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延期交房免责条款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9 19:47:34 392 人看过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规定,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则并不构成违约行为。此项内容可由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制定并签署相应的合同条款及具体事项。从现行法令法规的角度来看,违约责任的判定主要依据于约定条件以及法定条件两大类。

其中,约定条件是指在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明确约定的可能导致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的各项事宜。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或者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与销售时所宣传的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亦或是在一定时间内无法办理房产所有权证书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07: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延期交房有多少天免责
    法律综合知识
    关于延期交付房产逾90日之解决方案的详细法则(一):当一方当事人未能按时、有效地履行其最重要且不可或缺的责任——即房屋的交付——同时,在受到催促后仍然在合理期限内无法实施时,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有权选择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所颁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于“合理期限”这一概念的诠释并无模糊之处。此项解释明确表明,如果卖方因为种种原因导致房屋延迟交付,并且在接到催促后超过了三个月的合理期限仍未采取任何措施,那么作为交易双方中的一方,便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但除非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否则并不受此限制。法则(二):针对延期交付房产长达90日的相关规定,其核心考量因素在于保障广大购房者的基本权益免遭侵害。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卖方延期交付房屋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或者实际赔偿损失等多种形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约
    2024-05-02
    367人看过
  • 免责条款无效则合同无效对吗
    一、免责条款无效则合同无效对吗免责条款无效的,只是部分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其他合同条款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哪些条款有效(一)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二)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三)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
    2023-06-05
    289人看过
  • 合同中免责条款的生效要件,合同中哪些免责条款无效
    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三)对于免除一方当事人因一般过失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有效。(四)必须是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条款无效。一、格式条款注意义务的生效吗格式条款注意义务的不生效。理解格式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进行解释。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责任,增加责任,排除主要权利的,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格式合同条款的定义和用户义
    2023-03-27
    359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免责条款有效吗合法吗
    一、加工承揽合同免责条款有效吗合法吗加工承揽合同免责条款不一定有效和合法的,要依据具个情况而定,如果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承揽合同当事人有哪些义务1.提供材料时的义务;2.定作人协助义务;3.承揽人保管义务;4.承揽人保密义务以及定作人要求不合理时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其中保密义务为: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八条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
    2023-06-19
    462人看过
  • 免责条款无效情形的认定,免责条款无效则合同无效对吗
    一、免责条款无效情形的认定免责条款无效情形的认定方法主要是:合同约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于承担责任的,都是无效条款,合同必须遵循公平、自愿、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二、免责条款无效则合同无效对吗免责条款无效的,只是部分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其他合同条款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
    2023-03-29
    269人看过
  • 合同免责条款无效影响合同的效力吗
    免责条款无效的,只是部分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其他合同条款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一、免责条款无效的认定1.依据过错责任大小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免责条款与过错责任关系密切,当事人过错越大,免责的可能性就越小。一是在当事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下不得免责,这一点在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中都有规定。二是在一般过失情况下免责条款的效力。责任是否免除取决于权利人的
    2023-02-11
    472人看过
  • 工程合同免责条款有什么内容
    (一)免责条款的概念:免责条款,就是当事人以协议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二)免责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一种合同条款;(三)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明示的,不允许以默示方式作出,也不允许法官推定免责条款的存在。(四)免责条款的有效与无效。1、基于现行法的规定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以排除或限制当事人的未来责任为目的,因而属于一种民事行为,应受《民法典》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47条、第48条、第51条和第40条的规定调整。2、基于风险分配理论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3、根据过错程度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民法典》第40条、第53条。4、根据违约的轻重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我国没有采用。一、工程合同的种类(一)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价固定总价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它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包价,并一笔包死。
    2023-02-25
    172人看过
  • 延期交房是否有宽限期免责
    在房屋购买和销售合同中,买卖双方都会就房屋的具体交付时间做出详尽而明确的约定,倘若开发企业未能按照预定的期限完成房屋交付,将需承受逾期交付所带来的法律责任。然而,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内,对于逾期交付这一情况亦有所限定,即当出现了法定的豁免事由时,开发企业可以免于承担逾期交付的相关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的出现对房屋的正常交付产生重大影响造成出卖人可能延迟交付的,出卖人可因此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出卖人应在合理期限内对买受人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否则构成延迟交付。
    2024-05-20
    202人看过
  • 买房交房延期违约书合同有效吗
    通常情况下,在住宅购买合同的逾期交房条款中,会明确规定逾期一天应支付的违约金比例。该约定被视为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受法律保护。然而,如果交房条款中规定即便存在逾期交房的行为,开发商无需承担任何责任,那么这种规定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格式条款,从而使其效力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2024-05-03
    439人看过
  • 租房合同没有约定免责条款合法吗?
