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如何打击价格垄断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8 17:43:40 76 人看过

经营者之间的价格垄断行为包括:

1、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

2、通过限制产量或者供应量,操纵价格;

3、在招投标或者拍卖活动中操纵价格;

4、其他操纵价格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强制限定其转售价格。不得凭借市场支配地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垄断行为调查程序

为了制止和反对垄断行为,保护市场竞争,我国反垄断法第六章就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程序作出了规定。这方面的法律问题主要是:

(一)发动调查的程序;

(二)调查措施;

(三)执法机关的保密义务

(四)被调查人的陈述权;

(五)承诺制度。

国家发改委《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所称价格垄断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相互串通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调节价,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规定经营者之间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实行下列价格垄断行为

(1)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

(2)通过限制产量或者供应量,操纵价格;

(3)在招投标或者拍卖活动中操纵价格;

(4)其他操纵价格的行为。

价格垄断行为是《价格法》明确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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