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竞争是怎样认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4 07:10:22 372 人看过

同业竞争主体的判断,包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有实际控制权力的股东、可以控制公司董事会的股东、与其他股东联合可以共同控制公司的股东等;

同业竞争内容的判断,从业务的性质、业务的客户对象、产品或劳务的可替代性、市场差别等方面进行判断,同时应充分考虑对拟上市企业及其股东的客观影响。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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