    租房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主要有:1、出租人与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告知租赁物存在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情形,该免责条款无效;2、承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已经告知承租人租赁物会存在危及承租人健康的情况,该免责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总之对于租房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主要是包括危及承租人安全以及健康的。一、租赁合同未到期,怎样提前终止合同事实上,当租赁双方依法签订租赁合同后,都应该遵守合同约定,如约履行合同,不得擅自变更为解除合同。否则,不但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是,租赁合同要是出现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的,租赁双方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一)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二)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三)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四)承租人未经出
    2023-06-22
    164人看过
  • 交强险交通事故责任免责条款有效吗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交通强制保险豁免条款的有效性如下: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预付下列损失和费用:(一)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二)被保险人财产和被保险机动车财产的损失;(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停业、停车、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间接损失,以及市场价格变化、维修后价值降低造成的折旧;(四)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交强险免责不赔范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以上文章介绍了修第
    2023-08-18
    57人看过
  • 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情形,免责条款无效怎么认定
    一、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情形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情形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而免责的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而免责的条款无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免责条款无效等。二、免责条款无效怎么认定免责条款无效的认定标准是:1.依据过错责任大小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免责条款与过错责任关系密切,当事人过错越大,免责的可能性就越小。2.依据风险分配理论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免责条款产生的基础是合同风险,尤其在现代社会中,社会生产日益集中,科技高度发达,合同风险也随之增大。因此,由合同双方通过免责条款来对合同风险进行分配是必不可少的。3.依据当事人的身份及地位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免责条款提供者的地位是判断免责条款效力的重要因素。4.依据违约程度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免责与违约紧密相联,只有违约,才有责任的承担问题,免责条款才能发挥作用。三、免责条款无效则合同无效吗免责条款无效并不代表合同也无效,免
    2023-06-26
    54人看过
  • 保险合同有免责条款就可以免责吗?
    王先生投保了一份康宁终身保险,保险期间因突发急性脑中风住院治疗,术后要求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4万元。保险公司却认为此脑中风不属于保险合同条款释义、注释中规定的留下严重后遗症的脑中风,因此拒绝理赔。王先生决定用法律途径讨回本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2000年10月17日,王先生与某保险公司支公司签订了一份康宁终身保险合同,保险的主要内容为:保险期间终身,保险费2040元,缴费期间20年,基本保险金额为2万元,患重大疾病的按基本保额的2倍给付保险金,若重大疾病的保险金的给付发生在缴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的保险费,且合同继续有效。此后,他便按照合同约定分期缴纳保险费。2004年7月28日,王先生突然身体不适,经市医院急诊、住院、抢救,诊断为蛛网下腔出血、左后交通动脉瘤,属于急性脑中风范围。在花去医疗费8万多元后,病情逐渐好转,同年8月25日出院。在此期间,王先生和亲属多次
    2023-06-08
    483人看过
  • 延期交房90天免责期的规定是合理吗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房地产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其延迟交付的最长期限不应超过90个自然日。然而,如果在这90个自然日内,买受人已经及时地向开发商发出催告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则买受人将不能再以同样的原因来宣告解约,但是有权要求开发商对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面且充分的赔偿;但是,若开发商在接收到买受人的催告以及详细说明之后,仍然未能在90个自然日内完成实际交付,并且也没有给出明确且合理的解释和理由,那么买受人就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宣布解除已经签署的买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
    2024-05-04
    27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条款有无效免责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27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一般来说,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只能是完全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免责条款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才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但是对于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应当禁止的,否则不但将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而且还会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护正常的合同交易。 《民法典》
    • 购房合同免责延期180天合法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12
      购房合同是买卖双方自愿签订的,其中的所有条款,如果一方认为不合理,可以不签或提出修改。另一方拒绝修改合同条款,可以不签。签了字就意味着合理。购房合同中,免责是需要条件的,如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造成的延期交房是可以免责的,但并不是所有情况都能免责,具体看合同如何规定。
    • 免责条款在保险合同中有效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30
      是有效的。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只有明确说明才生效,没有明确说明不生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规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明确说明应当如何理解的问题的答复(法研[2000]5号)规定,明确说明是指保险人在与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前或者签订保险合同时,不仅要在保险单上提醒被保险人注意,还要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向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条款的概念、内容和法律后果。
    • 房屋预售合同免责条款何时生效,免责条款的效力如何?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1
      房屋预售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如何1、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因此,在预售商品房中,有上述内容的免责条款无效。例如双方在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约定,,如减少成本而降低国家规定的抗地震等级,当发生地震造成房屋损毁时双方互不追究,这样的免责条款就明显违反了国家关于抗震等级要求的强制性规定,从而
    • 带有免责条款的合同效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05
      合同免责条款的有效性:1。当事人经充分协商确定的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有效;2造成人身伤害、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豁免条款无效。