仲裁部门归劳动局管,劳动局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主要职责是;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处理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故意;指导街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4、做好本辖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5、负责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劳动仲裁争议调解法的内容劳动仲裁争议调解法的内容是:1、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2、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2023-07-04
    407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更多>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劳动保障监察法规定,由什么人民政府支持、协助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第四条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
    • 劳动保障监察有什么法律责任,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律责任有: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 哪个部门负责廉租房的保障工作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26
      廉租房保障的具体工作可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实施单位承担。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廉租房保障的具体工作可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实施单位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监察,民政,财政,国土资源,金融管理,税务,统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监察是哪一项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05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 监察委员会由什么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