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不是确认股东资格的法定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未办理工商登记是否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未办理工商登记也是生效的。无论是公司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只要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应当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没有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自成立时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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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是政府在对申请人进入市场的条件进行审查的基础上,通过注册登记确认申请者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资格,使其获得实际营业权的各项活动的总称。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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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股东资格登记日,股东资格登记日有什么作用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6上市公司的股份每日在交易市场上流通,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股东可以参加分红或参与配股,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也就是说,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仍持有或买进该公司的股票的投资者是可以享有此次分红或参与此次配股的股东,这部分股东名册由证券登记公司统计在案,届时将所应送的红股、现金红利或者配股权划到这部分股东的账上。这里请投资者注意,上交所规定,所获红股及配股需在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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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资格工商登记伪造可以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6违法。属于提供虚假资料。具体法规条文如下: 《公司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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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资格登记日和股权资格登记日有何区别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2股东资格登记是确认股东身份,一般是开股东大会确认身份的。 股权登记日是确认分红所有权的,目的是给确认者分红送股。 一只股票在分红派息之前要发布股权登记日公告,以确定享受分红派息的股东的权利日。股权登记日就是你能够享受分红派息权利和不能够享受分红派息权利的分水岭。在股权登记日当天收市之前还持有这只股票的股东,既能够享受分红派息。第二天就是股权的除息日,在这一天买入股票的持有者就不能够再享受分红派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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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股东会议无效是否可以恢复股东资格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6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即属无效决议,利害关系股东可以此提起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如果是关于股东资格方面的决议,进而可以恢复股东资格。此处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若只是违反一般的任意性规范,则可能属于可提起撤销之诉的情形。具体而言,可提起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的情形主要有: 1、股东会决议要求股东以个人财产偿债 2、股东会伪造股东签名损害股东实体性权利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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