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撤销缓刑时罪犯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与发现漏罪的应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合并执行。但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并未就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如何折抵刑期作出明确的规定。
陈文建同志于2007年9月6日在中国法院网发表《缓刑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与发现漏罪的量刑探讨》一文,认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与发现漏罪的,对其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应当折抵刑期,且参考借鉴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与发现漏罪的量刑处罚规定来处理,即对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如先期被羁押需折抵刑期的,应按照“先减后并”的原则处罚,发现漏罪的按照“先并后减”的原则处罚。
陈文建同志上述观点值得商榷,笔者认为,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与发现漏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决定合并执行的刑期后,再将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予以折抵。理由: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与发现漏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合并执行。之所以如此规定,立法意图是:因前罪被判处缓刑,其刑罚尚未开始执行,即不存在《刑法》第七十条中“已经执行的刑期”和《刑法》第七十一条“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的情形,换言之,前罪刑罚已经执行但未执行完毕是适用《刑法》第七十条和第七十一条的前提条件,故不能依照《刑法》第七十条和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合并执行,而只能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合并执行。
二、不能参考借鉴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与发现漏罪的量刑处罚规定来处理。上面已经阐述,前罪刑罚已经执行但未执行完毕是适用《刑法》第七十条和第七十一条的前提条件,而假释的罪犯,因其已经执行了原判刑期1/2以上,具备了该条件;判处缓刑的罪犯,因其的刑罚尚未开始执行,不具备该条件。故两者是否具备条件不一致,缓刑当然不能参考借鉴假释规定。
三、《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先减后并”原则相对是比第七十条规定的“先并后减”原则要重的处罚方式,对被告人更不利,原因是被告人尚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其的社会危害性当然比执行刑罚前的漏罪更大,理应受到更重的处罚或者按照更重的处罚方式来处罚。而缓刑考验期显然不属于刑罚执行期间,不能以此就说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社会危害性大应适用《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先减后并”原则。
四、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因在考验期内犯新罪或发现漏罪而被撤销缓刑后,原判刑罚才开始与后罪合并执行,在此之前,原判刑罚尚未执行,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也就不存在折抵问题,只有刑罚开始执行后,才存在折抵问题。而被撤销缓刑的被告人开始执行的刑罚就是法院决定合并执行的刑罚,故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只能折抵法院最终决定合并执行的刑期。
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张海峰何庆
-
先被羁押刑期折抵多少缓刑刑期
129人看过
-
先期羁押期与缓刑折抵吗
64人看过
-
缓刑判决生效后可以折抵先行羁押时间吗?
138人看过
-
判处缓刑羁押时间可否折抵
480人看过
-
羁押会判缓刑如何折抵刑期,缓刑考验期满后怎么办?
195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撤销缓刑时罪犯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问
236人看过
-
羁押会判缓刑如何折抵刑期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17判缓刑之后,羁押的时间不会折抵刑期的,因为缓刑不是实刑,不会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之后,判处管制的,羁押一天抵两天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羁押一天抵一天的刑期。
-
先行羁押折抵刑期是否可以折抵四川在线咨询 2021-09-30先行羁押日期能够折抵刑期。相关法条《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行政拘留被羁押如何折抵刑期?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5《行政 处罚法》第28条第1款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
缓刑的羁押时间的折抵方法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6先拘留的时间不能折扣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拘役缓刑期限在原判刑期一年以上,但不得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在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得少于一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考验期限。
-
缓刑之前被羁押的时间是否可以折抵考验期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28不可以,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在看守所被羁押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